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鄉縣2023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方案
為確保2023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工作順利開展,充分發揮政策效益,推動我縣農業機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質高效轉型升級,促進農業高質高效發展和農民增收,助力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根據河南省農業農村廳 河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河南省2021—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的通知》(豫農文〔2021〕 185號)文件,結合我縣實際,經新鄉縣農機購置補貼領導小組研究決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實施原則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意見》和《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農業機械化和農機裝備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以滿足廣大農民對機械化生產的需要為目標,以穩定實施政策、最大限度發揮政策效益為主線,落實構建新發展格局要求,破除制約要素合理流動的堵點,進一步暢通農業機械化發展各個環節,支持引導農民購置使用先進適用的農業機械,引領推動農業機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質高效轉型升級,加快提升農業機械化產業鏈現代化水平,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提供堅實支撐。
二、實施范圍和補貼對象
(一)資金規模和實施范圍
2023年新鄉縣農機購置補貼中央資金下達356萬元,去年結余0.431萬元,今年可使用資金合計356.431萬元。為使補貼政策惠及更多農民,我縣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范圍繼續覆蓋全縣所有鄉鎮(區)。轄區內農場的農機購置補貼納入縣農機購置補貼范圍,農場職工與本縣其他農民享有同等申請補貼的權利。
(二)補貼對象
補貼對象為全縣轄區內直接從事農業生產的個人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其中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包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農業企業和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組織。對綠色環保農機產品實施優先補貼,為杜絕無證駕駛,預防農機安全生產重大事故發生,對于遵紀守法、參加培訓、積極辦理農機駕駛證者優先補貼。
繼續在全縣范圍開展農機報廢更新補貼工作。積極開展農機報廢更新補貼,加快淘汰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舊農機具。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要與農機購置補貼相銜接,機具更新可在機具報廢之前或者同時進行操作。農機報廢更新補貼操作辦法按有關規定執行。鼓勵采取融資租賃、貼息貸款等形式購置大型農業機械。農機報廢更新補貼按《農業農村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商務部辦公廳關于印發〈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實施指導意見〉的通知》(農辦機〔2020〕2號)執行。
對從事農業生產的個人年度內享受補貼農業機械主機不超過5臺,農具不超過10臺。農業專業合作社等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年度內享受補貼購置農業機械主機不超過10臺,農具不超過30臺。
(三)資金使用
縣財政部門會同縣農機部門加強資金監管,上年結轉的農機購置補貼資金可繼續在下年使用,連續兩年未用完的結轉資金,按有關規定處理。
三、補貼機具及補貼標準
(一)補貼機具種類
圍繞省委省政府三農工作部署,在中央財政補貼范圍內選擇15大類44個小類170個品目機具列入補貼范圍(詳見附件1)。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經新鄉縣農機購置補貼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在省定補貼范圍中的補貼機具品目,實行敞開補貼。優先保障糧食、生豬等重要農畜產品生產以及支持農業綠色發展和數字化發展所需機具的補貼需要。
根據省指導意見手扶拖拉機僅限在丘陵山區縣補貼,我縣不予補貼。
補貼機具必須是補貼范圍內的產品(農機專項鑒定產品、農機新產品除外),同時還應具備以下資質之一:(1)獲得農業機械試驗鑒定證書(包括尚在有效期內的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2)獲得農機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3)列入農機自愿性認證采信試點范圍,獲得農機自愿性產品認證證書。補貼機具須在明顯位置固定標有生產企業、產品名稱和 型號、出廠編號、生產日期、執行標準等信息的銘牌。
(二)補貼標準
農機購置補貼實行定額補貼,即同一種類、同一檔次農業機械原則上在省域內實行統一的補貼標準,具體補貼標準按《河南省2021-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執行。補貼額的調整工作一般按年度進行。鑒于市場價格具有波動性,在政策實施過程中,具體產品或具體檔次的中央財政資金實際補貼比例在30%上下一定范圍內浮動符合政策規定。
四、補貼操作流程及資金兌付
農機購置補貼政策按照“自主購機、定額補貼、先購后補、縣級結算、直補到卡”方式實施。
(一)自主選機購機
購機者自主選擇購買機具,按市場化原則自行與農機產銷企業協商確定購機價格與支付方式,并對交易行為真實性、有效性和可能發生的糾紛承擔法律責任。購機行為完成后,購機者自主向縣農機部門提出補貼資金申領事項,簽署告知承諾書,承諾購買行為、發票購機價格等信息真實有效,按相關規定申辦補貼。
(二)補貼資金申請
購機者本人帶相關資料[個人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3份、購機發票(發票上注明機具名稱、型號、出廠編號、發動機號、銷售價格、購買人姓名等信息)及復印件3份、戶口本首頁和本人頁及復印件各1份、一卡通(社保卡)卡及復印件1份、產品合格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農業生產經營組織為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3份、法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3份、購機發票(發票上注明機具名稱、型號、出廠編號、發動機號、銷售價格、購買企業名稱等信息)及復印件3份、對公賬戶復印件1份、產品合格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到縣農機部門申請,實行牌證管理的機具,要先行辦理牌證照。購機者和補貼機具產銷企業對申請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負責,并承擔相關法律責任。材料齊全,簽署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申請告知承諾書后予以補貼,購機者本人不來不予補貼,材料不全不予補貼,不在補貼范圍內農業機械及農具不予補貼。
(三)機具核實
縣農機部門和財政部門對補貼對象所購機具的真實性進行核驗,進行人機合影留證。
(四)補貼款打卡入戶
1、縣農機部門對所購機具、購機發票及其它材料等進行形式審核,無異議后向財政部門提出補貼結算申請(格式見附件3)。
2、財政部門審核申請結算材料,并向經核實無異議的農戶個人一卡通賬戶或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對公賬戶打入補貼資金。
五、實施要求
(一)加強領導,明確分工。縣農機部門、財政部門要建立健全政府領導下的聯合實施和監管機制,切實加強組織協調,密切溝通配合,健全完善風險防控工作制度和內部控制規程,明確職責分工,形成工作合力。要組織開展業務培訓和廉政警示教育,提高補貼工作人員業務素質和風險防控能力。要進一步明確職責分工,深入落實縣級及以下農機部門組織實施、審核和監管責任和財政部門資金兌付、資金監管責任。要加強績效管理,形成管理閉環,切實提升政策實施管理工作能力水平。要在縣農機購置補貼領導小組領導下會同有關部門共同研究確定補貼資金使用和重點推廣機具種類等事宜,聯合對政策實施情況進行監管。農機購置補貼重要工作事項須由集體研究確定。
(二)優化服務,提升效能。要依托農機購置補貼申請辦理服務系統,加快補貼申請受理、資格審核、機具核驗、受益公示等工作,補貼申領有效期原則上當年有效,少量確因急需,當年財政補貼資金規模不夠、辦理手續時間緊張等無法享受補貼的,可在下一個年度優先補貼,以穩定購機者補貼申領預期。
完善補貼機具核驗流程,做到“見機、見人、見發票”,重點加強對大中型機具的核驗和單人多臺套、短期內大批量等異常申請補貼情形的監管,積極探索實行購機真實性承諾、受益信息實時公開和事后抽查核驗相結合的補貼機具監管方式。
(三)公開信息,接受監督。因地制宜、綜合運用宣傳欄、報紙雜志、廣播電視、互聯網等方式,以及村務公開等渠道,全方位開展補貼政策與實施工作宣傳解讀,著力提升政策知曉率,切實保障購機者、生產經銷企業和廣大農民群眾的知情權、監督權。健全完善農機購置補貼信息公開專欄,公開違規查處結果等信息,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四)加強監管,嚴懲違規。全面貫徹本方案和《河南省農業農村廳 河南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相關惠農補貼政策監管強化紀律約束的通知》(豫農財務〔2019〕37號)和《河南省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豫農機文〔2020〕42號)要求,認真落實風險防控責任和異常情形主動報告制度,嚴格信用管理和農機產銷企業承諾制,充分發揮專業機構的技術優勢和大數據的信息優勢,有效開展違規行為全流程分析排查,強化農財兩部門聯合查處和聯動處理,從嚴整治突出違規行為,有效維護政策實施良好秩序。
附件:
1、2021—2023年河南省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
2、2023年新鄉縣享受農機購置補貼的購機者信息表
3、新鄉縣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結算申請表
新鄉縣農業機械技術中心 新鄉縣財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