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邑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夏邑縣2019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
資金使用方案的通知
夏政辦〔2019〕29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部門:
《夏邑縣2019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資金使用方案》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2019年9月3日
夏邑縣2019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資金使用方案
為切實做好2019年農機購置補貼工作,支持農業機械化全程全面高質高效發展,促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助力鄉村振興戰略實施,根據《河南省農業機械管理局 河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河南省2018-2020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的通知》(豫農機計文〔2018〕29號)等文件精神及有關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 總體要求
二、實施范圍、補貼對象及補貼資金規模
1、實施范圍。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覆蓋全縣所有鄉鎮,農場職工與本縣其他農民享有同等申請補貼的權利。
2、補貼對象。補貼對象為從事農業生產的個人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以下簡稱“購機者”),其中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包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農業企業和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組織。在保障農民購機權益的前提下,鼓勵因地制宜培育農機社會化服務組織,提升農機作業專業化社會化服務水平。
3、補貼資金規模。2019年中央財政下達我縣農機購置補貼資金規模為2412萬元,加上往年結余資金3.05萬元,今年我縣中央農機購置補貼資金2415.05萬元。縣財政局要會同縣農機服務中心加強資金監管,定期調度和發布資金使用進度,強化區域內資金余缺動態調劑,避免出現資金大量結轉。上年結轉的中央農機購置補貼資金可繼續在下年使用,連續兩年未用完的結轉資金,按有關規定處理。
繼續開展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試點工作。鼓勵積極開展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試點,加快淘汰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舊農機具。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要與農機購置補貼相銜接,機具更新可在機具報廢之前或者同時進行操作。農機報廢更新補貼操作辦法按有關規定執行。鼓勵采取融資租賃、貼息貸款等形式購置大型農業機械。
三、補貼機具種類、資質和補貼標準
1、補貼機具種類。 圍繞省委省政府確定的農業“四優四化”
發展等支農重點工作,具體補貼機具范圍以河南省當年確認的補貼機具范圍為準。我縣主要補貼耕整地機械、種植施肥機械、田間管理機械、收獲機械、收獲后處理機械、農產品初加工機械、農用搬運機械、排灌機械、畜牧機械、水產機械、農業廢棄物利用處理設備、農田基本建設機械、動力機械和其他機械14大類的農業機械。
我縣將根據農業生產實際需要和補貼資金規模,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為突出補貼重點,優先保證糧食等主要農產品生產所需機具和深松機、翻轉犁、打(壓)捆機、免耕播種機、谷物烘干機、秸稈還田離田機械、大型動力換擋/換向拖拉機、農業用北斗終端、糞污固液分離機、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設備、有機廢棄物好氧發酵翻堆機、畜禽糞便發酵處理機、有機肥加工設備、有機廢棄物干式厭氧發酵裝置等支持農業綠色發展機具,實行敞開補貼。
2、補貼機具資質。補貼機具必須是補貼范圍內的產品,同時還應具備以下資質之一:(1)獲得農業機械試驗鑒定證書(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2)獲得農機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3)列入農機自愿性認證采信試點范圍,獲得農機自愿性產品認證證書。補貼機具須在明顯位置固定標有生產企業、產品名稱以及型號、出廠編號、生產日期、執行標準等信息的永久性銘牌。
3、補貼標準。 農機購置補貼資金實行定額補貼,即同一種
類、同一檔次農業機械原則上在省域內實行統一的補貼標準,具體補貼標準按《河南省2018-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2019年調整)》執行。
四、操作流程
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實行自主購機、定額補貼、先購后補、縣級結算、直補到卡(戶)。
1、發布實施規定。縣農機服務中心、財政局按職責分工和有關規定發布本縣農機購置補貼資金使用方案、補貼額一覽表等信息。
2、自主選機購機。購機者自主選機購機,并對購機行為和購買機具的真實性負責,承擔相應責任義務。鼓勵非現金方式支付購機款,便于購置行為及資金往來全程留痕。購機者對其購置的補貼機具擁有所有權,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規處置。
3、辦理牌證。對實行牌證管理的機具,購機者需攜帶相關手續(身份證或農業生產經營組織營業執照、所購機具、發票、產品合格證等)到縣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農機服務中心窗口)先行辦理牌證照再申請補貼。
4、補貼資金申請。購機者自主向縣農機服務中心提出補貼資金申領事項,按規定提交以下申請資料:
(1)購機者身份證原件(農業生產經營組織為營業執照和身份證原件);(2)村委會證明;(3)所購機具發票原件;(4)購機者銀行賬戶(卡、折)原件(農業生產經營組織的開戶許可證原件);(5)對購置牌證管理機具的購機者還需攜帶本縣農機監理部門注冊登記憑證原件,其他機具需攜帶《產品合格證》原件。
購機者按規定提交以上申請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購機者和補貼機具產銷企業負責,并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對隱瞞公職人員身份申請購機補貼者,一切后果自負。
5、購機承諾和受理。購機者在《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申請表》中“購機者本人承諾”欄簽字承諾后,農機服務中心受理并審核購機者身份、發票、機具、銀行卡(折)賬號信息等資料,審核無誤后簽署意見。鼓勵通過手機APP等便捷高效的方式受理申請。
6、現場機具核驗。為方便購機戶辦理農機補貼,我縣實行受理申請、核實登記等“一站式”服務。購機者須按要求攜帶申請補貼的機具到農機服務中心指定的核驗點主動接受工作人員核驗。農機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對購機者及所購機具、發票等信息按要求現場逐臺核驗,核查無誤后噴涂“國家補貼機具和編號”,拍攝購機者與所購機具的合影照片。縣農機服務中心和財政局對機具、購機者、發票等信息進行現場核對確認無誤后在《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申請表》上簽字蓋章。鼓勵通過入戶、提前預約等方式開展核驗,便利購機者以及設施安裝類機具核驗。
7、補貼公示。縣農機服務中心受理購機者補貼申請并通過核驗后,將該信息通過《商丘農機化信息網》和《夏邑縣農機購置補貼公開欄》公示本縣申請補貼購機者信息、補貼機具信息等。
8、錄入系統。補貼信息經過對外公示,如有異議經查實后,則取消補貼資格;無異議則生效,農機服務中心將購機者身份證、個人頭像、人機合影照片、發票照片及購機者信息、機具信息等錄入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
嚴禁以任何方式授予補貼機具產銷企業進入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辦理補貼申請的具體操作權限,嚴禁補貼機具產銷企業代替購機者到農機主管部門辦理補貼申請手續。
對購機補貼對象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年度內享受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總額分別不超20萬元、60萬元。確因生產需求,購買機具補貼資金數量超過規定時,需經縣農機購置補貼領導組核實同意后方可適當提高補貼資金總額。
9、補貼資金兌付。縣農機服務中心、財政局按職責分工、時限要求對補貼相關申請資料進行形式審核,組織核驗重點機具,由財政部門分期分批向符合要求的購機者發放補貼資金。對安裝類、設施類或安全風險較高類補貼機具,可在生產應用一段時期后兌付補貼資金。
五、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密切配合。縣農機服務中心、財政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密切溝通配合,明確職責分工,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強補貼工作業務培訓,組織開展廉政警示教育,提高補貼工作人員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對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要認真研究解決,重大問題及時向上級機關報告。
縣農機服務中心、財政局要在縣政府領導下組織實施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共同做好補貼資金需求摸底、補貼對象確認、補貼機具核實、補貼資金兌付、違規行為處理等工作,重大事項須提交縣農機購置補貼領導組集體研究決策。
2、規范操作,高效服務。全面運用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探索推廣使用手機農機補貼APP,提高政策實施信息化水平。要切實加快補貼申請受理、資格審核、機具核驗、受益公示等工作,鼓勵在購機集中地或當地政務大廳等開展受理申請、核實登記等“一站式”服務。補貼申領有效期原則上當年有效,少量確因急需,當年財政補貼資金規模不夠、辦理手續時間緊張等無法享受補貼的,可在下一個年度優先補貼,以穩定購機者補貼申領預期。
完善補貼機具核驗流程,做到“見機、見人、見發票”,重點加強對大中型機具的核驗和單人多臺套、短期內大批量等異常申請補貼情形的監管,積極探索實行購機真實性承諾、受益信息實時公開和事后抽查核驗相結合的補貼機具監管方式。
3、公開信息,接受監督。縣農機服務中心要進一步加強政策宣傳,擴大社會公眾知曉度。縣農機服務中心要全面建立農機購置補貼信息公開專欄,對申請購機補貼者信息進行公示,對實施方案、補貼額一覽表、操作程序、補貼機具信息表、投訴咨詢方式、違規查處結果等重點信息全面公開,實時公布補貼資金申請登記進度和享受補貼購機者信息。
4、加強監管,嚴懲違規。全面建立農機購置補貼工作內部
控制規程,規范業務流程,強化監督制約。要積極開展農機購置補貼延伸績效管理,強化結果運用。充分發揮第三方作用,加強督導評估,強化補貼政策實施全程監管。加強購機者信息保護,配合相關部門嚴厲打擊竊取、倒賣、泄露補貼信息和電信詐騙等不法行為。全面貫徹落實《農業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農辦財〔2017〕26號)精神,加大違規行為查處力度,進一步推進地區間聯動聯查,嚴處失信違規主體。
縣農機服務中心、財政局要根據《河南省農業機械管理局 河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河南省2018-2020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的通知》(豫農機計文〔2018〕29號)文件精神和有關要求,制定印發本縣年度補貼資金使用方案,并報市農機服務中心、財政局備案。每年12月15日前,縣農機服務中心、財政局要將全年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總結報告報送省市農機管理部門、財政廳(局)。
六、設立農機補貼咨詢和舉報投訴電話、電子郵箱
為便于優先購買補貼機具的農民咨詢,接受群眾舉報投訴和社會各界監督,在縣農機服務中心設立農機購置補貼咨詢和舉報投訴電話:0370-3155231,電子郵箱:xyxnjj@126.com.
附件:夏邑縣農機購置補貼工作領導組成員名單
附件:
夏邑縣農機購置補貼工作領導組成員
名 單
組 長:武靜華(縣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趙 耀(縣人大副主任)
秦明華(縣政協副主席)
成 員:曹升民(縣紀委副書記、縣監察委副主任)
張利軍(縣農業機械服務中心主任)
李宏偉(縣財政局工會主席)
王利群(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
何 豐(縣農業農村局黨組副書記)
朱文洪(縣農業機械服務中心主任科員)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縣農業機械服務中心,朱文洪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抄送:縣委各部門,縣人大辦公室,縣政協辦公室,武裝部,
縣法院,縣檢察院。
夏邑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9月3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