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具核驗制度
申請辦理補貼的所有機具必須做到三見,即“見機、見人、見發票”。核驗人員嚴格執行三對照:一是對照購機者提供的機具發票、合格證是否與機具標注的鋼印和銘牌相符;二是對照購機具發票、合格證是否與機具型號相符;三是對照申請人是否與購機人檔案相符。對機械銘牌不規范、有挪動痕跡的機具一律不予補貼。嚴格執行“誰核驗、誰簽字、誰負責”的工作責任追究制。
(1)牌證管理的機械核驗。對于牌證管理機械可由農機安全監理機構在辦理機械注冊登記上牌過程中一并核驗,免于補貼辦理現場核驗。
(2)安裝類、設施類無法移動的機具核驗。對于安裝類、實施類等無法移動的機具實行預約上門核驗服務,上門核驗后購機戶到“一站式服務大廳”辦理補貼手續。
(3)非牌證管理的機械核驗。對于非牌證管理的機械實行補貼辦理現場核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