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國家“十四五”開局之年,也是我縣創建全國主要農作物生產全程機械化示范縣的關鍵年,為充分發揮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的導向作用,大力提升農機綜合服務能力,強力推進我縣農機化事業高質量發展,助力農民致富和鄉村振興戰略,夏邑縣農機服務中心按照《河南省2021-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的要求,精心組織、周密實施,圓滿完成了補貼工作任務,真正把農機購置補貼的政策辦成了民心工程、致富工程,大大提升了購機農民的幸福感、獲得感,讓他們充分體會到了各級黨委政府對“三農”工作的重視和支持。現將我縣2021年度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落實情況報告如下:
一、2021年我縣農機購置補貼工作實施完成情況
今年我縣中央農機購置補貼可使用資金2365.001萬元(其中分配資金2365萬元,去年結余資金0.001萬元),可使用省級累加資金409.1031萬元(其中分配資金106萬元,去年結余資金303.1031萬元)。補貼各類機具1389臺(套),其中拖拉機663臺、聯合收割機59臺、玉米收獲機177臺、旋耕機153臺、秸稈粉碎還田機251臺、打捆機12臺、谷物烘干機2臺、青飼料收獲機2臺、報廢機具70臺,使用資金2365萬元,受益農戶1126戶;另外,在完成農機購置補貼程序基礎上,經過登記核實,對12臺打捆機和2臺烘干機又實施省級累加資金10.379萬元,受益農戶12戶。兼顧惠民政策的覆蓋面,我縣的補貼方案嚴格按照要求對補貼對象年度內享受補貼資金總額設置上限,個人不得超過20萬元,合作經營組織不得超過60萬元,最大限度擴大受益農戶。
今年是我縣落實農機報廢更新補貼政策的第二年,按照《河南省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實施方案》的要求,會同財政、商務局聯合下發了我縣的工作方案,并在去年的基礎上擴大資金規模,按照不超過中央補貼資金5%的比例落實報廢更新補貼政策,并建全完善了工作制度。今年共報廢農機70臺,涉及農戶65戶,手續齊全,操作規范,沒有出現任何違規案件。
為切實做好農機購置補貼工作,按照省、市要求成立了由縣政府負責農業的副縣長牽頭、人大政協、紀檢監察、財政、工商、農業、農機等部門組成的農機購置補貼工作領導組,共同研究制定了《夏邑縣2021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資金使用方案》和《夏邑縣農機報廢更新補貼工作實施方案》,明確了組織領導和監管職責,確立了重大事項共同協商機制,規范了補實施范圍、補貼對象、機具種類、操作流程等,并提出了具體的工作要求。特別是農機、財政兩部門要密切配合,明確分工,形成工作合力,規范操作,高效服務。公開監督電話,接受社會監督,真正建立起了“主要領導負全責,分管領導負總責,工作人員直接負責”的責任機制,形成了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確保了補貼工作順利開展的組織基礎和機制保障。
2.加大宣傳力度,努力達到家喻戶曉
農機購置補貼政策是一項強農惠農政策,體現了各級黨委、政府對“三農”工作的重視和支持。為把這項惠民政策落到實處,真正增強購機農戶的獲得感和幸福感,夏邑縣農機服務中心切實加大政策宣傳力度,利用宣傳車、懸掛橫幅、行風政風熱線、發放宣傳冊和明白紙等行之有效的宣傳方式,廣泛宣傳政策,并及時在縣政府網站和省農機購置補貼信息平臺準確完整地公開需要公示的內容,大大提高了農戶對政策的知曉率,特別是有購機意向的農戶基本達到了家喻戶曉。
3.嚴格操作流程,切實做到規范高效
繼續實行“自主購機、定額補貼、先購后補、縣級結算、直補到卡”。今年是新的農機購置補貼申請辦理服務系統實施的第一年,也是推廣使用手機APP申辦補貼的第一年,方便快捷,規范高效,切實提高了政策實施的信息化水平。凡農戶使用手機APP申請辦理的機具,必須能在申請辦理服務系統上查到后才能辦理。我縣今年嚴格按照補貼申請辦理服務系統歸檔的機具實行網上辦理,除我省確定能夠享受補貼機具品目之外,沒有擅自將未列入國家或省級支持推廣目錄的產品納入補貼范圍,同時為防止其他異常情形,在辦理補貼手續時全部讓購機農戶和經銷企業簽訂承諾書,如有違規行為愿意接受對應的處罰,補貼辦工作人員在辦理業務時對提交資料的完整性和合規性嚴格把關,仔細核查生產企業、產品名稱和型號、出廠編號、生產日期、執行標準等信息與網上比對完全一致時,才給予辦理手續,否則一律不予辦理。
在補貼受理對象確定方面,我們嚴格按照補貼資金申領的先后順序辦理補貼手續,堅持公開公平,陽光操作,補貼資金使用情況可隨時登錄查詢,進一步增強了政策執行的規范性和透明度,確保農機購置補貼政策不折不扣地科學實施,落到實處。
同時,在確定補貼機具種類和補貼機具資質方面,嚴格按照河南省確定的補貼機具范圍為準,結合我縣農業生產的實際情況和創建全國主要農作物生產全程機械化的要求,突出補貼重點,優先保證糧食等主要農產品生產所需的機具。嚴格執行補貼產品歸檔可查、補貼經銷商生產企業自主選擇并簽訂承諾書、補貼受益對象全部公示的操作程序,充分尊重農民的自主選擇權,按照先購后補的原則,不向農民指定農機品牌和經銷商,不以補貼指標有限為借口,變相為購機農民推薦補貼產品和經銷商,徹底杜絕違規現象。
4.完善服務舉措,提升優質服務水平
首先簡化購機者申領補貼資金的程序,不再要求開具村委會證明,全部使用手機APP申領補貼資金,真正做到了受理申請、核實登記“一站式”服務,只讓群眾跑一趟。二是最大限度減輕農民負擔,全部免費為農民復印辦理補貼需用的證件。三是印制了補貼政策宣傳冊和宣傳單發放給購機戶,讓群眾了解政策,知曉辦理補貼的流程和所需的手續,也起到了很好的宣傳作用。四是督促經銷商加強新機手和新機具使用技術培訓,將機具操作、保養等技術及時地傳授給購機者,確保正常使用。五是強化售后服務,及時督促經銷企業在農忙季節到來之前落實“三包”服務人員到位,配備必要的通訊和交通工作,快速及時的對農機故障提供必要的服務,做好技術指導,動員有資質的農機維修網店參與社會化農機維修服務,確保農業機械安全使用,不誤農時多創效益。六是針對農閑季節機具閑置的狀況,健全機手服務網絡,及時發布需求信息,為農民排憂解難,保證優質服務。
5.嚴格管理監督,確保政策落實到位
首先強化對農機經銷商的監管。要求他們如實宣傳補貼機具,不能誤導群眾、以次充好,必須保障機具質量和售后服務,確保經銷企業在機具價格、政策宣傳、補貼兌現上不出現違規行為。二是強化對購機補貼過程的監管。要求辦理補貼工作人員要善于學習補貼政策,熟練掌握辦理流程,認真審核提供申領補貼資料的完整性和準確性,切實做到熱情服務,規范操作,精準細致,差錯為零。三是強化對購機者及補貼機具的監管。嚴格審核購機者的身份信息和購機動機,防止出現騙補和套補現象。通過核查機具發現,個別縣內農民幫助外縣農民申請購機,導致機具外流,一方面難以監管,另一方面也給我縣有限的補貼資金帶來了更大的壓力,使我縣部分農民當年享受不到國家的惠民政策。四是加強補貼機具的質量監管。核查機具的同時順便對補貼機具的質量進行調查,了解經銷企業的售后服務,對存在質量問題、農民反映強烈的機具生產企業,督促其整改,并視情節按照《河南省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處罰。
夏邑縣農機服務中心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