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2021年度中央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規范操作程序,按照《河南省2021-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豫農文〔2021〕185號)等文件精神及有關要求,農機服務中心對11月8日至11月22日期間所受理補貼相關申請資料和信息進行了形式審核,并對非牌證管理機具進行了現場實物核驗。現將第二批擬補貼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玉米收獲機、秸稈粉碎還田機、旋耕機、打(壓)捆機和報廢補貼輔助管理系統中形式審核通過的機具予以公示,公示時間2021年11月23日至2021年11月29日。公示結束后,農機服務中心向財政部門提交補貼資金兌付申請與有關材料。
監督舉報電話:0370-3155231
夏邑縣農業機械服務中心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