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水縣農業機械管理局 商水縣財政局
商水縣2018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
實 施 方 案
根據《周口市農業機械管理局、周口市財政局轉發河南省農業機械管理局、河南省財政廳<關于做好2018年農機購置補貼工作>的通知》(周農機〔2018〕29號)和《周口市農業機械管理局、周口市財政局關于轉發〈河南省2018-2020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的通知》要求,結合我縣農機發展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以推動農業機械化全程全面高質高效發展、助力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為基本要求,提高糧食和主要農產品生產全程機械化水平,為國家糧食安全和主要農產品有效供給提供堅實的物質技術支撐;堅持綠色生態導向,大力推廣節能環保、精準高效農業機械化技術,促進農業綠色發展;推動科技創新,加快技術先進農機產品推廣,促進農機工業轉型升級,提升農機作業質量;推動普惠共享,推進補貼范圍內機具敞開補貼,加大對農業機械化薄弱地區支持力度,促進農機社會化服務,切實增強政策獲得感;創新組織管理,著力提升制度化、信息化、便利化水平,嚴懲失信違規行為,嚴防系統性違規風險,確保政策規范廉潔高效實施,不斷提升公眾滿意度和政策實現度。
二、實施范圍和補貼對象
(一)實施范圍
2018年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繼續覆蓋全縣(鄉、鎮、場、集聚區各辦事處)。農場納入所在縣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范圍。農場職工與本縣其他農民享有同等申請補貼的權利。
(二)補貼對象
補貼對象為從事農業生產的個人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以下簡稱“購機者”),其中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包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農業企業和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組織。在保障農民購機權益的前提下,鼓勵因地制宜培育農機社會化服務組織,提升農機作業專業化社會化服務水平。
(三)資金分配
2018年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繼續覆蓋全縣。農機購置補貼資金共2086萬元。
財政部門要會同農機管理部門加強資金監管,定期調度和發布資金使用進度,強化區域內資金余缺動態調劑,避免出現資金大量結轉。上年結轉的中央農機購置補貼資金可繼續在下年使用,連續兩年未用完的結轉資金,按有關規定處理。
繼續開展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試點工作。積極開展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試點,加快淘汰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舊農機具。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要與農機購置補貼相銜接,機具更新可在機具報廢之前或者同時進行操作。農機報廢更新補貼操作辦法按照商水縣農業機械管理局、商水縣財政局、商水縣商務局聯合印發的《商水縣2012年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商農機〔2012〕33號)執行。鼓勵采取融資租賃、貼息貸款等形式購置大型農業機械。
三、補貼機具種類、資質和補貼標準。
(一)補貼機具及種類
圍繞省委省政府確定的農業“四優四化”發展等支農重點工作,依照周口市農機局確定的補貼范圍,將共14大類、26小類、51個品目機具列入商水縣補貼范圍(詳見附件1)。
根據農業生產實際需要和補貼資金規模,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在市定補貼范圍中,本縣補貼機具品目,實行補貼范圍內機具敞開補貼。優先保證糧食等主要農產品生產所需機具和深松整地、免耕播種、高效植保、節水灌溉、高效施肥、秸稈還田離田、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殘膜回收等支持農業綠色發展機具的補貼需要。
鼓勵開展大型農機金融租賃和創新農機信貸服務,多渠道、多形式支持農民購機、用機。
(二)補貼機具資質
補貼機具必須是補貼目錄范圍內的產品,同時還應具備以下資質之一:(1)獲得農業機械試驗鑒定證書(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2)獲得農機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3)列入農機自愿性認證采信試點范圍,獲得農機自愿性產品認證證書。補貼機具須在明顯位置固定標有生產企業、產品名稱以及型號、出廠編號、生產日期、執行標準等信息的永久性銘牌。
(三)補貼標準。
農機購置補貼資金實行定額補貼,即同一種類、同一檔次農業機械原則上在省域內實行統一的補貼標準,具體補貼標準按《河南省2018-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執行。
補貼額的調整工作一般按年度進行。鑒于市場價格具有波動性,在政策實施過程中,具體產品或具體檔次的中央財政資金實際補貼比例在30%上下一定范圍內浮動符合政策規定。通用類機具補貼額不超過農業部發布的最高補貼額。
四、操作流程
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實行自主購機、定額補貼、先購后補、縣級結算、直補到卡(戶)。
(一)發布實施規定。
年度內原則上補貼對象個人可申請一臺(套)補貼機具,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可申請三臺(套)補貼機具。如資金充足,個人可申請二臺(套)補貼機具,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可申請五臺(套)補貼機具。
補貼產品經銷企業由農機生產企業自主確定并向社會公布。已列入黑名單的經銷企業和個人不允許參與補貼活動,所銷售產品不能享受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農機生產企業應對其確定的補貼產品經銷企業的經銷行為承擔相應的責任。
補貼對象可自主選擇補貼產品經銷企業購機,也可通過企業直銷等方式購機。按照權責一致原則,補貼對象應對自主購機行為、提交農機部門的相關資料和購買機具的真實性負責,承擔相應風險。
- 自主選機購機。
購機者自主選機購機,并對購機行為和購買機具的真實性負責,承擔相應責任義務。鼓勵非現金方式支付購機款,便于購置行為及資金往來全程留痕。
購機者對其購置的補貼機具擁有所有權,可自主使用、依法并對購機行為和購買機具的真實性負責,承擔相應責任義務。
(四)補貼資金申請。
購機者自主向當地農機管理部門提出補貼資金申領事項,實行牌證管理的機具,要先行辦理牌證照。
購機補貼對象要先行購機,然后到農機局辦理入戶;憑身份證明材料(個人為身份證和村委會證明,農業生產經營組織為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和法人身份證),直接向縣級農機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申領并填寫《商水縣農業機械購置補貼機具申請表》(詳見附件2)。
縣級農機管理部門對補貼資格進行合規性確認,按規定提交申請資料,并在申請表上簽署意見,其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購機者和補貼機具產銷企業負責,并承擔相關法律責任。農機部門定期將補貼資格報送同級財政部門。嚴禁以任何方式授予補貼機具產銷企業進入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辦理補貼申請的具體操作權限,嚴禁補貼機具產銷企業代替購機者到主管部門辦理補貼申請手續。
(五)機具核實
農機管理部門將組織工作人員集中時間、統一地點開展“一站式”機具核實。按照“誰核實、誰簽字,誰簽字、誰負責”的工作原則,務必做到“見人、見機、見發票”。要加強對發動機號、車架號、合格證、機具銘牌等重點部位的核實,準確無誤后由工作人員根據各自分工現場填寫補貼核實表,在機具顯著位置噴涂國家補貼機具字樣及編號,進行人機合影。
(六)補貼操作及資金兌付。
1.縣級農機管理部門在已確認購機對象提交購機補貼手續后,及時認真審核補貼申請表、補貼機具發票、補貼標準、補貼金額、購機對象開設的銀行賬戶(卡、折)和所購機具。適時組織開展入戶核查工作,確認無誤后,分期分批向同級財政部門提出補貼資金結算申請(補貼資金申請表格式見附件3),并對所提供上述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合規性負責。
2、購機者和農機產銷企業分別對其提交的農機購置補貼相關申請資料和購買機具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3、財政部門根據農機部門提供的審核意見及有關材料,通過承辦銀行將補貼資金發放給購置補貼對象。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強領導,密切配合。縣農機管理部門、縣財政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密切溝通配合,建立工作責任制,將任務和責任具體落實到崗位。要加強工作指導和監督檢查,切實做好農機購置補貼績效管理工作。
縣農機管理部門、財政部門,要在本級政府或領導小組領導下會同有關部門共同研究確定補貼資金使用和重點推廣機具種類等事宜,聯合對補貼政策實施進行監管。同時,強化縣級農機管理部門和財政部門內部約束機制,農機購置補貼重要工作事項須由集體研究確定。財政部門要保證必要的工作經費。
(二)加強引導,科學調控。要通過政策實施,促進農機裝備結構布局優化,提高薄弱環節和主要農產品生產農機化水平,全面提升農機化發展質量和效益,同時推動農機工業科技進步和自主創新,提高制造水平。要因地制宜制定和實施中長期農機購置補貼規劃,堅持行之有效的經驗,創新改革工作措施,有重點、分階段實現政策目標。
(三)規范操作,嚴格管理。公開公平公正確定補貼對象,嚴格執行公示制度,充分尊重購機者自主選擇權。要對補貼額較高和供需矛盾突出的機具進行重點核實。開展受理申請、核實登記“一站式”服務,方便群眾。
全面深入推進農機購置補貼管理網絡化,縣農機管理部門、縣財政部門全部使用全國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并配合相關部門嚴厲打擊竊取、倒賣、泄露補貼信息和電信詐騙等不法行為,保護農民合法權益。
對購置實行牌證照管理的機具,其所有人要向當地農機安全監理機構辦理牌證照。要依法開展補貼機具的質量調查,督促企業做好售后服務等工作。
加強對農機購置補貼工作人員培訓和警示教育,提高基層人員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
(四)公開信息,接受監督。
縣農機管理部門要通過電視、網絡、宣傳冊、明白紙、掛圖等形式,積極宣傳補貼政策;要建立完善農機購置補貼信息公開專欄,確保專欄等信息公開載體有效運行。
縣級農機管理部門重點公開實施方案、補貼額一覽表、操作程序、投訴咨詢方式、資金規模和使用進度、補貼受益對象、違規現象和問題等。
在年度補貼工作結束后,縣農機管理部門要以公告的形式將所有享受補貼的購機者信息(格式見附件4)及落實情況在農機局網站上公布,并保護個人隱私。
(五)加強監管,嚴懲違規。
縣農機管理部門、縣財政部門要全面履行監管職責,以問題為導向,適時開展專項督導檢查,強化監管,嚴懲違規,對違規現象和問題主動向社會公布。
要高度重視群眾舉報投訴受理查處工作。建立健全相關機制,通過電話、網絡、信函等有效形式受理投訴。對實名投訴舉報的問題和線索,要做到凡報必查。
縣農機管理部門要對投訴集中、“三包”服務不到位、采取不正當競爭、出廠編號及銘牌不規范、未按規定使用輔助管理系統、虛假宣傳、降低配置、以次充好、騙補套補等線索具體的投訴進行重點調查核實。對于違反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相關規定的生產和經銷企業,縣農機管理部門視調查情況可對違規企業采取約談告誡、限期整改等措施,并將有關情況和進一步處理建議報市農機局。
農機生產和經銷企業產品補貼資格或經銷補貼產品的資格被暫停、取消,所引起的糾紛和經濟損失由違規農機生產或經銷企業自行承擔。
八、方案與總結報送
根據《周口市農業機械管理局、周口市財政局轉發河南省農業機械管理局、河南省財政廳<關于做好2018年農機購置補貼工作>的通知》(周農機〔2018〕29號)和《周口市農業機械管理局、周口市財政局關于轉發〈河南省2018-2020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的通知》要求,縣農機主管部門在對本轄區農業生產需要、農機化現狀、農民購買能力和購買積極性等情況進行全面分析的基礎上,會同縣財政部門制定《商水縣2018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方案》,經縣級政府(或領導小組)批準后,印發執行并報省轄市農機局、省農機局備案。每年12月10日前,將全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情況總結報告報送省、市農機局。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試點工作總結按有關規定單獨報送。
附件:1、2018年商水縣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
2、商水縣農業機械購置補貼資金申請表
3、河南省商水縣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結算申請表
4、2018年度商水縣享受農機購置補貼購機者信息表
商水縣農機局 商水縣財政局
二○一八年五月七日
附件1
商水縣2018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
(共14大類、26小類、51個品目)
1.耕整地機械
1.1耕地機械
1.1.1鏵式犁
1.1.2旋耕
333333333396.96.96.96.96.96.96.96.96.96.96.96.96.96.96.96.96.96..機
1.1.3深松機
1.1.4微耕機
2.種植施肥機械
2.1播種機械
2.1.1條播機
2.1.2穴播機
2.1.3免耕播種機
2.1.4旋耕播種機
3.田間管理機械
3.1中耕機械
3.1.1田園管理機
3.2植保機械
3.2.1動力噴霧機
3.2.2噴桿噴霧機
3.2.3風送噴霧機
4.收獲機械
4.1谷物收獲機械
4.1.1自走輪式谷物聯合收割機
4.2玉米收獲機械
4.2.1自走式玉米收獲機
4.2.2自走式玉米籽粒聯合收獲機
4.2.3穗莖兼收玉米收獲機
4.2.4玉米收獲專用割臺
4.3果實收獲機械
4.3.1番茄收獲機
4.3.2辣椒收獲機
4.4蔬菜收獲機械
4.4.1果類蔬菜收獲機
4.5籽粒作物收獲機械
4.5.1油菜籽收獲機
4.6根莖作物收獲機械
4.6.1薯類收獲機
4.6.2花生收獲機
4.7飼料作物收獲機械
4.7.1打(壓)捆機
4.7.2青飼料收獲機
4.8莖稈收集處理機械
4.8.1秸稈粉碎還田機
5.收獲后處理機械
5.1脫粒機械
5.1.1玉米脫粒機
5.1.2花生摘果機
5.2清選機械
5.2.1糧食清選機
5.3干燥機械
5.3.1谷物烘干機
5.3.2果蔬烘干機
6. 農產品初加工機械
6.1剝殼(去皮)機械
6.1.1玉米剝皮機
6.1.2花生脫殼機
7.農用搬運機械
7.1裝卸機械
7.2.1抓草機
8.排灌機械
8.1噴灌機械設備
8.1.1噴灌機
9.畜牧機械
9.1飼料(草)加工機械設備
9.1.1鍘草機
9.1.2揉絲機
9.1.3飼料(草)粉碎機
9.1.4飼料混合機
9.2飼養機械
9.2.1孵化機
9.2.2送料機
9.2.3清糞機
9.2.4糞污固液分離機
9.3畜產品采集加工機械設備
9.3.1擠奶機
9.3.2貯奶(冷藏)罐
10.水產機械
10.1水產養殖機械
10.1.1增氧機
11.農業廢棄物利用處理設備
11.1廢棄物處理設備
11.1.1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設備
12.農田基本建設機械
12.1平地機械
12.1.1平地機(含激光平地機)
13.動力機械
13.1拖拉機
13.1.1輪式拖拉機(不含皮帶傳動輪式拖拉機)
13.1.2履帶式拖拉機
14.其他機械
14.1其他機械
14.1.1農業用北斗終端(含漁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