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陵區2024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核驗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農機購置補貼機具核驗管理,提升政策實施滿意度,確保補貼資金安全和政策效益充分發揮。根據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農機購置補貼機具投檔與核驗等工作的通知》農辦機〔2019〕7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核驗內容
補貼機具核驗是指區農機化主管部門對從事農業生產的個人或農業生產經營組織(以下簡稱“購機者”)申報農機購置補貼時提供的相關資料進行形式審核、對機具進行核查的工作。核驗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購機者身份信息。個人身份證件或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工商營業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及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件等信息;
(二)購買信息。購買補貼機具稅控發票等信息;
(三)機具信息。機具實物上的固定銘牌信息、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所對應的機具信息、牌證管理機具的行駛證信息等;
(四)其它信息。購機者社保卡或銀行開戶許可證的開戶名等信息。
上述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購機者、產銷企業負責,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核驗的程序及要求
(一)受理申請。對購機者自主提出的補貼申請,由召陵區農機補貼部門及時受理,并進行初步核驗工作,推廣使用手機APP受理補貼申請。
(二)資料核驗。一是核驗購機者及其身份、購機稅控發票等資料。購機者為個人的,重點核驗購機者本人與其身份證的肖像照片是否相符,購機者身份證所顯示的姓名和身份證號與其提供的戶口本上對應的信息是否一致,購機稅控發票所顯示的購機者姓名與購機者身份證件所顯示的姓名是否一致;購機者為農業生產經營組織的,重點核驗該組織法定代表人本人與其身份證件的肖像照片是否相符,法定代表人身份證件所顯示的姓名與工商營業執照所顯示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是否一致,購機稅控發票所顯示的購機者名稱與工商營業執照所顯示的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名稱是否一致。對牌證管理機械,重點核驗購機者攜帶的《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行駛證》信息與農機安全監理系統推送給輔助管理系統的牌證信息、機具信息是否一致。此外,還需核驗稅控發票顯示的機具名稱、生產企業、型號、發動機號(不帶動力的可不核驗)、出廠編號、經銷企業等與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對應的信息是否一致。二是社保卡、銀行開戶許可證等資料。購機者為個人的,重點核驗購機者提供的社保卡與購機者身份證所顯示的姓名是否一致,如情況一致,則購機者需在農機購置補貼核查表上簽字確認,同意將購機補貼款打入此折,否則,核驗不通過;購機者為農業生產經營組織的,重點核驗購機者銀行開戶許可證顯示的經營組織名稱和法定代表人姓名與工商營業執照所顯示的經營組織名稱和法定代表人姓名是否一致。三是購機價格真實性承諾。重點核驗購機價格與購機稅控發票上的購機金額是否一致,提示購機者確認購機稅控發票上的購機金額與成交價格是否一致,以及隱瞞不報、提供虛假信息需承擔的違規責任,要求購機者在確認補貼表上簽字確認。
未通過核驗的,應將所發現的問題一次性告知購機者,并說明完善方法。
(三)機具核驗。
1、核驗方法:重點核驗購機發票所顯示的機具名稱、生產企業、型號、發動機號(不帶動力的可不核驗)、出廠編號與所購實物機具銘牌顯示信息是否一致,所購實物機具銘牌顯示信息與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內對應的機具信息是否一致。對于牌證管理機具免予現場實物核驗(但需核驗購機者攜帶的《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行駛證》信息與農機安全監理系統推送給輔助關系圖的牌證信息、機具信息是否一致)。購機稅控發票所顯示的經銷企業與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內對應的經銷信息是否一致。加強對單人多臺套、短期內大批量、同人連年購置同類機具、區域適應性差的機具購置等異常情形的核驗。
2、辦理時限:在收到購機者補貼申請后,應于2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對因資料不齊全等原因無法受理的,應注明原因,并按原渠道退回申請;對符合條件可以受理的,應于13個工作日內(不含公示時間)完成相關核驗工作。“三合一”機具需核實作業面積,不受辦理時限限制。
3、核驗方式:一是要求購機者在購機完成后,及時到召陵區農機補貼部門辦理補貼。由農機補貼部門指定專人辦理補貼相關手續。在初步受理補貼時,對購機者信息及補貼機具信息進行初步核查,初步受理時要求“見人”、“見機”、“見票”。二是采取進村入戶、電話核驗、鄰里走訪的方式進行核驗。對通過核驗的,核驗人員現場拍攝人機合影、機具銘牌等照片,填寫核實表,核驗人員和購機者雙方簽字確認。
對核驗不通過的,應將所發現的問題一次性告購機者,并說明完善方法。
(四)公示報送。對通過核驗的補貼申請信息,在農機購置補貼公開專欄上實時公布補貼申請信息,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同時在各鄉鎮政府公開專欄張貼補貼申請信息表。公示無異議后,在補貼系統里打包申請結算。申請結算狀態完成后,農機購置補貼信息公開公示。同時給區財政局上報申請結算花名冊,由區財政局和農機部門組織人員進行抽查核實。抽查核實完成并公示無異議后,整理結算資料報送區財政局審核撥付。
(五)資料處理。對財政局未提出異議的補貼申請,將其核驗資料留存備用備查,留存期限不少于5年。
三、監督管理
(一)明確職責分工。資料核驗由區農機推廣中心負責,牌證管理機械核驗由區農機安全監理部門負責。各核驗部門要選配責任心強、業務素質高、作風優良的干部從事核驗工作,對參與核驗的工作人員每年至少開展一次廉潔從政、業務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培訓。建立健全分管領導監督機制和“誰核驗、誰負責”的責任追究制度。
(二)推行購機承諾踐諾。加強購機者補貼申請的自我約束和信用管理,實行補貼申請真實性、完整性、有效性的自主承諾,引導其規范參與補貼政策實施,主動報告所發現的問題,共同維護政策實施良好環境。
(三)全面排查違規線索。對核驗中發現的補貼申請違規行為線索,由核機工作人員及時報告分管領導。對補貼機具核驗爭議處理等重大事項,及時報區農機購置補貼領導小組研究決策。
(四)嚴格監督管理。健全內部控制制度,以機具核驗流程為主線,逐項工作、逐個環節查找風險點,制定防控措施。
漯河市召陵區農業機械技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