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滿足農民群眾農業生產購機需求,提高農業生產機械化水平,根據河南省農業農村廳、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2021-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豫農文〔2021〕185號)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意見。
一、實施原則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意見》和《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農業機械化和農機裝備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以滿足廣大農民對機械化生產的需要為目標,以穩定實施政策、最大限度發揮政策效益為主線,落實構建新發展格局要求,破除制約要素合理流動的堵點,進一步暢通農業機械化發展各個環節,支持引導農民購置使用先進適用的農業機械,引領推動農業機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質高效轉型升級,加快提升農業機械化產業鏈現代化水平,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提供堅實支撐。
二、實施重點
?。ㄒ唬┰谥С种攸c方面著力突出穩產保供。將糧食、生豬等重要農畜產品生產所需機具全部列入補貼范圍,應補盡補,擴大補貼范圍。
(二)在補貼標準方面著力做到“有升有降”。一是提升糧食生產薄弱環節所需機具、特色產業發展急需的新機具以及智能、復式、高端產品的補貼標準。二是逐步降低區域內保有量明顯過多、技術相對落后的輪式拖拉機等機具品目的補貼額,并將部分低價值的機具退出補貼范圍。
?。ㄈ┰谡邔嵤┓矫嬷μ嵘O督服務效能。一是提升信息化水平,推廣應用手機App、人臉識別、補貼機具二維碼管理和物聯網監控等技術,加快推進補貼全流程線上辦理。二是加快補貼資金兌付,保障農民和企業合法權益,營造良好營商環境。優化辦理流程,縮短機具核驗辦理時限。三是充分發揮專業機構技術優勢和大數據信息優勢,提升違規行為排查和監控能力。對套取、騙取補貼資金的產銷企業按農業農村部、財政部相關規定處理。
三、補貼對象和補貼標準
補貼對象為從事農業生產的個人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以下簡稱“購機者”),其中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包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農業企業和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組織。
農機購置補貼實行定額補貼,即同一種類、同一檔次農業機械原則上在省域內實行統一的補貼標準,具體補貼標準按《河南省2021-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另發)執行。
補貼額的調整工作一般按年度進行。鑒于市場價格具有波動性,在政策實施過程中,具體產品或具體檔次的中央財政資金實際補貼比例在30%上下一定范圍內浮動符合政策規定。
四、資金分配與使用
我區2021年農機購置補貼中央資金30萬元。
財政部門要會同農業農村(農機)部門加強資金監管,定期調度和發布資金使用進度,強化區域內資金余缺動態調劑,避免出現資金大量結轉。上年結轉的農機購置補貼資金可繼續在下年使用,連續兩年未用完的結轉資金,按有關規定處理。
繼續在全省范圍開展農機報廢更新補貼工作。鼓勵開展農機報廢更新補貼,加快淘汰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舊農機具。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要與農機購置補貼相銜接,機具更新可在機具報廢之前或者同時進行操作。農機報廢更新補貼操作辦法按有關規定執行。
五、補貼范圍和補貼機具
圍繞省委省政府三農工作部署,在中央財政補貼范圍內選擇15大類44個小類171個品目機具列入補貼范圍(詳見附件1)。
應根據農業生產需要和資金供需實際,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在省定補貼范圍中,選取確定本區補貼機具品目,實行補貼范圍內機具敞開補貼。要優先保障糧食、生豬等重要農畜產品生產、特色農業生產以及支持農業綠色發展和數字化發展所需機具的補貼需要,將更多符合條件的高端、復式、智能產品納入補貼范圍。
補貼機具必須是補貼范圍內的產品(農機專項鑒定產品、農機新產品除外),同時還應具備以下資質之一:(1)獲得農業機械試驗鑒定證書(包括尚在有效期內的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2)獲得農機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3)列入農機自愿性認證采信試點范圍,獲得農機自愿性產品認證證書。補貼機具須在明顯位置固定標有生產企業、產品名稱和型號、出廠編號、生產日期、執行標準等信息的銘牌。
六、操作流程
農機購置補貼政策按照“自主購機、定額補貼、先購后補、縣級結算、直補到卡(戶)”方式實施。購機者自主選擇購買機具,按市場化原則自行與農機產銷企業協商確定購機價格與支付方式,并對交易行為真實性、有效性和可能發生的糾紛承擔法律責任。購機行為完成后,購機者自主向當地農業農村(農機)部門提出補貼資金申領事項,簽署告知承諾書,承諾購買行為、發票購機價格等信息真實有效,按相關規定申辦補貼。
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工作按以下流程操作。
?。ㄒ唬﹨^級農業農村(農機)、財政部門按職責分工和有關規定發布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方案、操作程序、補貼額一覽表、補貼機具信息表、咨詢投訴舉報電話等信息。
?。ǘ┦芾硌a貼申請。區級農業農村(農機)部門全面實行辦理服務系統常年連續開放,推廣使用帶有人臉識別功能的手機App等信息化技術,方便購機者隨時在線提交補貼申請、應錄盡錄,加快實現購機者線下申領補貼“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地”。縣級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申請數量達到當年可用資金(含結轉資金和調劑資金)總量110%的,相關縣應及時發布公告,停止受理補貼申請。
?。ㄈ忩灩拘畔?。區級農業農村(農機)部門按照《河南省農機購置補貼機具核驗工作要點(試行)》等要求,對補貼相關申請資料進行形式審核,對補貼機具進行核驗,其中牌證管理機具憑牌證免于現場實物核驗。農業農村(農機)部門在收到購機者補貼申請后,應于2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對因資料不齊全等原因無法受理的,應注明原因,并按原渠道退回申請;對符合條件可以受理的,應于13個工作日內(不含公示時間)完成相關核驗工作,并在農機購置補貼信息公開專欄實時公布補貼申請信息,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鼓勵在鄉村或補貼申請點公示欄中同時公開公示信息。
(四)兌付補貼資金。區級財政部門審核農業農村(農機)部門提交的資金兌付申請與有關材料,于15個工作日內通過國庫集中支付方式向符合要求的購機者兌付資金。嚴禁擠占挪用農機購置補貼資金。因資金不足或加強監管等原因需要延期兌付的,應告知購機者,并及時與同級農業農村(農機)部門聯合向上報告資金供需情況。補貼申領原則上當年有效,因當年財政補貼資金規模不夠、辦理手續時間緊張等無法享受補貼的,可在下一個年度優先兌付。
補貼政策全面實行跨年度連續實施,除發生違規行為或補貼資金超錄外,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購機者提交補貼申請,且補貼機具資質、補貼標準和辦理程序等均按購機者提交補貼申請并錄入辦理服務系統時的相關規定執行,不受政策調整影響,切實穩定購機者補貼申領預期。購機者對其購置的補貼機具擁有所有權,自主使用,可依法處置,若存在爭議,由區級補貼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
七、實施要求
?。ㄒ唬┘訌婎I導,明確分工。農業農村(農機)、財政部門要建立健全政府領導下的聯合實施和監管機制,切實加強組織協調,密切溝通配合,健全完善風險防控工作制度和內部控制規程,明確職責分工,形成工作合力。要組織開展業務培訓和廉政警示教育,提高補貼工作人員業務素質和風險防控能力。要進一步明確職責分工,深入落實區級及以下農業農村(農機)部門組織實施、審核和監管責任和財政部門資金兌付、資金監管責任。要加強績效管理,形成管理閉環,切實提升政策實施管理工作能力水平。
?。ǘ﹥灮?,提升效能。要依托農機購置補貼申請辦理服務系統(以下簡稱“辦理服務系統”),動態分析基層農業農村(農機)和財政部門辦理補貼申請具體時限,及時預警和定期通報超時辦理行為,督促各地切實加快補貼申請受理、資格審核、機具核驗、資金兌付等工作。暢通產業鏈供應鏈,營造良好營商環境,保障市場主體合法權益,對經司法機關認定為惡意拖欠農機生產經銷企業購機款的購機者,取消其享受補貼資格。提高補貼機具核驗信息化水平,推動補貼機具由人工核驗向信息化核驗轉變。積極探索補貼申請、核驗、兌付全流程線上辦理新模式,推進農機購置補貼實施與監管信息化技術集成應用。
?。ㄈ┕_信息,接受監督。農業農村(農機)部門要因地制宜、綜合運用宣傳掛圖、報紙雜志、廣播電視、互聯網等方式,以及村務公開等渠道,全方位開展補貼政策與實施工作宣傳解讀,著力提升政策知曉率,切實保障購機者、生產經銷企業和廣大農民群眾的知情權、監督權。要健全完善農機購置補貼信息公開專欄,按年度公告近三年補貼受益信息,公開違規查處結果等信息,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四)加強監管,嚴懲違規。要全面貫徹本通知和《河南省農業農村廳河南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相關惠農補貼政策監管強化紀律約束的通知》(豫農財務〔2019〕37號)和《河南省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豫農機文〔2020〕42號)要求,認真落實風險防控責任和異常情形主動報告制度,嚴格信用管理和農機產銷企業承諾制,充分發揮專業機構的技術優勢和大數據的信息優勢,有效開展違規行為全流程分析排查,強化農財兩部門聯合查處和聯動處理,從嚴整治突出違規行為,有效維護政策實施良好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