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蔡縣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操作流程
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實行自主購機、定額補貼、先購后補、縣級結算、直補到卡(戶)。
(一)成立組織,制定方案。成立由縣領導牽頭,相關部門組成的上蔡縣2021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制定《上蔡縣2021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方案》,并組建農機購置補貼項目實施辦公室。
(二)發布實施規定。在縣政府網站上發布實施規定,農機部門、財政部門按職責分工和有關規定發布本地區2021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方案、補貼范圍和規模、補貼額一覽表、補貼機具信息表、補貼流程、咨詢投訴電話等相關信息。
(三)自主選機購機
自主選機購機。購機者對購機行為和購買機具的真實性負責,承擔相應責任義務。鼓勵非現金方式支付購機款,便于購置行為及資金往來全程留痕。
(四)補貼資金申請。購機者可通過手機APP進行網上申請,自主向縣農機部門提出補貼資金申領事項,按規定提交申請資料,其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購機者和補貼機具產銷企業負責,并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實行牌證管理的機具,要先行辦理牌證。
1、申請資料 :身份證明材料(個人身份證原件或組織機構代碼及其復印件1張)、發票原件及復印件1張、合格證原件及復印件1張、動力機械需提供行駛證及復印件1張、購機者本人社保卡賬號或卡號復印件1張、購機戶對購機的真實性和購機價格真實性的承諾書1份。
2、資料和機具核驗。縣級農機部門按職責分工分別對購機戶補貼申請資料進行形式性審核,機具主要核驗個人或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及其法人身份證件、稅控發票、固定銘牌、合格證、牌證管理機械的發動機號、車架號及行駛證是否與本人及購買的機具相符,做到見人見機見票,雙方簽字確認。動力機具可由農機安全監理機構在上牌過程中一并核驗,對于不可移動機具,入戶辦理相關核驗手續。
3、補貼公示:核驗無誤后,農業機械技術中心將在系統受理確認并進行網上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4、補貼資格確認。公示無異議后,縣級農機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在購機資金申請表上簽署意見并蓋章,確認其補貼資格,如無特殊情況,在規定的日期內未將機具接受核驗的視為主動放棄補貼。
(五)補貼資金兌付。農機部門、財政部門按職責分工、時限要求對補貼相關申請資料進行形式審核,組織核驗重點機具,由財政部門分期分批向符合要求的購機者發放補貼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