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農機字[2023]12號
中心所屬各股(室)、鄉(鎮)農機主管部門:
為進一步優化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大力扶持新型經濟組織,促進“三變”改革,助力鄉村振興。根據《湯陰縣2021-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方案》(湯農機字〔2021〕19號)文件的有關要求,結合我縣農業和農機化實際,現就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工作的有關問題補充通知如下:
一、資金規模及分配使用
(一)資金規模
2023年下達我縣國家農機購置補貼資金829萬元,2022年結余農機購置補貼資金0.0586萬元,合計829.0586萬元。
(二)資金分配
1.安排資金629.0586萬元按照農機購置補貼申請辦理服務系統(以下簡稱“辦理服務系統”)中購機者申請的先后順序進行補貼,補完為止。
2.安排資金50萬元重點用于補貼農業新型經濟組織,推動農業機械向全程全面高質高量轉型升級,提升農業機械產業鏈現代化水平。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在辦理服務系統中,未享受到補貼資金的,優先辦理補貼。
(1)村集體經濟合作社,流轉土地不少于500畝;
(2)參與應急作業服務隊的合作社;
(3)部、省級農機合作社示范社;
(4)中央、省重點推廣和農業機械化生產薄弱環節急需的農業機械。
3.安排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資金150萬元。
繼續開展農機報廢更新補貼工作,農機報廢更新補貼按照《農業農村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商務部辦公廳關于印發〈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實施指導意見〉的通知》(農辦機〔2020〕2號)和《湯陰縣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試點實施方案》(湯農機字〔2021〕31號)執行。
各項資金如有結余和下達的后續資金由縣農業機械技術中心根據實施情況調劑使用。
二、補貼標準
補貼政策全面實行跨年度連續實施,補貼機具資質、補貼標準和辦理程序等均按購機者提交補貼申請并錄入辦理服務系統時的相關規定執行,不受政策調整影響,切實穩定購機者補貼申領預期。
三、機具核驗
縣農業機械技術中心在各鄉(鎮)設立機具集中核驗點,對補貼機具進行核驗,對購機者申報農機購置補貼時提供的相關資料進行形式審核、對機具進行現場核驗。
牌證管理機具的購機者按照規定向鄉(鎮)農機主管部門提交申報農機購置補貼所需相關資料,縣、鄉農機部門對資料進行形式審核,機具免于現場實物核驗,縣、鄉農機部門人員開展入戶核驗。
湯陰縣農業機械技術中心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