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縣2020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方案
為切實做好息縣2020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工作,支持我縣農機化建設,促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改革,助力鄉村振興戰略實施。根據《河南省2018-2020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豫農機計文〔2018〕29號)、農業農村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監管強化紀律約束》(農機辦〔2019〕6號)和河南省農業農村廳、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惠農補貼政策監管強化紀律約束的通知》、河南省農業機械化技術中心《關于進一步明確農機購置補貼有關問題的通知》(豫農機文〔2020〕6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了《息縣2020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方案》。方案已經息縣農機購置補貼項目工作領導小組專題會議研究審定同意印發執行。
附:《息縣2020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方案》
息縣農機局 息縣財政局
2020年5月22日
息縣2020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方案
為落實好我縣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工作,充分發揮農業機械購置補貼政策的引導作用,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戰略,以優化農機裝備結構,加快推進我縣農業生產關鍵、薄弱環節發展,促進機械化信息化融合,確保糧食品質和糧食安全為主要任務,大力推廣先進適用、技術成熟、安全可靠、節能環保的機具。根據河南省農機局、省財政廳印發《河南省2018-2020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的通知(豫農機計文〔2018〕29號)和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惠農補貼政策監管強化紀律約束》的通知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推動農業機械化全程全面高質高效發展,助力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為基本要求,提高糧食和農產品生產全程機械化水平,為國家糧食安全和主要農產品有效供給提供堅定的物質技術支撐;堅持綠色生態導向,大力推廣節能環保、精準農業機械技術,促進農業綠色發展;推動科技創新,加快技術先進農機產品推廣,提升農機作業質量;推動普惠共享,推進補貼范圍內機具敞開補貼,加大對農業機械化薄弱環節支持力度,促進農機社會化服務,確保政策規范廉潔高效實施,不斷提升公眾滿意度和政策實現度。
二、實施范圍、資金規模和補貼對象
(一)實施范圍。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范圍覆蓋全縣所有鄉、鎮、辦事處、管理區。
(二)資金規模。2020年上級下達農機購置補貼補貼資金1810萬元;2019年結余資金895.64萬元;2020年可用補貼資金2705.64萬元。
(三)補貼對象。補貼對象為息縣區域內,從事農業生產的個人、農業生產經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業企業和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組織。
根據農業農村部、財政廳、商務部辦公廳關于《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實施指導意見》的通知要求,開展農機報廢更新補貼工作,加快淘汰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舊農機具。鼓勵采取融資租賃、貼息貸款等形式購置大型農業機械。
三、補貼機具種類范圍、補貼資質和補貼標準
(一)補貼機具種類范圍。按照河南省農機購置補貼投檔產品信息公示的種類和補貼操作系統內的種類進行補貼(具體補貼品目可登錄河南省農業機械購置補貼信息公開專欄查詢http://www.jxliugong.cn)。
在補貼機具種類范圍內,實行敞開補貼。優先保證糧食等主要農產品生產所需機具和水稻插秧機(含育秧設備)、深松機、免耕播種、高效植保、節水灌溉、高效施肥、秸稈粉碎還田離田、谷物烘干機、畜禽糞便資源化利用、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殘膜回收等支持農業綠色發展機具的補貼需要。加大對購置畜禽糞污資源利用機具、綠色生態農業建設、農田基礎設施建設和新型農業生產經營主體建設所需機具的補貼。實行累加補貼的機具,按照河南省累加補貼方案執行。
根據對銷售市場調查和農民購買實際情況,今年對拖拉機的補貼界定為40馬力及以上(含40馬力),滿足農民購機需求,最大限度地發揮補貼資金使用效率。
(二)補貼機具資質。補貼機具必須是補貼范圍內的產品,同時還應具備以下資質之一:(1)獲得農業機械試驗鑒定證書(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2)獲得農機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3)列入農機自愿性認證采信試點范圍,獲得農機自愿性產品認證證書。補貼機具須在明顯位置固定標有生產企業、產品名稱以及型號、出廠編號、生產日期、執行標準等信息的永久性銘牌。
(三)補貼標準。按照《河南省2018-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調整后)標準執行(詳情可查閱河南省農機化信息網農機購置補貼專欄http://www.jxliugong.cn。
四、操作流程
(一)政策宣傳。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行自主購機、定額補貼、先購后補、縣級結算、直補到折(卡)。利用農機補貼信息公開專欄http://222.143.34.75、息縣農機化服務直通車微信群、張貼項目公告、印發宣傳單等形式,宣傳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申請補貼程序等,提高廣大農民對補貼政策的知曉度。
(二)自主購機。購機者自主選擇購買補貼機具,并對購機行為和購買機具的真實性負責。鼓勵非現金式支付購機款,便于購買行為留痕。購機者在經銷企業購買機具后,經銷企業必須開具全額機打稅控發票。購機者對其購置的補貼機具擁有所有權,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規處置。
(三)補貼資金申請。購機者本人攜帶身份證、銀行存折原件及復印件、購機發票、合格證原件和補貼機具到縣農機局農機購置補貼“一站式”服務大廳申請辦理補貼手續。購機者和產銷企業對提交的相關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負責,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四)機具核驗。(1)牌證管理的機械。按照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農機購置補貼機具投檔與核驗等工作的通知》(農機辦〔2019〕7號)文件要求,對已辦理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行駛證的機械免于補貼現場實物核驗,農民可攜帶行駛證和發票申請辦理補貼。行駛證和購機發票有效性由農機監理機構和產銷企業負責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2)非牌證管理的機具。對于非牌證管理機具辦理補貼申請的必須“見機、見人、見發票”。核驗人員嚴格執行三對照:一是對照機具合格證是否與機具標注的銘牌相符;二是對照購買機具發票是否與機具型號相符;三是對照申請人是否與購機人檔案相符。對機械銘牌不規范、有挪動痕跡的機具一律不予補貼。嚴格執行“誰核驗、誰簽字、誰負責”的工作責任追究制。(3)大型安裝類機械。對于安裝類、設施類無法移動的機具申請補貼的,實行預約上門核驗服務,在上門核驗拍照后再到“一站式”服務大廳辦理補貼手續。
申請補貼的農民現場一次性完成購機者資格審核、申報材料審驗、申請人現場拍照,機具檢驗和機械注冊登記,確保購機者一次辦理完補貼手續,讓農民只跑一趟。
(五)信息公開。嚴格執行農機購置補貼信息公開、公示制度。農機部門在農機購置補貼信息公開專欄上及時公開項目補貼實施方案、項目資金規模、補貼種類范圍、購機者信息表、投訴咨詢方式,違規查處結果等重要信息。發布信息做到及時、準確、完整,接受社會監督。在公示享受補貼購機者信息時,加強對購機者的信息保護,防止泄漏購機者個人隱私。
(六)機具核查。縣農機、財政等部門對補貼機具采取入戶核查和電話抽查的工作方式:(1)實行牌證管理的機械,可由農機安全監理機構在辦理機械登記注冊上牌過程中一并核查;(2)對大中型重點機具、補貼額度高、安全風險高和異常申請補貼情形的機具進行入戶核查;(3)對安裝類、設施類無法移動的機具實行預約上門服務,在完善補貼手續同時一并核查;(4)對補貼額度較低的小型機具進行電話抽查,安排專人負責,對購機者進行電話回訪,并填寫好通話記錄。
(七)資金兌付。申請公示期滿無異議后,縣農機、財政部門按照職責分工、時限要求,負責對補貼相關申請資料進行形式審核,由財政部門分期分批向符合要求的購機者發放補貼資金。補貼給農業生產經營組織的資金,必須撥付至農業生產經營組織賬戶,不得撥付給個人或其它賬戶。補貼資金撥付時優先使用上年度結余資金。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密切配合。縣農機購置補貼工作領導小組對補貼政策實施情況進行監督。農機、財政部門要切實加強對補貼項目工作的領導,密切溝通配合,明確職責分工,形成工作合力。要組織開展對工作人員的廉政警示教育,提高補貼工作人員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對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要認真研究解決,重大問題及時向上級機關報告。補貼項目資金使用、實施方案等重要工作事項由縣農機購置補貼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
(二)規范操作,加強監管。縣農機、財政部門嚴格按照方案程序規范操作,廉潔高效落實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在規范操作程序上,充分發揮“一站式”服務功能,一次完成對購機申請人的資格審核、補貼機具核驗、補貼信息核實登記等手續。因當年補貼資金不足、或其他原因未在規定時間辦理補貼手續的,可在下一個年度優先補貼,以穩定購機者補貼申領預期。
嚴禁以任何方式授予補貼機具產銷企業進入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系統辦理補貼申請的具體操作權限,嚴禁補貼機具產銷企業代替購機者到主管部門辦理補貼手續。
嚴格執行一崗雙責和首問責任制,加強對大中型重點機具、異常申請補貼情形的監管。認真執行購機真實性承諾、受益信息實時公開和事后抽查核查相結合的監管方式,確保監督管理工作落到實處。
(三)接受監督,嚴懲違規。全面貫徹落實農業農村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監管強化紀律約束》的通知(農辦機〔2019〕6號)、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惠農補貼政策監管強化紀律約束》的通知、農業農村部辦公廳《農機購置補貼機具核驗工作要點》(農機辦〔2019〕7號)和農業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農辦財〔2017〕26號)文件精神。縣農機、財政部門在加強對項目的監督管理同時,接受社會監督,提高項目的監督管理力度。對實名投訴舉報的問題和線索,凡報必查、一查到底,一經查實,及時上報,啟動全國連動嚴厲懲處機制。因產品質量和售后服務等問題,購機者投訴多又集中的機具,對產銷企業,一是實行黑名單公開暴光制,列入黑名單的經銷企業,取消該型號機具在當年和下年補貼資格。二是對參與套補騙補違法產銷企業和購機者,按照以上農業農村部、財政部和省農業農村廳、財政廳相關規定給予嚴厲懲處,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以確保國家補貼資金安全。
(四)加強補貼延伸績效管理。縣農機、財政部門按照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落實延伸績效管理工作要求,要做好延伸績效管理工作。在項目實施中,牢固樹立績效管理理念,強化結果運用,充分發揮第三方作用,加強延伸績效督導評估、有關信息材料的收集整理,提高補貼政策實施全程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