清豐縣2025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政策公告
為規范實施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政策,充分發揮政策效益,推動農業機械化全程全面高質量發展,有效支撐糧食和重要農產品穩定安全供給,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根據河南省農業農村廳 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2024—2026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實施意見》的通知要求(豫農文〔2024〕445號),結合我縣實際,經縣農機購置補貼領導小組會議研究決定,現將我縣農機補貼有關政策公告如下:
一、實施資金規模、范圍及補貼對象
2025年中央安排給我縣農機購置補貼資金1006萬元、省級資金88萬元,共計1094萬元。要優先用于以往年度已錄入但尚未兌付及當年已購機的補貼申請,并通過辦理服務系統予以體現。農用無人駕駛航空器補貼資金從農機購置補貼資金中列支。
補貼對象為從事農業生產的農民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以下簡稱“購機者”),其中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包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農業企業和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組織。(補貼對象不包括:公職人員、離退休人員)
二、購機者需提交材料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農業生產經營組織還需提供工商營業執照、對公賬號原件及復印件1份);
2、社會保障卡原件及復印件1份;
3、購機稅控發票原件及復印件1份;
4、牌證管理機具提供行駛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免于現場實物核驗;
5、未納入牌證管理的機具,需帶機具來農機中心,進行現場實物核驗,拍人機合影照片。
6、航空器購機者在申請補貼時,須就實名登記、操作證書、農機保險、作業信息傳輸(當年作業面積1000畝證明)、簽署承諾書;
三、申請辦理時間及注意事項
自2025年6月17日(星期二)開始申請;
辦理時間: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四、辦理地址:清豐縣農機中心農機補貼服務大廳
清豐縣農機發展中心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