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縣農機補貼機具核驗實施方案
為了進一步認真貫徹落實農機購置補貼核驗工作,確保補貼資金監管到位,根據上級有關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根據《河南省農業農村廳、河南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相關惠農補貼政策監管強化紀律約束的通知》(豫農財務[2019]37號)文件精神,通過對農機購置補貼機具核驗,加強農機購置補貼監管檢查,進一步規范補貼政策的落實。
一、核實內容
(一)農戶是否真實購機,查驗機具是否已在農戶家中,并有已經使用痕跡。
(二)機具成交價格,了解農民購買機具的真實價格。
(三)購機意圖,了解農戶購買機具是自用還是準備用于轉賣,特別是單個購機者購買數量較多,補貼金額較大、新型農機具、重點農機具等,要進行重點檢查。
(四)補貼機具按要求是否噴機具編號。嚴查經銷商故意發布不實信息誤導農民先行購機,有預謀、有組織的倒賣補貼機具等行為。嚴查拆卸銷售成套機具設備騙取高額補貼,利用信息不對稱銷售低質殘次產品,采用各種方式套取騙取補貼資金等行為。
二、核實方式
由縣農業農村局農業機械發展服務中心工作人員,結合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對農戶購買機具真實性進行核實。
(一)由農業農村局農業機械發展服務中心負責,重點核驗購機者和所購機具信息是否一致,購機稅控發票所顯示的經銷企業與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內對應的經銷商信息是否一致。通過進村入戶,提前預約等方式開展核驗。便利購機者以及設施安裝類機具核驗,核驗結果由核驗人員與購機者雙方簽字確認。
(二)重點核驗,對單臺補貼金額超過兩千元的補貼機具,逐臺全面核驗,兩千元以下機具按比例抽查核驗,抽核比例不少于10%。
(三)舉報投訴調查,縣農業農村局將會同紀檢監察、審計、財政等有關部門,對線索清楚,問題嚴重,影響面廣的舉報投訴進行聯合查處。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上報并視情形采取取消補貼資格,追回補貼資金。
三、工要重點
(一)開展農機購置補貼機具核驗工作,是確保農機補貼政策科學高效規范安全實施的有效措施,是發現和解決問題的有效途徑,是推動這項工作順利開展的有效手段,要高度重視,精心部署,認真準備,確保農機農機購置補貼核驗工作有序進行,取得成效。
(二)嚴格認真開展農機購置補貼機具核驗,檢查要按照規定內容和要求,嚴格認真,扎扎實實地開展機具核驗,嚴禁敷衍了事走過場。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要一查到底,弄清情況,并及時上報請示。申請購機者補貼信息,公示到鄉鎮公開欄,并照相留影像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