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城縣2019年農業機械購置
補貼工作實施方案
為切實做好2019年農機購置補貼工作,根據《河南省2018-2020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豫農機計文〔2018〕29號)要求,結合我縣農業生產實際,特制定《柘城縣 2019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方案》。具體內容如下: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以推動農業機械化全程全面高質高效發展、助力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為基本要求,提高糧食和主要農產品生產全程機械化水平,為國家糧食安全和主要農產品有效供給提供堅實的物質技術支撐;堅持綠色生態導向,大力推廣節能環保、精準高效農業機械化技術,促進農業綠色發展;推動科技創新,加快技術先進農機產品推廣,促進農機工業轉型升級,提升農機作業質量;推動普惠共享,推進補貼范圍內機具敞開補貼,促進農機社會化服務,切實增強政策獲得感;創新組織管理,著力提升制度化、信息化、便利化水平,嚴懲失信違規行為,嚴防系統性違規風險,確保政策規范廉潔高效實施,不斷提升公眾滿意度和政策實現度。
二、實施范圍和補貼對象
(一)實施范圍。
補貼資金實施范圍: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繼續覆蓋全縣各鄉(鎮)、辦事處。
(二)補貼對象。
補貼對象為從事農業生產的個人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以下簡稱“購機者”),其中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包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農業企業和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組織。
(三)資金規模及使用。
今年上級下撥我縣中央農機購置補貼資金2087萬元。 縣財政局要會同縣農業機械服務中心加強資金監管,定期發布資金使用進度。
積極開展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試點,加快淘汰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舊農機具。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要與農機購置補貼相銜接,機具更新可在機具報廢之前或者同時進行操作。農機報廢更新補貼操作辦法按有關規定執行。鼓勵采取融資租賃、貼息貸款等形式購置大型農業機械。
三、補貼機具種類、資質和補貼標準
(一)補貼機具種類。
圍繞省委省政府確定的農業“四優四化”發展等支農重點工作,在中央財政補貼范圍內我省選擇14大類34個小類81個品目機具列入補貼范圍(詳見附件1,手扶拖拉機除外)。我縣按省確定的補貼機具種類執行,實行補貼范圍內機具敞開補貼。要優先保證糧食等主要農產品生產所需機具和深松整地、免耕播種、高效植保、節水灌溉、高效施肥、秸稈還田離田、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殘膜回收等支持農業綠色發展機具的補貼需要。
(二)補貼機具資質。
補貼機具必須是補貼范圍內的產品,同時還應具備以下資質之一:(1)獲得農業機械試驗鑒定證書(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2)獲得農機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3)列入農機自愿性認證采信試點范圍,獲得農機自愿性產品認證證書。補貼機具須在明顯位置固定標有生產企業、產品名稱以及型號、出廠編號、生產日期、執行標準等信息的永久性銘牌。
(三)補貼標準。
農機購置補貼資金實行定額補貼,即同一種類、同一檔次農業機械原則上實行統一的補貼標準,具體補貼標準按《河南省2018-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2019年調整)》(另發)執行。
由于補貼資金限制,為努力擴大惠及面,我縣對從事農業生產的個人年度內享受國家補貼資金總額原則不超過12萬元;農業生產經營組織不得超過40萬元。因生產需求,補貼金額超過規定時,需經縣農機購置補貼領導小組批準后可適當提高補貼資金總額。
四、操作流程
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實行自主購機、定額補貼、先購后補、縣級結算、直補到卡(戶)。
(一)發布實施規定。
縣農機服務中心、財政局按職責分工和有關規定發布我縣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方案、補貼額一覽表等信息。
(二)自主選機購機。
購機者自主選機購機,并對購機行為和購買機具的真實性負責,承擔相應責任義務。購機者對其購置的補貼機具擁有所有權,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規處置。鼓勵非現金方式支付購機款,便于購置行為及資金往來全程留痕。經銷企業給購機者出具的發票應包含購機者姓名或名稱、所購產品名稱,生產企業、型號、實際銷售價格、出廠編號等信息,自帶動力機械還需注明發動機編號。
補貼產品經銷企業由農機生產企業自主確定并向社會公布。農機生產企業應對其確定的補貼產品經銷企業的經銷行為承擔相應的責任。已列入黑名單的經銷企業和個人不允許參與補貼活動,所銷售產品不能享受農機購置補貼政策。
(三)補貼資金申請.
購機者自主向柘城縣農業機械服務中心按規定提交申請補貼資料。申請資料包括:①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農業生產經營組織營業執照原件和法人代表身份證原件。 ②發票原件及復印件2份。③承辦補貼銀行的本人銀行卡(存折)號或農業經濟組織賬號 。④實行牌證管理機具的行車證。
上述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購機者、產銷企業和農機安全監理站分別負責,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嚴禁以任何方式授予補貼機具產銷企業進入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辦理補貼申請的具體操作權限,嚴禁補貼機具產銷企業代替購機者到農業機械服務中心辦理補貼申請手續。
(四)機具核驗。
購機者連同補貼機具到核驗點(柘城縣農業機械服務中心)接受核驗。縣農業機械服務中心按《農機購置補貼機具核驗工作要點(試行)》要求,對購機者提供的相關資料進行形式審核,對機具進行核查。核驗內容:購機者信息、購買信息、機具信息、其他信息(購機者銀行卡賬號、開戶名)等。各項對應信息相互吻合,并與補貼系統內、行車證對應信息一致。對于大型、設施安裝類不便于移動的機具,可由購機戶申請或提前預約縣農機服務中心人員到機具存放地進行核實。核驗結果由核驗人員與購機者雙方簽字確認,同時購機者對其購機及購機價格真實性承諾。未通過核驗的,應將所發現的問題一次性告知購機者,并說明完善方法。
(五)補貼公示。
通過核驗的補貼信息分期分批在商丘市農機化信息網或河南省農業機械管理局網站“農機購置補貼信息公開專欄”進行為期不少于30天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報送縣財政局。
(六)補貼資金兌付。
公示期滿無異議后,縣農業機械服務中心編制《農機購置補貼發放明細表》(見附件4),及時向縣財政局報送結算申請(如果補貼申請不超過50戶或資金不超過100萬元,可與下一批合并申請結算,適當延遲申請結算時間),縣財政局接到農業機械服務中心結算申請30個工作日內完成合規性審核,分期分批將符合要求的補貼資金兌付到購機戶銀行卡或農業經營組織的銀行賬戶中。
對實行牌證管理的補貼機具,可由農機安全監理站在上牌過程中一并核驗;對安裝類、設施類或安全風險較高類補貼機具,可在生產應用一段時期后兌付補貼資金。縣農機服務中心、財政局按職責分工對農機購置補貼材料的合規性審核結果負責。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強領導,密切配合。
縣農機購置補貼領導小組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職責分工,密切聯系成員單位,形成工作合力。加強補貼工作業務培訓,組織開展廉政警示教育,提高補貼工作人員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縣農業機械服務中心、縣財政局共同做好補貼資金需求摸底、補貼對象確認、 機具核實、 資金兌付、違規行為處理等工作,對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要認真研究解決,重大事項須提交縣農機購置補貼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策,同時及時向上級機關報告。
(二)規范操作,便民服務。
嚴格按照《農機購置補貼機具核驗工作要點(試行)》要求加強補貼機具核驗工作,重點對大中型機具的核驗和單人多臺套、短期內大批量等異常申請補貼情形的監管,受益信息實時公開和事后抽查核驗相結合的補貼機具監管方式。
全面運用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 ,系統中上年結轉資金和當年投入資金并行使用,并全面推行補貼資金使用情況實時公開,方便購機者了解資金情況,及時申請補貼。清理、取消補貼申請過程中不必要的限制性規定。按省農機局規定推廣使用手機APP(含人臉識別)等信息化技術開展非現場補貼申請,因地制宜開展補貼辦理“一站式”、進村入戶等服務,加快實現購機者申領補貼“最多跑一次”。
推行補貼申請受理和資金兌付限時辦理。縣農業機械服務中心在受理購機者補貼申請后,應于30個工作日(不含公示時間)內完成形式審核,并報送縣財政局;縣財政局根據農機部門提供的材料依據,對符合要求的于30個工作日內通過國庫集中支付的方式兌付資金,對不符合要求的應原渠道退回并由農機服務中心通知購機者,因資金不足需要延期兌付的,應告知購機者,并及時與縣農機服務中心聯合向上報告。
補貼申領有效期原則上當年有效,少量確因急需,當年財政補貼資金規模不夠、辦理手續時間緊張等無法享受補貼的,可在下一個年度優先補貼,補貼額也按下一年標準執行。
(三)信息公開,接受監督。
進一步完善縣級農機購置補貼信息公開專欄建設,及時公開縣域內補貼受益對象、資金兌付情況、農機和財政部門的咨詢投訴舉報電話、補貼資金規模、使用進度等各類信息,并按規定與省級及以上農業農村主管部門主辦或指定的網站實現鏈接,全面接受社會監督,因地制宜、綜合運用宣傳掛圖、報紙雜志、廣播電視、互聯網等方式,以及村務公開和“益農信息社”等渠道,全方位開展補貼政策與實施工作宣傳,切實保障廣大農民群眾的知情權、監督權。
(四)加強監管,嚴懲違規。
認真貫徹落實農業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農辦財〔2017〕26號)和《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監管強化紀律約束的通知》(農辦機〔2019〕6號)精神。建立農機購置補貼工作內部控制規程,規范業務流程,強化監督制約。開展農機購置補貼延伸績效管理。 加強督導評估,強化補貼政策實施全程監管。 實行購機者對購機及購買價格真實性承諾、農機產銷企業規范參與補貼政策承諾踐諾,加大違規行為查處力度,嚴處失信違規主體。 對危害較大的違規行為,如產銷企業提供不實投檔信息、產品信息、銷售信息,通過虛購報補、重復報補、以小抵大等方式騙套補貼,拒不配合調查、提供虛假調查資料等,實行頂格處罰、聯查聯處,真正讓失信違規企業“一處失信、處處受限”。
加強購機者信息保護,配合相關部門嚴厲打擊竊取、倒賣、泄露補貼信息和電信詐騙等不法行為。
六、信息歸檔并及時報送
做好農機購置補貼執行進度統計及信息報送工作,補貼信息及時錄入河南省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開展年終專項執行情況的總結, 在2019年12月20日前,按要求上報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情況總結報告。
柘城縣財政局 柘城縣農業機械服務中心
二〇一九年六月九日
附件:1.河南省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
2、柘城縣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申請表
3.柘城縣享受農機購置補貼的購機者信息表
4、柘城縣農機購置補貼發放明細表
5、柘城縣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結算申請表
附件1
河南省2018-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
(共14大類、30小類、61個品目)
1.耕整地機械
1.1耕地機械
1.1.1鏵式犁
1.1.2旋耕機(含履帶自走式旋耕機)
1.1.3深松機
1.1.4微耕機
2.種植施肥機械
2.1播種機械
2.1.1條播機
2.1.2穴播機
2.1.3免耕播種機
2.1.4旋耕播種機
2.2育苗機械設備
2.2.1秧盤播種成套設備(含床土處理)
2.3栽植機械
2.3.1水稻插秧機
3.田間管理機械
3.1中耕機械
3.1.1田園管理機
3.2植保機械
3.2.1動力噴霧機
3.2.2噴桿噴霧機
3.2.3風送噴霧機
3.3修剪機械
3.3.1茶樹修剪機
4.收獲機械
4.1谷物收獲機械
4.1.1自走輪式谷物聯合收割機
4.1.2自走履帶式谷物聯合收割機(全喂入)
4.1.3半喂入聯合收割機
4.2玉米收獲機械
4.2.1自走式玉米收獲機
4.2.2自走式玉米籽粒聯合收獲機
4.2.3穗莖兼收玉米收獲機
4.2.4玉米收獲專用割臺
4.3果實收獲機械
4.3.1番茄收獲機
4.3.2辣椒收獲機
4.4蔬菜收獲機械
4.4.1果類蔬菜收獲機
4.5籽粒作物收獲機械
4.5.1油菜籽收獲機
4.6根莖作物收獲機械
4.6.1薯類收獲機
4.6.2花生收獲機
4.7飼料作物收獲機械
4.7.1打(壓)捆機
4.7.2青飼料收獲機
4.8莖稈收集處理機械
4.8.1秸稈粉碎還田機
5.收獲后處理機械
5.1脫粒機械
5.1.1玉米脫粒機
5.1.2花生摘果機
5.2清選機械
5.2.1糧食清選機
5.3干燥機械
5.3.1谷物烘干機
5.3.2果蔬烘干機
6. 農產品初加工機械
6.1茶葉加工機械
6.1.1茶葉殺青機
6.1.2茶葉揉捻機
6.1.3茶葉炒(烘)干機
6.1.4茶葉篩選機
6.2剝殼(去皮)機械
6.2.1玉米剝皮機
6.2.2花生脫殼機
7.農用搬運機械
7.1裝卸機械
7.2.1抓草機
8.排灌機械
8.1噴灌機械設備
8.1.1噴灌機
9.畜牧機械
9.1飼料(草)加工機械設備
9.1.1鍘草機
9.1.2揉絲機
9.1.3飼料(草)粉碎機
9.1.4飼料混合機
9.2飼養機械
9.2.1孵化機
9.2.2送料機
9.2.3清糞機
9.2.4糞污固液分離機
9.3畜產品采集加工機械設備
9.3.1擠奶機
9.3.2貯奶(冷藏)罐
10.水產機械
10.1水產養殖機械
10.1.1增氧機
11.農業廢棄物利用處理設備
11.1廢棄物處理設備
11.1.1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設備
11.1.2有機廢棄物好氧發酵翻堆機
11.1.3有機廢棄物干式厭氧發酵裝置
12.農田基本建設機械
12.1平地機械
12.1.1平地機(含激光平地機)
13.動力機械
13.1拖拉機
13.1.1輪式拖拉機(不含皮帶傳動輪式拖拉機)
13.1.2手扶拖拉機
13.1.3履帶式拖拉機
14.其他機械
14.1其他機械
14.1.1農業用北斗終端(含漁船用)
14.1.2畜禽糞便發酵處理機
14.1.3有機肥加工設備
附件2
補貼工作實施方案
為切實做好2019年農機購置補貼工作,根據《河南省2018-2020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豫農機計文〔2018〕29號)要求,結合我縣農業生產實際,特制定《柘城縣 2019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方案》。具體內容如下: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以推動農業機械化全程全面高質高效發展、助力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為基本要求,提高糧食和主要農產品生產全程機械化水平,為國家糧食安全和主要農產品有效供給提供堅實的物質技術支撐;堅持綠色生態導向,大力推廣節能環保、精準高效農業機械化技術,促進農業綠色發展;推動科技創新,加快技術先進農機產品推廣,促進農機工業轉型升級,提升農機作業質量;推動普惠共享,推進補貼范圍內機具敞開補貼,促進農機社會化服務,切實增強政策獲得感;創新組織管理,著力提升制度化、信息化、便利化水平,嚴懲失信違規行為,嚴防系統性違規風險,確保政策規范廉潔高效實施,不斷提升公眾滿意度和政策實現度。
二、實施范圍和補貼對象
(一)實施范圍。
補貼資金實施范圍: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繼續覆蓋全縣各鄉(鎮)、辦事處。
(二)補貼對象。
補貼對象為從事農業生產的個人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以下簡稱“購機者”),其中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包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農業企業和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組織。
(三)資金規模及使用。
今年上級下撥我縣中央農機購置補貼資金2087萬元。 縣財政局要會同縣農業機械服務中心加強資金監管,定期發布資金使用進度。
積極開展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試點,加快淘汰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舊農機具。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要與農機購置補貼相銜接,機具更新可在機具報廢之前或者同時進行操作。農機報廢更新補貼操作辦法按有關規定執行。鼓勵采取融資租賃、貼息貸款等形式購置大型農業機械。
三、補貼機具種類、資質和補貼標準
(一)補貼機具種類。
圍繞省委省政府確定的農業“四優四化”發展等支農重點工作,在中央財政補貼范圍內我省選擇14大類34個小類81個品目機具列入補貼范圍(詳見附件1,手扶拖拉機除外)。我縣按省確定的補貼機具種類執行,實行補貼范圍內機具敞開補貼。要優先保證糧食等主要農產品生產所需機具和深松整地、免耕播種、高效植保、節水灌溉、高效施肥、秸稈還田離田、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殘膜回收等支持農業綠色發展機具的補貼需要。
(二)補貼機具資質。
補貼機具必須是補貼范圍內的產品,同時還應具備以下資質之一:(1)獲得農業機械試驗鑒定證書(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2)獲得農機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3)列入農機自愿性認證采信試點范圍,獲得農機自愿性產品認證證書。補貼機具須在明顯位置固定標有生產企業、產品名稱以及型號、出廠編號、生產日期、執行標準等信息的永久性銘牌。
(三)補貼標準。
農機購置補貼資金實行定額補貼,即同一種類、同一檔次農業機械原則上實行統一的補貼標準,具體補貼標準按《河南省2018-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2019年調整)》(另發)執行。
由于補貼資金限制,為努力擴大惠及面,我縣對從事農業生產的個人年度內享受國家補貼資金總額原則不超過12萬元;農業生產經營組織不得超過40萬元。因生產需求,補貼金額超過規定時,需經縣農機購置補貼領導小組批準后可適當提高補貼資金總額。
四、操作流程
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實行自主購機、定額補貼、先購后補、縣級結算、直補到卡(戶)。
(一)發布實施規定。
縣農機服務中心、財政局按職責分工和有關規定發布我縣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方案、補貼額一覽表等信息。
(二)自主選機購機。
購機者自主選機購機,并對購機行為和購買機具的真實性負責,承擔相應責任義務。購機者對其購置的補貼機具擁有所有權,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規處置。鼓勵非現金方式支付購機款,便于購置行為及資金往來全程留痕。經銷企業給購機者出具的發票應包含購機者姓名或名稱、所購產品名稱,生產企業、型號、實際銷售價格、出廠編號等信息,自帶動力機械還需注明發動機編號。
補貼產品經銷企業由農機生產企業自主確定并向社會公布。農機生產企業應對其確定的補貼產品經銷企業的經銷行為承擔相應的責任。已列入黑名單的經銷企業和個人不允許參與補貼活動,所銷售產品不能享受農機購置補貼政策。
(三)補貼資金申請.
購機者自主向柘城縣農業機械服務中心按規定提交申請補貼資料。申請資料包括:①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農業生產經營組織營業執照原件和法人代表身份證原件。 ②發票原件及復印件2份。③承辦補貼銀行的本人銀行卡(存折)號或農業經濟組織賬號 。④實行牌證管理機具的行車證。
上述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購機者、產銷企業和農機安全監理站分別負責,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嚴禁以任何方式授予補貼機具產銷企業進入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辦理補貼申請的具體操作權限,嚴禁補貼機具產銷企業代替購機者到農業機械服務中心辦理補貼申請手續。
(四)機具核驗。
購機者連同補貼機具到核驗點(柘城縣農業機械服務中心)接受核驗。縣農業機械服務中心按《農機購置補貼機具核驗工作要點(試行)》要求,對購機者提供的相關資料進行形式審核,對機具進行核查。核驗內容:購機者信息、購買信息、機具信息、其他信息(購機者銀行卡賬號、開戶名)等。各項對應信息相互吻合,并與補貼系統內、行車證對應信息一致。對于大型、設施安裝類不便于移動的機具,可由購機戶申請或提前預約縣農機服務中心人員到機具存放地進行核實。核驗結果由核驗人員與購機者雙方簽字確認,同時購機者對其購機及購機價格真實性承諾。未通過核驗的,應將所發現的問題一次性告知購機者,并說明完善方法。
(五)補貼公示。
通過核驗的補貼信息分期分批在商丘市農機化信息網或河南省農業機械管理局網站“農機購置補貼信息公開專欄”進行為期不少于30天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報送縣財政局。
(六)補貼資金兌付。
公示期滿無異議后,縣農業機械服務中心編制《農機購置補貼發放明細表》(見附件4),及時向縣財政局報送結算申請(如果補貼申請不超過50戶或資金不超過100萬元,可與下一批合并申請結算,適當延遲申請結算時間),縣財政局接到農業機械服務中心結算申請30個工作日內完成合規性審核,分期分批將符合要求的補貼資金兌付到購機戶銀行卡或農業經營組織的銀行賬戶中。
對實行牌證管理的補貼機具,可由農機安全監理站在上牌過程中一并核驗;對安裝類、設施類或安全風險較高類補貼機具,可在生產應用一段時期后兌付補貼資金。縣農機服務中心、財政局按職責分工對農機購置補貼材料的合規性審核結果負責。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強領導,密切配合。
縣農機購置補貼領導小組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職責分工,密切聯系成員單位,形成工作合力。加強補貼工作業務培訓,組織開展廉政警示教育,提高補貼工作人員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縣農業機械服務中心、縣財政局共同做好補貼資金需求摸底、補貼對象確認、 機具核實、 資金兌付、違規行為處理等工作,對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要認真研究解決,重大事項須提交縣農機購置補貼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策,同時及時向上級機關報告。
(二)規范操作,便民服務。
嚴格按照《農機購置補貼機具核驗工作要點(試行)》要求加強補貼機具核驗工作,重點對大中型機具的核驗和單人多臺套、短期內大批量等異常申請補貼情形的監管,受益信息實時公開和事后抽查核驗相結合的補貼機具監管方式。
全面運用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 ,系統中上年結轉資金和當年投入資金并行使用,并全面推行補貼資金使用情況實時公開,方便購機者了解資金情況,及時申請補貼。清理、取消補貼申請過程中不必要的限制性規定。按省農機局規定推廣使用手機APP(含人臉識別)等信息化技術開展非現場補貼申請,因地制宜開展補貼辦理“一站式”、進村入戶等服務,加快實現購機者申領補貼“最多跑一次”。
推行補貼申請受理和資金兌付限時辦理。縣農業機械服務中心在受理購機者補貼申請后,應于30個工作日(不含公示時間)內完成形式審核,并報送縣財政局;縣財政局根據農機部門提供的材料依據,對符合要求的于30個工作日內通過國庫集中支付的方式兌付資金,對不符合要求的應原渠道退回并由農機服務中心通知購機者,因資金不足需要延期兌付的,應告知購機者,并及時與縣農機服務中心聯合向上報告。
補貼申領有效期原則上當年有效,少量確因急需,當年財政補貼資金規模不夠、辦理手續時間緊張等無法享受補貼的,可在下一個年度優先補貼,補貼額也按下一年標準執行。
(三)信息公開,接受監督。
進一步完善縣級農機購置補貼信息公開專欄建設,及時公開縣域內補貼受益對象、資金兌付情況、農機和財政部門的咨詢投訴舉報電話、補貼資金規模、使用進度等各類信息,并按規定與省級及以上農業農村主管部門主辦或指定的網站實現鏈接,全面接受社會監督,因地制宜、綜合運用宣傳掛圖、報紙雜志、廣播電視、互聯網等方式,以及村務公開和“益農信息社”等渠道,全方位開展補貼政策與實施工作宣傳,切實保障廣大農民群眾的知情權、監督權。
(四)加強監管,嚴懲違規。
認真貫徹落實農業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農辦財〔2017〕26號)和《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監管強化紀律約束的通知》(農辦機〔2019〕6號)精神。建立農機購置補貼工作內部控制規程,規范業務流程,強化監督制約。開展農機購置補貼延伸績效管理。 加強督導評估,強化補貼政策實施全程監管。 實行購機者對購機及購買價格真實性承諾、農機產銷企業規范參與補貼政策承諾踐諾,加大違規行為查處力度,嚴處失信違規主體。 對危害較大的違規行為,如產銷企業提供不實投檔信息、產品信息、銷售信息,通過虛購報補、重復報補、以小抵大等方式騙套補貼,拒不配合調查、提供虛假調查資料等,實行頂格處罰、聯查聯處,真正讓失信違規企業“一處失信、處處受限”。
加強購機者信息保護,配合相關部門嚴厲打擊竊取、倒賣、泄露補貼信息和電信詐騙等不法行為。
六、信息歸檔并及時報送
做好農機購置補貼執行進度統計及信息報送工作,補貼信息及時錄入河南省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開展年終專項執行情況的總結, 在2019年12月20日前,按要求上報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情況總結報告。
柘城縣財政局 柘城縣農業機械服務中心
二〇一九年六月九日
附件:1.河南省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
2、柘城縣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申請表
3.柘城縣享受農機購置補貼的購機者信息表
4、柘城縣農機購置補貼發放明細表
5、柘城縣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結算申請表
附件1
河南省2018-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
(共14大類、30小類、61個品目)
1.耕整地機械
1.1耕地機械
1.1.1鏵式犁
1.1.2旋耕機(含履帶自走式旋耕機)
1.1.3深松機
1.1.4微耕機
2.種植施肥機械
2.1播種機械
2.1.1條播機
2.1.2穴播機
2.1.3免耕播種機
2.1.4旋耕播種機
2.2育苗機械設備
2.2.1秧盤播種成套設備(含床土處理)
2.3栽植機械
2.3.1水稻插秧機
3.田間管理機械
3.1中耕機械
3.1.1田園管理機
3.2植保機械
3.2.1動力噴霧機
3.2.2噴桿噴霧機
3.2.3風送噴霧機
3.3修剪機械
3.3.1茶樹修剪機
4.收獲機械
4.1谷物收獲機械
4.1.1自走輪式谷物聯合收割機
4.1.2自走履帶式谷物聯合收割機(全喂入)
4.1.3半喂入聯合收割機
4.2玉米收獲機械
4.2.1自走式玉米收獲機
4.2.2自走式玉米籽粒聯合收獲機
4.2.3穗莖兼收玉米收獲機
4.2.4玉米收獲專用割臺
4.3果實收獲機械
4.3.1番茄收獲機
4.3.2辣椒收獲機
4.4蔬菜收獲機械
4.4.1果類蔬菜收獲機
4.5籽粒作物收獲機械
4.5.1油菜籽收獲機
4.6根莖作物收獲機械
4.6.1薯類收獲機
4.6.2花生收獲機
4.7飼料作物收獲機械
4.7.1打(壓)捆機
4.7.2青飼料收獲機
4.8莖稈收集處理機械
4.8.1秸稈粉碎還田機
5.收獲后處理機械
5.1脫粒機械
5.1.1玉米脫粒機
5.1.2花生摘果機
5.2清選機械
5.2.1糧食清選機
5.3干燥機械
5.3.1谷物烘干機
5.3.2果蔬烘干機
6. 農產品初加工機械
6.1茶葉加工機械
6.1.1茶葉殺青機
6.1.2茶葉揉捻機
6.1.3茶葉炒(烘)干機
6.1.4茶葉篩選機
6.2剝殼(去皮)機械
6.2.1玉米剝皮機
6.2.2花生脫殼機
7.農用搬運機械
7.1裝卸機械
7.2.1抓草機
8.排灌機械
8.1噴灌機械設備
8.1.1噴灌機
9.畜牧機械
9.1飼料(草)加工機械設備
9.1.1鍘草機
9.1.2揉絲機
9.1.3飼料(草)粉碎機
9.1.4飼料混合機
9.2飼養機械
9.2.1孵化機
9.2.2送料機
9.2.3清糞機
9.2.4糞污固液分離機
9.3畜產品采集加工機械設備
9.3.1擠奶機
9.3.2貯奶(冷藏)罐
10.水產機械
10.1水產養殖機械
10.1.1增氧機
11.農業廢棄物利用處理設備
11.1廢棄物處理設備
11.1.1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設備
11.1.2有機廢棄物好氧發酵翻堆機
11.1.3有機廢棄物干式厭氧發酵裝置
12.農田基本建設機械
12.1平地機械
12.1.1平地機(含激光平地機)
13.動力機械
13.1拖拉機
13.1.1輪式拖拉機(不含皮帶傳動輪式拖拉機)
13.1.2手扶拖拉機
13.1.3履帶式拖拉機
14.其他機械
14.1其他機械
14.1.1農業用北斗終端(含漁船用)
14.1.2畜禽糞便發酵處理機
14.1.3有機肥加工設備
附件2
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申請表 | ||||||||||||
申請表編號: | ||||||||||||
購機者基本情況 | 姓名/組織 | 購機者身份 | 性別/性質 | |||||||||
地址 | ||||||||||||
身份證/營業執照注冊號 | 聯系電話 | |||||||||||
開戶行 | 銀行賬號 | |||||||||||
所購機具信息 | 機具大類 | 生產企業 | ||||||||||
機具小類 | 經銷企業 | |||||||||||
機具品目 | 出廠編號 | |||||||||||
分檔名稱 | 發動機編號 | |||||||||||
機具型號 | 機車牌照號 | |||||||||||
購機補貼信息 | 單臺補貼額(元) | 購機數量(臺) | 發票號 | |||||||||
補貼合計(元) | 單臺購買價格(元) | |||||||||||
購機者本 人承諾 |
本人從事農業生產,非財政供養人員, 對提交的農機購置補貼申請資料和購機 的真實性負責,實際購買價格與發票上的購機金額一致。不參與騙補、套補、重補等違規違法行為,否則愿承擔法律責任。 購機人簽字(手印): 年 月 日 |
現場核實人員意見 | 經現場核實,購機者所提供申請資料與購置機具實際情況相符,符合補貼條件。 核實人員簽字: 年 月 日 |
|||||||||
縣農業機械服務中心審核意見 | 經核查,申請補貼的手續完備,公示無異議,同意給予補貼。 審核人員簽字: (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
縣財政局審核意見 | 經審核,符合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發放的條件,同意發放補貼資金。 審核人員簽字: (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
|||||||||
特別說明:1、購機者申請的補貼資金產品必須是已列入本年度河南省農機購置補貼范圍內的產品,并符合河南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資質條件。2、農機購置補貼申請時須帶資料:①本人身份證或農業生產經營組織為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②購機發票原件及復印件2份。③本人銀行卡賬號/銀行帳號。④納入牌證管理機具的行車證。3、購機人申請補貼后30日內不主動接受縣農業機械服務中心機具核實視為自動放棄補貼資格(當年資金不足除外)。 |
附件3
年度 縣(市、區)享受農機購置補貼的購機者信息表
附件4
年度 縣(市、區)享受農機購置補貼的購機者信息表
序號 | 購機者 | 補貼機具 | 補貼資金 | |||||||||
所在鄉(鎮) | 所在村組 | 購機者姓名 | 機具品目 | 生產廠家 | 產品名稱 | 購買機型 | 經 銷 商 | 購買數量(臺) | 單臺銷售價格(元) | 單臺補貼額(元) | 總補貼額(元) | |
附件4
柘城縣農機購置補貼發放明細表 | ||||||||||||
填報單位: | 柘城縣農業機械服務中心 | 填報時間: | ||||||||||
序號 | 姓名 | 地址 | 身份證號 | 聯系電話 | 分檔名稱 | 機具型號 | 生產企業名稱 | 經銷商名稱 | 數量 | 單臺中央補貼(元) | 最終銷售總價(元) | 補貼賬號 |
附件5
河南省縣級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結算申請表
編號 :
本次申請總額 | (大寫) | (小寫) | |
縣農業機械服務中心意見 負責人簽字: 聯系電話: 單位印章: 年 月 日 |
縣財政局意見 負責人簽字: 聯系電話: 單位印章: 年 月 日 |
||
填表人: 聯系電話:
柘城縣2019年農業機械購置
補貼工作實施方案
為切實做好2019年農機購置補貼工作,根據《河南省2018-2020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豫農機計文〔2018〕29號)要求,結合我縣農業生產實際,特制定《柘城縣 2019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方案》。具體內容如下: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以推動農業機械化全程全面高質高效發展、助力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為基本要求,提高糧食和主要農產品生產全程機械化水平,為國家糧食安全和主要農產品有效供給提供堅實的物質技術支撐;堅持綠色生態導向,大力推廣節能環保、精準高效農業機械化技術,促進農業綠色發展;推動科技創新,加快技術先進農機產品推廣,促進農機工業轉型升級,提升農機作業質量;推動普惠共享,推進補貼范圍內機具敞開補貼,促進農機社會化服務,切實增強政策獲得感;創新組織管理,著力提升制度化、信息化、便利化水平,嚴懲失信違規行為,嚴防系統性違規風險,確保政策規范廉潔高效實施,不斷提升公眾滿意度和政策實現度。
二、實施范圍和補貼對象
(一)實施范圍。
補貼資金實施范圍: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繼續覆蓋全縣各鄉(鎮)、辦事處。
(二)補貼對象。
補貼對象為從事農業生產的個人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以下簡稱“購機者”),其中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包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農業企業和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組織。
(三)資金規模及使用。
今年上級下撥我縣中央農機購置補貼資金2087萬元。 縣財政局要會同縣農業機械服務中心加強資金監管,定期發布資金使用進度。
積極開展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試點,加快淘汰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舊農機具。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要與農機購置補貼相銜接,機具更新可在機具報廢之前或者同時進行操作。農機報廢更新補貼操作辦法按有關規定執行。鼓勵采取融資租賃、貼息貸款等形式購置大型農業機械。
三、補貼機具種類、資質和補貼標準
(一)補貼機具種類。
圍繞省委省政府確定的農業“四優四化”發展等支農重點工作,在中央財政補貼范圍內我省選擇14大類34個小類81個品目機具列入補貼范圍(詳見附件1,手扶拖拉機除外)。我縣按省確定的補貼機具種類執行,實行補貼范圍內機具敞開補貼。要優先保證糧食等主要農產品生產所需機具和深松整地、免耕播種、高效植保、節水灌溉、高效施肥、秸稈還田離田、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殘膜回收等支持農業綠色發展機具的補貼需要。
(二)補貼機具資質。
補貼機具必須是補貼范圍內的產品,同時還應具備以下資質之一:(1)獲得農業機械試驗鑒定證書(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2)獲得農機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3)列入農機自愿性認證采信試點范圍,獲得農機自愿性產品認證證書。補貼機具須在明顯位置固定標有生產企業、產品名稱以及型號、出廠編號、生產日期、執行標準等信息的永久性銘牌。
(三)補貼標準。
農機購置補貼資金實行定額補貼,即同一種類、同一檔次農業機械原則上實行統一的補貼標準,具體補貼標準按《河南省2018-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2019年調整)》(另發)執行。
由于補貼資金限制,為努力擴大惠及面,我縣對從事農業生產的個人年度內享受國家補貼資金總額原則不超過12萬元;農業生產經營組織不得超過40萬元。因生產需求,補貼金額超過規定時,需經縣農機購置補貼領導小組批準后可適當提高補貼資金總額。
四、操作流程
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實行自主購機、定額補貼、先購后補、縣級結算、直補到卡(戶)。
(一)發布實施規定。
縣農機服務中心、財政局按職責分工和有關規定發布我縣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方案、補貼額一覽表等信息。
(二)自主選機購機。
購機者自主選機購機,并對購機行為和購買機具的真實性負責,承擔相應責任義務。購機者對其購置的補貼機具擁有所有權,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規處置。鼓勵非現金方式支付購機款,便于購置行為及資金往來全程留痕。經銷企業給購機者出具的發票應包含購機者姓名或名稱、所購產品名稱,生產企業、型號、實際銷售價格、出廠編號等信息,自帶動力機械還需注明發動機編號。
補貼產品經銷企業由農機生產企業自主確定并向社會公布。農機生產企業應對其確定的補貼產品經銷企業的經銷行為承擔相應的責任。已列入黑名單的經銷企業和個人不允許參與補貼活動,所銷售產品不能享受農機購置補貼政策。
(三)補貼資金申請.
購機者自主向柘城縣農業機械服務中心按規定提交申請補貼資料。申請資料包括:①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農業生產經營組織營業執照原件和法人代表身份證原件。 ②發票原件及復印件2份。③承辦補貼銀行的本人銀行卡(存折)號或農業經濟組織賬號 。④實行牌證管理機具的行車證。
上述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購機者、產銷企業和農機安全監理站分別負責,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嚴禁以任何方式授予補貼機具產銷企業進入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辦理補貼申請的具體操作權限,嚴禁補貼機具產銷企業代替購機者到農業機械服務中心辦理補貼申請手續。
(四)機具核驗。
購機者連同補貼機具到核驗點(柘城縣農業機械服務中心)接受核驗。縣農業機械服務中心按《農機購置補貼機具核驗工作要點(試行)》要求,對購機者提供的相關資料進行形式審核,對機具進行核查。核驗內容:購機者信息、購買信息、機具信息、其他信息(購機者銀行卡賬號、開戶名)等。各項對應信息相互吻合,并與補貼系統內、行車證對應信息一致。對于大型、設施安裝類不便于移動的機具,可由購機戶申請或提前預約縣農機服務中心人員到機具存放地進行核實。核驗結果由核驗人員與購機者雙方簽字確認,同時購機者對其購機及購機價格真實性承諾。未通過核驗的,應將所發現的問題一次性告知購機者,并說明完善方法。
(五)補貼公示。
通過核驗的補貼信息分期分批在商丘市農機化信息網或河南省農業機械管理局網站“農機購置補貼信息公開專欄”進行為期不少于30天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報送縣財政局。
(六)補貼資金兌付。
公示期滿無異議后,縣農業機械服務中心編制《農機購置補貼發放明細表》(見附件4),及時向縣財政局報送結算申請(如果補貼申請不超過50戶或資金不超過100萬元,可與下一批合并申請結算,適當延遲申請結算時間),縣財政局接到農業機械服務中心結算申請30個工作日內完成合規性審核,分期分批將符合要求的補貼資金兌付到購機戶銀行卡或農業經營組織的銀行賬戶中。
對實行牌證管理的補貼機具,可由農機安全監理站在上牌過程中一并核驗;對安裝類、設施類或安全風險較高類補貼機具,可在生產應用一段時期后兌付補貼資金。縣農機服務中心、財政局按職責分工對農機購置補貼材料的合規性審核結果負責。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強領導,密切配合。
縣農機購置補貼領導小組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職責分工,密切聯系成員單位,形成工作合力。加強補貼工作業務培訓,組織開展廉政警示教育,提高補貼工作人員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縣農業機械服務中心、縣財政局共同做好補貼資金需求摸底、補貼對象確認、 機具核實、 資金兌付、違規行為處理等工作,對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要認真研究解決,重大事項須提交縣農機購置補貼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策,同時及時向上級機關報告。
(二)規范操作,便民服務。
嚴格按照《農機購置補貼機具核驗工作要點(試行)》要求加強補貼機具核驗工作,重點對大中型機具的核驗和單人多臺套、短期內大批量等異常申請補貼情形的監管,受益信息實時公開和事后抽查核驗相結合的補貼機具監管方式。
全面運用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 ,系統中上年結轉資金和當年投入資金并行使用,并全面推行補貼資金使用情況實時公開,方便購機者了解資金情況,及時申請補貼。清理、取消補貼申請過程中不必要的限制性規定。按省農機局規定推廣使用手機APP(含人臉識別)等信息化技術開展非現場補貼申請,因地制宜開展補貼辦理“一站式”、進村入戶等服務,加快實現購機者申領補貼“最多跑一次”。
推行補貼申請受理和資金兌付限時辦理。縣農業機械服務中心在受理購機者補貼申請后,應于30個工作日(不含公示時間)內完成形式審核,并報送縣財政局;縣財政局根據農機部門提供的材料依據,對符合要求的于30個工作日內通過國庫集中支付的方式兌付資金,對不符合要求的應原渠道退回并由農機服務中心通知購機者,因資金不足需要延期兌付的,應告知購機者,并及時與縣農機服務中心聯合向上報告。
補貼申領有效期原則上當年有效,少量確因急需,當年財政補貼資金規模不夠、辦理手續時間緊張等無法享受補貼的,可在下一個年度優先補貼,補貼額也按下一年標準執行。
(三)信息公開,接受監督。
進一步完善縣級農機購置補貼信息公開專欄建設,及時公開縣域內補貼受益對象、資金兌付情況、農機和財政部門的咨詢投訴舉報電話、補貼資金規模、使用進度等各類信息,并按規定與省級及以上農業農村主管部門主辦或指定的網站實現鏈接,全面接受社會監督,因地制宜、綜合運用宣傳掛圖、報紙雜志、廣播電視、互聯網等方式,以及村務公開和“益農信息社”等渠道,全方位開展補貼政策與實施工作宣傳,切實保障廣大農民群眾的知情權、監督權。
(四)加強監管,嚴懲違規。
認真貫徹落實農業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農辦財〔2017〕26號)和《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監管強化紀律約束的通知》(農辦機〔2019〕6號)精神。建立農機購置補貼工作內部控制規程,規范業務流程,強化監督制約。開展農機購置補貼延伸績效管理。 加強督導評估,強化補貼政策實施全程監管。 實行購機者對購機及購買價格真實性承諾、農機產銷企業規范參與補貼政策承諾踐諾,加大違規行為查處力度,嚴處失信違規主體。 對危害較大的違規行為,如產銷企業提供不實投檔信息、產品信息、銷售信息,通過虛購報補、重復報補、以小抵大等方式騙套補貼,拒不配合調查、提供虛假調查資料等,實行頂格處罰、聯查聯處,真正讓失信違規企業“一處失信、處處受限”。
加強購機者信息保護,配合相關部門嚴厲打擊竊取、倒賣、泄露補貼信息和電信詐騙等不法行為。
六、信息歸檔并及時報送
做好農機購置補貼執行進度統計及信息報送工作,補貼信息及時錄入河南省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開展年終專項執行情況的總結, 在2019年12月20日前,按要求上報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情況總結報告。
柘城縣財政局 柘城縣農業機械服務中心
二〇一九年六月九日
附件:1.河南省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
2、柘城縣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申請表
3.柘城縣享受農機購置補貼的購機者信息表
4、柘城縣農機購置補貼發放明細表
5、柘城縣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結算申請表
附件1
河南省2018-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
(共14大類、30小類、61個品目)
1.耕整地機械
1.1耕地機械
1.1.1鏵式犁
1.1.2旋耕機(含履帶自走式旋耕機)
1.1.3深松機
1.1.4微耕機
2.種植施肥機械
2.1播種機械
2.1.1條播機
2.1.2穴播機
2.1.3免耕播種機
2.1.4旋耕播種機
2.2育苗機械設備
2.2.1秧盤播種成套設備(含床土處理)
2.3栽植機械
2.3.1水稻插秧機
3.田間管理機械
3.1中耕機械
3.1.1田園管理機
3.2植保機械
3.2.1動力噴霧機
3.2.2噴桿噴霧機
3.2.3風送噴霧機
3.3修剪機械
3.3.1茶樹修剪機
4.收獲機械
4.1谷物收獲機械
4.1.1自走輪式谷物聯合收割機
4.1.2自走履帶式谷物聯合收割機(全喂入)
4.1.3半喂入聯合收割機
4.2玉米收獲機械
4.2.1自走式玉米收獲機
4.2.2自走式玉米籽粒聯合收獲機
4.2.3穗莖兼收玉米收獲機
4.2.4玉米收獲專用割臺
4.3果實收獲機械
4.3.1番茄收獲機
4.3.2辣椒收獲機
4.4蔬菜收獲機械
4.4.1果類蔬菜收獲機
4.5籽粒作物收獲機械
4.5.1油菜籽收獲機
4.6根莖作物收獲機械
4.6.1薯類收獲機
4.6.2花生收獲機
4.7飼料作物收獲機械
4.7.1打(壓)捆機
4.7.2青飼料收獲機
4.8莖稈收集處理機械
4.8.1秸稈粉碎還田機
5.收獲后處理機械
5.1脫粒機械
5.1.1玉米脫粒機
5.1.2花生摘果機
5.2清選機械
5.2.1糧食清選機
5.3干燥機械
5.3.1谷物烘干機
5.3.2果蔬烘干機
6. 農產品初加工機械
6.1茶葉加工機械
6.1.1茶葉殺青機
6.1.2茶葉揉捻機
6.1.3茶葉炒(烘)干機
6.1.4茶葉篩選機
6.2剝殼(去皮)機械
6.2.1玉米剝皮機
6.2.2花生脫殼機
7.農用搬運機械
7.1裝卸機械
7.2.1抓草機
8.排灌機械
8.1噴灌機械設備
8.1.1噴灌機
9.畜牧機械
9.1飼料(草)加工機械設備
9.1.1鍘草機
9.1.2揉絲機
9.1.3飼料(草)粉碎機
9.1.4飼料混合機
9.2飼養機械
9.2.1孵化機
9.2.2送料機
9.2.3清糞機
9.2.4糞污固液分離機
9.3畜產品采集加工機械設備
9.3.1擠奶機
9.3.2貯奶(冷藏)罐
10.水產機械
10.1水產養殖機械
10.1.1增氧機
11.農業廢棄物利用處理設備
11.1廢棄物處理設備
11.1.1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設備
11.1.2有機廢棄物好氧發酵翻堆機
11.1.3有機廢棄物干式厭氧發酵裝置
12.農田基本建設機械
12.1平地機械
12.1.1平地機(含激光平地機)
13.動力機械
13.1拖拉機
13.1.1輪式拖拉機(不含皮帶傳動輪式拖拉機)
13.1.2手扶拖拉機
13.1.3履帶式拖拉機
14.其他機械
14.1其他機械
14.1.1農業用北斗終端(含漁船用)
14.1.2畜禽糞便發酵處理機
14.1.3有機肥加工設備
附件2
補貼工作實施方案
為切實做好2019年農機購置補貼工作,根據《河南省2018-2020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豫農機計文〔2018〕29號)要求,結合我縣農業生產實際,特制定《柘城縣 2019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方案》。具體內容如下: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以推動農業機械化全程全面高質高效發展、助力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為基本要求,提高糧食和主要農產品生產全程機械化水平,為國家糧食安全和主要農產品有效供給提供堅實的物質技術支撐;堅持綠色生態導向,大力推廣節能環保、精準高效農業機械化技術,促進農業綠色發展;推動科技創新,加快技術先進農機產品推廣,促進農機工業轉型升級,提升農機作業質量;推動普惠共享,推進補貼范圍內機具敞開補貼,促進農機社會化服務,切實增強政策獲得感;創新組織管理,著力提升制度化、信息化、便利化水平,嚴懲失信違規行為,嚴防系統性違規風險,確保政策規范廉潔高效實施,不斷提升公眾滿意度和政策實現度。
二、實施范圍和補貼對象
(一)實施范圍。
補貼資金實施范圍: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繼續覆蓋全縣各鄉(鎮)、辦事處。
(二)補貼對象。
補貼對象為從事農業生產的個人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以下簡稱“購機者”),其中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包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農業企業和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組織。
(三)資金規模及使用。
今年上級下撥我縣中央農機購置補貼資金2087萬元。 縣財政局要會同縣農業機械服務中心加強資金監管,定期發布資金使用進度。
積極開展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試點,加快淘汰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舊農機具。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要與農機購置補貼相銜接,機具更新可在機具報廢之前或者同時進行操作。農機報廢更新補貼操作辦法按有關規定執行。鼓勵采取融資租賃、貼息貸款等形式購置大型農業機械。
三、補貼機具種類、資質和補貼標準
(一)補貼機具種類。
圍繞省委省政府確定的農業“四優四化”發展等支農重點工作,在中央財政補貼范圍內我省選擇14大類34個小類81個品目機具列入補貼范圍(詳見附件1,手扶拖拉機除外)。我縣按省確定的補貼機具種類執行,實行補貼范圍內機具敞開補貼。要優先保證糧食等主要農產品生產所需機具和深松整地、免耕播種、高效植保、節水灌溉、高效施肥、秸稈還田離田、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殘膜回收等支持農業綠色發展機具的補貼需要。
(二)補貼機具資質。
補貼機具必須是補貼范圍內的產品,同時還應具備以下資質之一:(1)獲得農業機械試驗鑒定證書(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2)獲得農機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3)列入農機自愿性認證采信試點范圍,獲得農機自愿性產品認證證書。補貼機具須在明顯位置固定標有生產企業、產品名稱以及型號、出廠編號、生產日期、執行標準等信息的永久性銘牌。
(三)補貼標準。
農機購置補貼資金實行定額補貼,即同一種類、同一檔次農業機械原則上實行統一的補貼標準,具體補貼標準按《河南省2018-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2019年調整)》(另發)執行。
由于補貼資金限制,為努力擴大惠及面,我縣對從事農業生產的個人年度內享受國家補貼資金總額原則不超過12萬元;農業生產經營組織不得超過40萬元。因生產需求,補貼金額超過規定時,需經縣農機購置補貼領導小組批準后可適當提高補貼資金總額。
四、操作流程
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實行自主購機、定額補貼、先購后補、縣級結算、直補到卡(戶)。
(一)發布實施規定。
縣農機服務中心、財政局按職責分工和有關規定發布我縣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方案、補貼額一覽表等信息。
(二)自主選機購機。
購機者自主選機購機,并對購機行為和購買機具的真實性負責,承擔相應責任義務。購機者對其購置的補貼機具擁有所有權,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規處置。鼓勵非現金方式支付購機款,便于購置行為及資金往來全程留痕。經銷企業給購機者出具的發票應包含購機者姓名或名稱、所購產品名稱,生產企業、型號、實際銷售價格、出廠編號等信息,自帶動力機械還需注明發動機編號。
補貼產品經銷企業由農機生產企業自主確定并向社會公布。農機生產企業應對其確定的補貼產品經銷企業的經銷行為承擔相應的責任。已列入黑名單的經銷企業和個人不允許參與補貼活動,所銷售產品不能享受農機購置補貼政策。
(三)補貼資金申請.
購機者自主向柘城縣農業機械服務中心按規定提交申請補貼資料。申請資料包括:①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農業生產經營組織營業執照原件和法人代表身份證原件。 ②發票原件及復印件2份。③承辦補貼銀行的本人銀行卡(存折)號或農業經濟組織賬號 。④實行牌證管理機具的行車證。
上述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購機者、產銷企業和農機安全監理站分別負責,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嚴禁以任何方式授予補貼機具產銷企業進入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辦理補貼申請的具體操作權限,嚴禁補貼機具產銷企業代替購機者到農業機械服務中心辦理補貼申請手續。
(四)機具核驗。
購機者連同補貼機具到核驗點(柘城縣農業機械服務中心)接受核驗。縣農業機械服務中心按《農機購置補貼機具核驗工作要點(試行)》要求,對購機者提供的相關資料進行形式審核,對機具進行核查。核驗內容:購機者信息、購買信息、機具信息、其他信息(購機者銀行卡賬號、開戶名)等。各項對應信息相互吻合,并與補貼系統內、行車證對應信息一致。對于大型、設施安裝類不便于移動的機具,可由購機戶申請或提前預約縣農機服務中心人員到機具存放地進行核實。核驗結果由核驗人員與購機者雙方簽字確認,同時購機者對其購機及購機價格真實性承諾。未通過核驗的,應將所發現的問題一次性告知購機者,并說明完善方法。
(五)補貼公示。
通過核驗的補貼信息分期分批在商丘市農機化信息網或河南省農業機械管理局網站“農機購置補貼信息公開專欄”進行為期不少于30天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報送縣財政局。
(六)補貼資金兌付。
公示期滿無異議后,縣農業機械服務中心編制《農機購置補貼發放明細表》(見附件4),及時向縣財政局報送結算申請(如果補貼申請不超過50戶或資金不超過100萬元,可與下一批合并申請結算,適當延遲申請結算時間),縣財政局接到農業機械服務中心結算申請30個工作日內完成合規性審核,分期分批將符合要求的補貼資金兌付到購機戶銀行卡或農業經營組織的銀行賬戶中。
對實行牌證管理的補貼機具,可由農機安全監理站在上牌過程中一并核驗;對安裝類、設施類或安全風險較高類補貼機具,可在生產應用一段時期后兌付補貼資金。縣農機服務中心、財政局按職責分工對農機購置補貼材料的合規性審核結果負責。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強領導,密切配合。
縣農機購置補貼領導小組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職責分工,密切聯系成員單位,形成工作合力。加強補貼工作業務培訓,組織開展廉政警示教育,提高補貼工作人員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縣農業機械服務中心、縣財政局共同做好補貼資金需求摸底、補貼對象確認、 機具核實、 資金兌付、違規行為處理等工作,對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要認真研究解決,重大事項須提交縣農機購置補貼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策,同時及時向上級機關報告。
(二)規范操作,便民服務。
嚴格按照《農機購置補貼機具核驗工作要點(試行)》要求加強補貼機具核驗工作,重點對大中型機具的核驗和單人多臺套、短期內大批量等異常申請補貼情形的監管,受益信息實時公開和事后抽查核驗相結合的補貼機具監管方式。
全面運用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 ,系統中上年結轉資金和當年投入資金并行使用,并全面推行補貼資金使用情況實時公開,方便購機者了解資金情況,及時申請補貼。清理、取消補貼申請過程中不必要的限制性規定。按省農機局規定推廣使用手機APP(含人臉識別)等信息化技術開展非現場補貼申請,因地制宜開展補貼辦理“一站式”、進村入戶等服務,加快實現購機者申領補貼“最多跑一次”。
推行補貼申請受理和資金兌付限時辦理。縣農業機械服務中心在受理購機者補貼申請后,應于30個工作日(不含公示時間)內完成形式審核,并報送縣財政局;縣財政局根據農機部門提供的材料依據,對符合要求的于30個工作日內通過國庫集中支付的方式兌付資金,對不符合要求的應原渠道退回并由農機服務中心通知購機者,因資金不足需要延期兌付的,應告知購機者,并及時與縣農機服務中心聯合向上報告。
補貼申領有效期原則上當年有效,少量確因急需,當年財政補貼資金規模不夠、辦理手續時間緊張等無法享受補貼的,可在下一個年度優先補貼,補貼額也按下一年標準執行。
(三)信息公開,接受監督。
進一步完善縣級農機購置補貼信息公開專欄建設,及時公開縣域內補貼受益對象、資金兌付情況、農機和財政部門的咨詢投訴舉報電話、補貼資金規模、使用進度等各類信息,并按規定與省級及以上農業農村主管部門主辦或指定的網站實現鏈接,全面接受社會監督,因地制宜、綜合運用宣傳掛圖、報紙雜志、廣播電視、互聯網等方式,以及村務公開和“益農信息社”等渠道,全方位開展補貼政策與實施工作宣傳,切實保障廣大農民群眾的知情權、監督權。
(四)加強監管,嚴懲違規。
認真貫徹落實農業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農辦財〔2017〕26號)和《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監管強化紀律約束的通知》(農辦機〔2019〕6號)精神。建立農機購置補貼工作內部控制規程,規范業務流程,強化監督制約。開展農機購置補貼延伸績效管理。 加強督導評估,強化補貼政策實施全程監管。 實行購機者對購機及購買價格真實性承諾、農機產銷企業規范參與補貼政策承諾踐諾,加大違規行為查處力度,嚴處失信違規主體。 對危害較大的違規行為,如產銷企業提供不實投檔信息、產品信息、銷售信息,通過虛購報補、重復報補、以小抵大等方式騙套補貼,拒不配合調查、提供虛假調查資料等,實行頂格處罰、聯查聯處,真正讓失信違規企業“一處失信、處處受限”。
加強購機者信息保護,配合相關部門嚴厲打擊竊取、倒賣、泄露補貼信息和電信詐騙等不法行為。
六、信息歸檔并及時報送
做好農機購置補貼執行進度統計及信息報送工作,補貼信息及時錄入河南省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開展年終專項執行情況的總結, 在2019年12月20日前,按要求上報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情況總結報告。
柘城縣財政局 柘城縣農業機械服務中心
二〇一九年六月九日
附件:1.河南省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
2、柘城縣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申請表
3.柘城縣享受農機購置補貼的購機者信息表
4、柘城縣農機購置補貼發放明細表
5、柘城縣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結算申請表
附件1
河南省2018-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
(共14大類、30小類、61個品目)
1.耕整地機械
1.1耕地機械
1.1.1鏵式犁
1.1.2旋耕機(含履帶自走式旋耕機)
1.1.3深松機
1.1.4微耕機
2.種植施肥機械
2.1播種機械
2.1.1條播機
2.1.2穴播機
2.1.3免耕播種機
2.1.4旋耕播種機
2.2育苗機械設備
2.2.1秧盤播種成套設備(含床土處理)
2.3栽植機械
2.3.1水稻插秧機
3.田間管理機械
3.1中耕機械
3.1.1田園管理機
3.2植保機械
3.2.1動力噴霧機
3.2.2噴桿噴霧機
3.2.3風送噴霧機
3.3修剪機械
3.3.1茶樹修剪機
4.收獲機械
4.1谷物收獲機械
4.1.1自走輪式谷物聯合收割機
4.1.2自走履帶式谷物聯合收割機(全喂入)
4.1.3半喂入聯合收割機
4.2玉米收獲機械
4.2.1自走式玉米收獲機
4.2.2自走式玉米籽粒聯合收獲機
4.2.3穗莖兼收玉米收獲機
4.2.4玉米收獲專用割臺
4.3果實收獲機械
4.3.1番茄收獲機
4.3.2辣椒收獲機
4.4蔬菜收獲機械
4.4.1果類蔬菜收獲機
4.5籽粒作物收獲機械
4.5.1油菜籽收獲機
4.6根莖作物收獲機械
4.6.1薯類收獲機
4.6.2花生收獲機
4.7飼料作物收獲機械
4.7.1打(壓)捆機
4.7.2青飼料收獲機
4.8莖稈收集處理機械
4.8.1秸稈粉碎還田機
5.收獲后處理機械
5.1脫粒機械
5.1.1玉米脫粒機
5.1.2花生摘果機
5.2清選機械
5.2.1糧食清選機
5.3干燥機械
5.3.1谷物烘干機
5.3.2果蔬烘干機
6. 農產品初加工機械
6.1茶葉加工機械
6.1.1茶葉殺青機
6.1.2茶葉揉捻機
6.1.3茶葉炒(烘)干機
6.1.4茶葉篩選機
6.2剝殼(去皮)機械
6.2.1玉米剝皮機
6.2.2花生脫殼機
7.農用搬運機械
7.1裝卸機械
7.2.1抓草機
8.排灌機械
8.1噴灌機械設備
8.1.1噴灌機
9.畜牧機械
9.1飼料(草)加工機械設備
9.1.1鍘草機
9.1.2揉絲機
9.1.3飼料(草)粉碎機
9.1.4飼料混合機
9.2飼養機械
9.2.1孵化機
9.2.2送料機
9.2.3清糞機
9.2.4糞污固液分離機
9.3畜產品采集加工機械設備
9.3.1擠奶機
9.3.2貯奶(冷藏)罐
10.水產機械
10.1水產養殖機械
10.1.1增氧機
11.農業廢棄物利用處理設備
11.1廢棄物處理設備
11.1.1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設備
11.1.2有機廢棄物好氧發酵翻堆機
11.1.3有機廢棄物干式厭氧發酵裝置
12.農田基本建設機械
12.1平地機械
12.1.1平地機(含激光平地機)
13.動力機械
13.1拖拉機
13.1.1輪式拖拉機(不含皮帶傳動輪式拖拉機)
13.1.2手扶拖拉機
13.1.3履帶式拖拉機
14.其他機械
14.1其他機械
14.1.1農業用北斗終端(含漁船用)
14.1.2畜禽糞便發酵處理機
14.1.3有機肥加工設備
附件2
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申請表 | ||||||||||||
申請表編號: | ||||||||||||
購機者基本情況 | 姓名/組織 | 購機者身份 | 性別/性質 | |||||||||
地址 | ||||||||||||
身份證/營業執照注冊號 | 聯系電話 | |||||||||||
開戶行 | 銀行賬號 | |||||||||||
所購機具信息 | 機具大類 | 生產企業 | ||||||||||
機具小類 | 經銷企業 | |||||||||||
機具品目 | 出廠編號 | |||||||||||
分檔名稱 | 發動機編號 | |||||||||||
機具型號 | 機車牌照號 | |||||||||||
購機補貼信息 | 單臺補貼額(元) | 購機數量(臺) | 發票號 | |||||||||
補貼合計(元) | 單臺購買價格(元) | |||||||||||
購機者本 人承諾 |
本人從事農業生產,非財政供養人員, 對提交的農機購置補貼申請資料和購機 的真實性負責,實際購買價格與發票上的購機金額一致。不參與騙補、套補、重補等違規違法行為,否則愿承擔法律責任。 購機人簽字(手印): 年 月 日 |
現場核實人員意見 | 經現場核實,購機者所提供申請資料與購置機具實際情況相符,符合補貼條件。 核實人員簽字: 年 月 日 |
|||||||||
縣農業機械服務中心審核意見 | 經核查,申請補貼的手續完備,公示無異議,同意給予補貼。 審核人員簽字: (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
縣財政局審核意見 | 經審核,符合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發放的條件,同意發放補貼資金。 審核人員簽字: (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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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說明:1、購機者申請的補貼資金產品必須是已列入本年度河南省農機購置補貼范圍內的產品,并符合河南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資質條件。2、農機購置補貼申請時須帶資料:①本人身份證或農業生產經營組織為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②購機發票原件及復印件2份。③本人銀行卡賬號/銀行帳號。④納入牌證管理機具的行車證。3、購機人申請補貼后30日內不主動接受縣農業機械服務中心機具核實視為自動放棄補貼資格(當年資金不足除外)。 |
附件3
年度 縣(市、區)享受農機購置補貼的購機者信息表
附件4
年度 縣(市、區)享受農機購置補貼的購機者信息表
序號 | 購機者 | 補貼機具 | 補貼資金 | |||||||||
所在鄉(鎮) | 所在村組 | 購機者姓名 | 機具品目 | 生產廠家 | 產品名稱 | 購買機型 | 經 銷 商 | 購買數量(臺) | 單臺銷售價格(元) | 單臺補貼額(元) | 總補貼額(元) | |
附件4
柘城縣農機購置補貼發放明細表 | ||||||||||||
填報單位: | 柘城縣農業機械服務中心 | 填報時間: | ||||||||||
序號 | 姓名 | 地址 | 身份證號 | 聯系電話 | 分檔名稱 | 機具型號 | 生產企業名稱 | 經銷商名稱 | 數量 | 單臺中央補貼(元) | 最終銷售總價(元) | 補貼賬號 |
附件5
河南省縣級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結算申請表
編號 :
本次申請總額 | (大寫) | (小寫) | |
縣農業機械服務中心意見 負責人簽字: 聯系電話: 單位印章: 年 月 日 |
縣財政局意見 負責人簽字: 聯系電話: 單位印章: 年 月 日 |
||
填表人: 聯系電話:
柘城縣2019年農業機械購置
補貼工作實施方案
為切實做好2019年農機購置補貼工作,根據《河南省2018-2020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豫農機計文〔2018〕29號)要求,結合我縣農業生產實際,特制定《柘城縣 2019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方案》。具體內容如下: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以推動農業機械化全程全面高質高效發展、助力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為基本要求,提高糧食和主要農產品生產全程機械化水平,為國家糧食安全和主要農產品有效供給提供堅實的物質技術支撐;堅持綠色生態導向,大力推廣節能環保、精準高效農業機械化技術,促進農業綠色發展;推動科技創新,加快技術先進農機產品推廣,促進農機工業轉型升級,提升農機作業質量;推動普惠共享,推進補貼范圍內機具敞開補貼,促進農機社會化服務,切實增強政策獲得感;創新組織管理,著力提升制度化、信息化、便利化水平,嚴懲失信違規行為,嚴防系統性違規風險,確保政策規范廉潔高效實施,不斷提升公眾滿意度和政策實現度。
二、實施范圍和補貼對象
(一)實施范圍。
補貼資金實施范圍: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繼續覆蓋全縣各鄉(鎮)、辦事處。
(二)補貼對象。
補貼對象為從事農業生產的個人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以下簡稱“購機者”),其中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包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農業企業和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組織。
(三)資金規模及使用。
今年上級下撥我縣中央農機購置補貼資金2087萬元。 縣財政局要會同縣農業機械服務中心加強資金監管,定期發布資金使用進度。
積極開展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試點,加快淘汰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舊農機具。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要與農機購置補貼相銜接,機具更新可在機具報廢之前或者同時進行操作。農機報廢更新補貼操作辦法按有關規定執行。鼓勵采取融資租賃、貼息貸款等形式購置大型農業機械。
三、補貼機具種類、資質和補貼標準
(一)補貼機具種類。
圍繞省委省政府確定的農業“四優四化”發展等支農重點工作,在中央財政補貼范圍內我省選擇14大類34個小類81個品目機具列入補貼范圍(詳見附件1,手扶拖拉機除外)。我縣按省確定的補貼機具種類執行,實行補貼范圍內機具敞開補貼。要優先保證糧食等主要農產品生產所需機具和深松整地、免耕播種、高效植保、節水灌溉、高效施肥、秸稈還田離田、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殘膜回收等支持農業綠色發展機具的補貼需要。
(二)補貼機具資質。
補貼機具必須是補貼范圍內的產品,同時還應具備以下資質之一:(1)獲得農業機械試驗鑒定證書(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2)獲得農機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3)列入農機自愿性認證采信試點范圍,獲得農機自愿性產品認證證書。補貼機具須在明顯位置固定標有生產企業、產品名稱以及型號、出廠編號、生產日期、執行標準等信息的永久性銘牌。
(三)補貼標準。
農機購置補貼資金實行定額補貼,即同一種類、同一檔次農業機械原則上實行統一的補貼標準,具體補貼標準按《河南省2018-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2019年調整)》(另發)執行。
由于補貼資金限制,為努力擴大惠及面,我縣對從事農業生產的個人年度內享受國家補貼資金總額原則不超過12萬元;農業生產經營組織不得超過40萬元。因生產需求,補貼金額超過規定時,需經縣農機購置補貼領導小組批準后可適當提高補貼資金總額。
四、操作流程
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實行自主購機、定額補貼、先購后補、縣級結算、直補到卡(戶)。
(一)發布實施規定。
縣農機服務中心、財政局按職責分工和有關規定發布我縣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方案、補貼額一覽表等信息。
(二)自主選機購機。
購機者自主選機購機,并對購機行為和購買機具的真實性負責,承擔相應責任義務。購機者對其購置的補貼機具擁有所有權,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規處置。鼓勵非現金方式支付購機款,便于購置行為及資金往來全程留痕。經銷企業給購機者出具的發票應包含購機者姓名或名稱、所購產品名稱,生產企業、型號、實際銷售價格、出廠編號等信息,自帶動力機械還需注明發動機編號。
補貼產品經銷企業由農機生產企業自主確定并向社會公布。農機生產企業應對其確定的補貼產品經銷企業的經銷行為承擔相應的責任。已列入黑名單的經銷企業和個人不允許參與補貼活動,所銷售產品不能享受農機購置補貼政策。
(三)補貼資金申請.
購機者自主向柘城縣農業機械服務中心按規定提交申請補貼資料。申請資料包括:①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農業生產經營組織營業執照原件和法人代表身份證原件。 ②發票原件及復印件2份。③承辦補貼銀行的本人銀行卡(存折)號或農業經濟組織賬號 。④實行牌證管理機具的行車證。
上述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購機者、產銷企業和農機安全監理站分別負責,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嚴禁以任何方式授予補貼機具產銷企業進入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辦理補貼申請的具體操作權限,嚴禁補貼機具產銷企業代替購機者到農業機械服務中心辦理補貼申請手續。
(四)機具核驗。
購機者連同補貼機具到核驗點(柘城縣農業機械服務中心)接受核驗。縣農業機械服務中心按《農機購置補貼機具核驗工作要點(試行)》要求,對購機者提供的相關資料進行形式審核,對機具進行核查。核驗內容:購機者信息、購買信息、機具信息、其他信息(購機者銀行卡賬號、開戶名)等。各項對應信息相互吻合,并與補貼系統內、行車證對應信息一致。對于大型、設施安裝類不便于移動的機具,可由購機戶申請或提前預約縣農機服務中心人員到機具存放地進行核實。核驗結果由核驗人員與購機者雙方簽字確認,同時購機者對其購機及購機價格真實性承諾。未通過核驗的,應將所發現的問題一次性告知購機者,并說明完善方法。
(五)補貼公示。
通過核驗的補貼信息分期分批在商丘市農機化信息網或河南省農業機械管理局網站“農機購置補貼信息公開專欄”進行為期不少于30天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報送縣財政局。
(六)補貼資金兌付。
公示期滿無異議后,縣農業機械服務中心編制《農機購置補貼發放明細表》(見附件4),及時向縣財政局報送結算申請(如果補貼申請不超過50戶或資金不超過100萬元,可與下一批合并申請結算,適當延遲申請結算時間),縣財政局接到農業機械服務中心結算申請30個工作日內完成合規性審核,分期分批將符合要求的補貼資金兌付到購機戶銀行卡或農業經營組織的銀行賬戶中。
對實行牌證管理的補貼機具,可由農機安全監理站在上牌過程中一并核驗;對安裝類、設施類或安全風險較高類補貼機具,可在生產應用一段時期后兌付補貼資金。縣農機服務中心、財政局按職責分工對農機購置補貼材料的合規性審核結果負責。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強領導,密切配合。
縣農機購置補貼領導小組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職責分工,密切聯系成員單位,形成工作合力。加強補貼工作業務培訓,組織開展廉政警示教育,提高補貼工作人員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縣農業機械服務中心、縣財政局共同做好補貼資金需求摸底、補貼對象確認、 機具核實、 資金兌付、違規行為處理等工作,對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要認真研究解決,重大事項須提交縣農機購置補貼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策,同時及時向上級機關報告。
(二)規范操作,便民服務。
嚴格按照《農機購置補貼機具核驗工作要點(試行)》要求加強補貼機具核驗工作,重點對大中型機具的核驗和單人多臺套、短期內大批量等異常申請補貼情形的監管,受益信息實時公開和事后抽查核驗相結合的補貼機具監管方式。
全面運用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 ,系統中上年結轉資金和當年投入資金并行使用,并全面推行補貼資金使用情況實時公開,方便購機者了解資金情況,及時申請補貼。清理、取消補貼申請過程中不必要的限制性規定。按省農機局規定推廣使用手機APP(含人臉識別)等信息化技術開展非現場補貼申請,因地制宜開展補貼辦理“一站式”、進村入戶等服務,加快實現購機者申領補貼“最多跑一次”。
推行補貼申請受理和資金兌付限時辦理。縣農業機械服務中心在受理購機者補貼申請后,應于30個工作日(不含公示時間)內完成形式審核,并報送縣財政局;縣財政局根據農機部門提供的材料依據,對符合要求的于30個工作日內通過國庫集中支付的方式兌付資金,對不符合要求的應原渠道退回并由農機服務中心通知購機者,因資金不足需要延期兌付的,應告知購機者,并及時與縣農機服務中心聯合向上報告。
補貼申領有效期原則上當年有效,少量確因急需,當年財政補貼資金規模不夠、辦理手續時間緊張等無法享受補貼的,可在下一個年度優先補貼,補貼額也按下一年標準執行。
(三)信息公開,接受監督。
進一步完善縣級農機購置補貼信息公開專欄建設,及時公開縣域內補貼受益對象、資金兌付情況、農機和財政部門的咨詢投訴舉報電話、補貼資金規模、使用進度等各類信息,并按規定與省級及以上農業農村主管部門主辦或指定的網站實現鏈接,全面接受社會監督,因地制宜、綜合運用宣傳掛圖、報紙雜志、廣播電視、互聯網等方式,以及村務公開和“益農信息社”等渠道,全方位開展補貼政策與實施工作宣傳,切實保障廣大農民群眾的知情權、監督權。
(四)加強監管,嚴懲違規。
認真貫徹落實農業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農辦財〔2017〕26號)和《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監管強化紀律約束的通知》(農辦機〔2019〕6號)精神。建立農機購置補貼工作內部控制規程,規范業務流程,強化監督制約。開展農機購置補貼延伸績效管理。 加強督導評估,強化補貼政策實施全程監管。 實行購機者對購機及購買價格真實性承諾、農機產銷企業規范參與補貼政策承諾踐諾,加大違規行為查處力度,嚴處失信違規主體。 對危害較大的違規行為,如產銷企業提供不實投檔信息、產品信息、銷售信息,通過虛購報補、重復報補、以小抵大等方式騙套補貼,拒不配合調查、提供虛假調查資料等,實行頂格處罰、聯查聯處,真正讓失信違規企業“一處失信、處處受限”。
加強購機者信息保護,配合相關部門嚴厲打擊竊取、倒賣、泄露補貼信息和電信詐騙等不法行為。
六、信息歸檔并及時報送
做好農機購置補貼執行進度統計及信息報送工作,補貼信息及時錄入河南省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開展年終專項執行情況的總結, 在2019年12月20日前,按要求上報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情況總結報告。
柘城縣財政局 柘城縣農業機械服務中心
二〇一九年六月九日
附件:1.河南省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
2、柘城縣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申請表
3.柘城縣享受農機購置補貼的購機者信息表
4、柘城縣農機購置補貼發放明細表
5、柘城縣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結算申請表
附件1
河南省2018-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
(共14大類、30小類、61個品目)
1.耕整地機械
1.1耕地機械
1.1.1鏵式犁
1.1.2旋耕機(含履帶自走式旋耕機)
1.1.3深松機
1.1.4微耕機
2.種植施肥機械
2.1播種機械
2.1.1條播機
2.1.2穴播機
2.1.3免耕播種機
2.1.4旋耕播種機
2.2育苗機械設備
2.2.1秧盤播種成套設備(含床土處理)
2.3栽植機械
2.3.1水稻插秧機
3.田間管理機械
3.1中耕機械
3.1.1田園管理機
3.2植保機械
3.2.1動力噴霧機
3.2.2噴桿噴霧機
3.2.3風送噴霧機
3.3修剪機械
3.3.1茶樹修剪機
4.收獲機械
4.1谷物收獲機械
4.1.1自走輪式谷物聯合收割機
4.1.2自走履帶式谷物聯合收割機(全喂入)
4.1.3半喂入聯合收割機
4.2玉米收獲機械
4.2.1自走式玉米收獲機
4.2.2自走式玉米籽粒聯合收獲機
4.2.3穗莖兼收玉米收獲機
4.2.4玉米收獲專用割臺
4.3果實收獲機械
4.3.1番茄收獲機
4.3.2辣椒收獲機
4.4蔬菜收獲機械
4.4.1果類蔬菜收獲機
4.5籽粒作物收獲機械
4.5.1油菜籽收獲機
4.6根莖作物收獲機械
4.6.1薯類收獲機
4.6.2花生收獲機
4.7飼料作物收獲機械
4.7.1打(壓)捆機
4.7.2青飼料收獲機
4.8莖稈收集處理機械
4.8.1秸稈粉碎還田機
5.收獲后處理機械
5.1脫粒機械
5.1.1玉米脫粒機
5.1.2花生摘果機
5.2清選機械
5.2.1糧食清選機
5.3干燥機械
5.3.1谷物烘干機
5.3.2果蔬烘干機
6. 農產品初加工機械
6.1茶葉加工機械
6.1.1茶葉殺青機
6.1.2茶葉揉捻機
6.1.3茶葉炒(烘)干機
6.1.4茶葉篩選機
6.2剝殼(去皮)機械
6.2.1玉米剝皮機
6.2.2花生脫殼機
7.農用搬運機械
7.1裝卸機械
7.2.1抓草機
8.排灌機械
8.1噴灌機械設備
8.1.1噴灌機
9.畜牧機械
9.1飼料(草)加工機械設備
9.1.1鍘草機
9.1.2揉絲機
9.1.3飼料(草)粉碎機
9.1.4飼料混合機
9.2飼養機械
9.2.1孵化機
9.2.2送料機
9.2.3清糞機
9.2.4糞污固液分離機
9.3畜產品采集加工機械設備
9.3.1擠奶機
9.3.2貯奶(冷藏)罐
10.水產機械
10.1水產養殖機械
10.1.1增氧機
11.農業廢棄物利用處理設備
11.1廢棄物處理設備
11.1.1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設備
11.1.2有機廢棄物好氧發酵翻堆機
11.1.3有機廢棄物干式厭氧發酵裝置
12.農田基本建設機械
12.1平地機械
12.1.1平地機(含激光平地機)
13.動力機械
13.1拖拉機
13.1.1輪式拖拉機(不含皮帶傳動輪式拖拉機)
13.1.2手扶拖拉機
13.1.3履帶式拖拉機
14.其他機械
14.1其他機械
14.1.1農業用北斗終端(含漁船用)
14.1.2畜禽糞便發酵處理機
14.1.3有機肥加工設備
附件2
補貼工作實施方案
為切實做好2019年農機購置補貼工作,根據《河南省2018-2020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豫農機計文〔2018〕29號)要求,結合我縣農業生產實際,特制定《柘城縣 2019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方案》。具體內容如下: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以推動農業機械化全程全面高質高效發展、助力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為基本要求,提高糧食和主要農產品生產全程機械化水平,為國家糧食安全和主要農產品有效供給提供堅實的物質技術支撐;堅持綠色生態導向,大力推廣節能環保、精準高效農業機械化技術,促進農業綠色發展;推動科技創新,加快技術先進農機產品推廣,促進農機工業轉型升級,提升農機作業質量;推動普惠共享,推進補貼范圍內機具敞開補貼,促進農機社會化服務,切實增強政策獲得感;創新組織管理,著力提升制度化、信息化、便利化水平,嚴懲失信違規行為,嚴防系統性違規風險,確保政策規范廉潔高效實施,不斷提升公眾滿意度和政策實現度。
二、實施范圍和補貼對象
(一)實施范圍。
補貼資金實施范圍: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繼續覆蓋全縣各鄉(鎮)、辦事處。
(二)補貼對象。
補貼對象為從事農業生產的個人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以下簡稱“購機者”),其中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包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農業企業和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組織。
(三)資金規模及使用。
今年上級下撥我縣中央農機購置補貼資金2087萬元。 縣財政局要會同縣農業機械服務中心加強資金監管,定期發布資金使用進度。
積極開展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試點,加快淘汰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舊農機具。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要與農機購置補貼相銜接,機具更新可在機具報廢之前或者同時進行操作。農機報廢更新補貼操作辦法按有關規定執行。鼓勵采取融資租賃、貼息貸款等形式購置大型農業機械。
三、補貼機具種類、資質和補貼標準
(一)補貼機具種類。
圍繞省委省政府確定的農業“四優四化”發展等支農重點工作,在中央財政補貼范圍內我省選擇14大類34個小類81個品目機具列入補貼范圍(詳見附件1,手扶拖拉機除外)。我縣按省確定的補貼機具種類執行,實行補貼范圍內機具敞開補貼。要優先保證糧食等主要農產品生產所需機具和深松整地、免耕播種、高效植保、節水灌溉、高效施肥、秸稈還田離田、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殘膜回收等支持農業綠色發展機具的補貼需要。
(二)補貼機具資質。
補貼機具必須是補貼范圍內的產品,同時還應具備以下資質之一:(1)獲得農業機械試驗鑒定證書(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2)獲得農機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3)列入農機自愿性認證采信試點范圍,獲得農機自愿性產品認證證書。補貼機具須在明顯位置固定標有生產企業、產品名稱以及型號、出廠編號、生產日期、執行標準等信息的永久性銘牌。
(三)補貼標準。
農機購置補貼資金實行定額補貼,即同一種類、同一檔次農業機械原則上實行統一的補貼標準,具體補貼標準按《河南省2018-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2019年調整)》(另發)執行。
由于補貼資金限制,為努力擴大惠及面,我縣對從事農業生產的個人年度內享受國家補貼資金總額原則不超過12萬元;農業生產經營組織不得超過40萬元。因生產需求,補貼金額超過規定時,需經縣農機購置補貼領導小組批準后可適當提高補貼資金總額。
四、操作流程
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實行自主購機、定額補貼、先購后補、縣級結算、直補到卡(戶)。
(一)發布實施規定。
縣農機服務中心、財政局按職責分工和有關規定發布我縣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方案、補貼額一覽表等信息。
(二)自主選機購機。
購機者自主選機購機,并對購機行為和購買機具的真實性負責,承擔相應責任義務。購機者對其購置的補貼機具擁有所有權,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規處置。鼓勵非現金方式支付購機款,便于購置行為及資金往來全程留痕。經銷企業給購機者出具的發票應包含購機者姓名或名稱、所購產品名稱,生產企業、型號、實際銷售價格、出廠編號等信息,自帶動力機械還需注明發動機編號。
補貼產品經銷企業由農機生產企業自主確定并向社會公布。農機生產企業應對其確定的補貼產品經銷企業的經銷行為承擔相應的責任。已列入黑名單的經銷企業和個人不允許參與補貼活動,所銷售產品不能享受農機購置補貼政策。
(三)補貼資金申請.
購機者自主向柘城縣農業機械服務中心按規定提交申請補貼資料。申請資料包括:①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農業生產經營組織營業執照原件和法人代表身份證原件。 ②發票原件及復印件2份。③承辦補貼銀行的本人銀行卡(存折)號或農業經濟組織賬號 。④實行牌證管理機具的行車證。
上述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購機者、產銷企業和農機安全監理站分別負責,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嚴禁以任何方式授予補貼機具產銷企業進入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辦理補貼申請的具體操作權限,嚴禁補貼機具產銷企業代替購機者到農業機械服務中心辦理補貼申請手續。
(四)機具核驗。
購機者連同補貼機具到核驗點(柘城縣農業機械服務中心)接受核驗。縣農業機械服務中心按《農機購置補貼機具核驗工作要點(試行)》要求,對購機者提供的相關資料進行形式審核,對機具進行核查。核驗內容:購機者信息、購買信息、機具信息、其他信息(購機者銀行卡賬號、開戶名)等。各項對應信息相互吻合,并與補貼系統內、行車證對應信息一致。對于大型、設施安裝類不便于移動的機具,可由購機戶申請或提前預約縣農機服務中心人員到機具存放地進行核實。核驗結果由核驗人員與購機者雙方簽字確認,同時購機者對其購機及購機價格真實性承諾。未通過核驗的,應將所發現的問題一次性告知購機者,并說明完善方法。
(五)補貼公示。
通過核驗的補貼信息分期分批在商丘市農機化信息網或河南省農業機械管理局網站“農機購置補貼信息公開專欄”進行為期不少于30天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報送縣財政局。
(六)補貼資金兌付。
公示期滿無異議后,縣農業機械服務中心編制《農機購置補貼發放明細表》(見附件4),及時向縣財政局報送結算申請(如果補貼申請不超過50戶或資金不超過100萬元,可與下一批合并申請結算,適當延遲申請結算時間),縣財政局接到農業機械服務中心結算申請30個工作日內完成合規性審核,分期分批將符合要求的補貼資金兌付到購機戶銀行卡或農業經營組織的銀行賬戶中。
對實行牌證管理的補貼機具,可由農機安全監理站在上牌過程中一并核驗;對安裝類、設施類或安全風險較高類補貼機具,可在生產應用一段時期后兌付補貼資金。縣農機服務中心、財政局按職責分工對農機購置補貼材料的合規性審核結果負責。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強領導,密切配合。
縣農機購置補貼領導小組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職責分工,密切聯系成員單位,形成工作合力。加強補貼工作業務培訓,組織開展廉政警示教育,提高補貼工作人員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縣農業機械服務中心、縣財政局共同做好補貼資金需求摸底、補貼對象確認、 機具核實、 資金兌付、違規行為處理等工作,對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要認真研究解決,重大事項須提交縣農機購置補貼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策,同時及時向上級機關報告。
(二)規范操作,便民服務。
嚴格按照《農機購置補貼機具核驗工作要點(試行)》要求加強補貼機具核驗工作,重點對大中型機具的核驗和單人多臺套、短期內大批量等異常申請補貼情形的監管,受益信息實時公開和事后抽查核驗相結合的補貼機具監管方式。
全面運用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 ,系統中上年結轉資金和當年投入資金并行使用,并全面推行補貼資金使用情況實時公開,方便購機者了解資金情況,及時申請補貼。清理、取消補貼申請過程中不必要的限制性規定。按省農機局規定推廣使用手機APP(含人臉識別)等信息化技術開展非現場補貼申請,因地制宜開展補貼辦理“一站式”、進村入戶等服務,加快實現購機者申領補貼“最多跑一次”。
推行補貼申請受理和資金兌付限時辦理。縣農業機械服務中心在受理購機者補貼申請后,應于30個工作日(不含公示時間)內完成形式審核,并報送縣財政局;縣財政局根據農機部門提供的材料依據,對符合要求的于30個工作日內通過國庫集中支付的方式兌付資金,對不符合要求的應原渠道退回并由農機服務中心通知購機者,因資金不足需要延期兌付的,應告知購機者,并及時與縣農機服務中心聯合向上報告。
補貼申領有效期原則上當年有效,少量確因急需,當年財政補貼資金規模不夠、辦理手續時間緊張等無法享受補貼的,可在下一個年度優先補貼,補貼額也按下一年標準執行。
(三)信息公開,接受監督。
進一步完善縣級農機購置補貼信息公開專欄建設,及時公開縣域內補貼受益對象、資金兌付情況、農機和財政部門的咨詢投訴舉報電話、補貼資金規模、使用進度等各類信息,并按規定與省級及以上農業農村主管部門主辦或指定的網站實現鏈接,全面接受社會監督,因地制宜、綜合運用宣傳掛圖、報紙雜志、廣播電視、互聯網等方式,以及村務公開和“益農信息社”等渠道,全方位開展補貼政策與實施工作宣傳,切實保障廣大農民群眾的知情權、監督權。
(四)加強監管,嚴懲違規。
認真貫徹落實農業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農辦財〔2017〕26號)和《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監管強化紀律約束的通知》(農辦機〔2019〕6號)精神。建立農機購置補貼工作內部控制規程,規范業務流程,強化監督制約。開展農機購置補貼延伸績效管理。 加強督導評估,強化補貼政策實施全程監管。 實行購機者對購機及購買價格真實性承諾、農機產銷企業規范參與補貼政策承諾踐諾,加大違規行為查處力度,嚴處失信違規主體。 對危害較大的違規行為,如產銷企業提供不實投檔信息、產品信息、銷售信息,通過虛購報補、重復報補、以小抵大等方式騙套補貼,拒不配合調查、提供虛假調查資料等,實行頂格處罰、聯查聯處,真正讓失信違規企業“一處失信、處處受限”。
加強購機者信息保護,配合相關部門嚴厲打擊竊取、倒賣、泄露補貼信息和電信詐騙等不法行為。
六、信息歸檔并及時報送
做好農機購置補貼執行進度統計及信息報送工作,補貼信息及時錄入河南省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開展年終專項執行情況的總結, 在2019年12月20日前,按要求上報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情況總結報告。
柘城縣財政局 柘城縣農業機械服務中心
二〇一九年六月九日
附件:1.河南省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
2、柘城縣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申請表
3.柘城縣享受農機購置補貼的購機者信息表
4、柘城縣農機購置補貼發放明細表
5、柘城縣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結算申請表
附件1
河南省2018-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
(共14大類、30小類、61個品目)
1.耕整地機械
1.1耕地機械
1.1.1鏵式犁
1.1.2旋耕機(含履帶自走式旋耕機)
1.1.3深松機
1.1.4微耕機
2.種植施肥機械
2.1播種機械
2.1.1條播機
2.1.2穴播機
2.1.3免耕播種機
2.1.4旋耕播種機
2.2育苗機械設備
2.2.1秧盤播種成套設備(含床土處理)
2.3栽植機械
2.3.1水稻插秧機
3.田間管理機械
3.1中耕機械
3.1.1田園管理機
3.2植保機械
3.2.1動力噴霧機
3.2.2噴桿噴霧機
3.2.3風送噴霧機
3.3修剪機械
3.3.1茶樹修剪機
4.收獲機械
4.1谷物收獲機械
4.1.1自走輪式谷物聯合收割機
4.1.2自走履帶式谷物聯合收割機(全喂入)
4.1.3半喂入聯合收割機
4.2玉米收獲機械
4.2.1自走式玉米收獲機
4.2.2自走式玉米籽粒聯合收獲機
4.2.3穗莖兼收玉米收獲機
4.2.4玉米收獲專用割臺
4.3果實收獲機械
4.3.1番茄收獲機
4.3.2辣椒收獲機
4.4蔬菜收獲機械
4.4.1果類蔬菜收獲機
4.5籽粒作物收獲機械
4.5.1油菜籽收獲機
4.6根莖作物收獲機械
4.6.1薯類收獲機
4.6.2花生收獲機
4.7飼料作物收獲機械
4.7.1打(壓)捆機
4.7.2青飼料收獲機
4.8莖稈收集處理機械
4.8.1秸稈粉碎還田機
5.收獲后處理機械
5.1脫粒機械
5.1.1玉米脫粒機
5.1.2花生摘果機
5.2清選機械
5.2.1糧食清選機
5.3干燥機械
5.3.1谷物烘干機
5.3.2果蔬烘干機
6. 農產品初加工機械
6.1茶葉加工機械
6.1.1茶葉殺青機
6.1.2茶葉揉捻機
6.1.3茶葉炒(烘)干機
6.1.4茶葉篩選機
6.2剝殼(去皮)機械
6.2.1玉米剝皮機
6.2.2花生脫殼機
7.農用搬運機械
7.1裝卸機械
7.2.1抓草機
8.排灌機械
8.1噴灌機械設備
8.1.1噴灌機
9.畜牧機械
9.1飼料(草)加工機械設備
9.1.1鍘草機
9.1.2揉絲機
9.1.3飼料(草)粉碎機
9.1.4飼料混合機
9.2飼養機械
9.2.1孵化機
9.2.2送料機
9.2.3清糞機
9.2.4糞污固液分離機
9.3畜產品采集加工機械設備
9.3.1擠奶機
9.3.2貯奶(冷藏)罐
10.水產機械
10.1水產養殖機械
10.1.1增氧機
11.農業廢棄物利用處理設備
11.1廢棄物處理設備
11.1.1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設備
11.1.2有機廢棄物好氧發酵翻堆機
11.1.3有機廢棄物干式厭氧發酵裝置
12.農田基本建設機械
12.1平地機械
12.1.1平地機(含激光平地機)
13.動力機械
13.1拖拉機
13.1.1輪式拖拉機(不含皮帶傳動輪式拖拉機)
13.1.2手扶拖拉機
13.1.3履帶式拖拉機
14.其他機械
14.1其他機械
14.1.1農業用北斗終端(含漁船用)
14.1.2畜禽糞便發酵處理機
14.1.3有機肥加工設備
附件2
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申請表 | ||||||||||||
申請表編號: | ||||||||||||
購機者基本情況 | 姓名/組織 | 購機者身份 | 性別/性質 | |||||||||
地址 | ||||||||||||
身份證/營業執照注冊號 | 聯系電話 | |||||||||||
開戶行 | 銀行賬號 | |||||||||||
所購機具信息 | 機具大類 | 生產企業 | ||||||||||
機具小類 | 經銷企業 | |||||||||||
機具品目 | 出廠編號 | |||||||||||
分檔名稱 | 發動機編號 | |||||||||||
機具型號 | 機車牌照號 | |||||||||||
購機補貼信息 | 單臺補貼額(元) | 購機數量(臺) | 發票號 | |||||||||
補貼合計(元) | 單臺購買價格(元) | |||||||||||
購機者本 人承諾 |
本人從事農業生產,非財政供養人員, 對提交的農機購置補貼申請資料和購機 的真實性負責,實際購買價格與發票上的購機金額一致。不參與騙補、套補、重補等違規違法行為,否則愿承擔法律責任。 購機人簽字(手印): 年 月 日 |
現場核實人員意見 | 經現場核實,購機者所提供申請資料與購置機具實際情況相符,符合補貼條件。 核實人員簽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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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農業機械服務中心審核意見 | 經核查,申請補貼的手續完備,公示無異議,同意給予補貼。 審核人員簽字: (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
縣財政局審核意見 | 經審核,符合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發放的條件,同意發放補貼資金。 審核人員簽字: (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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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說明:1、購機者申請的補貼資金產品必須是已列入本年度河南省農機購置補貼范圍內的產品,并符合河南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資質條件。2、農機購置補貼申請時須帶資料:①本人身份證或農業生產經營組織為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②購機發票原件及復印件2份。③本人銀行卡賬號/銀行帳號。④納入牌證管理機具的行車證。3、購機人申請補貼后30日內不主動接受縣農業機械服務中心機具核實視為自動放棄補貼資格(當年資金不足除外)。 |
附件3
年度 縣(市、區)享受農機購置補貼的購機者信息表
附件4
年度 縣(市、區)享受農機購置補貼的購機者信息表
序號 | 購機者 | 補貼機具 | 補貼資金 | |||||||||
所在鄉(鎮) | 所在村組 | 購機者姓名 | 機具品目 | 生產廠家 | 產品名稱 | 購買機型 | 經 銷 商 | 購買數量(臺) | 單臺銷售價格(元) | 單臺補貼額(元) | 總補貼額(元) | |
附件4
柘城縣農機購置補貼發放明細表 | ||||||||||||
填報單位: | 柘城縣農業機械服務中心 | 填報時間: | ||||||||||
序號 | 姓名 | 地址 | 身份證號 | 聯系電話 | 分檔名稱 | 機具型號 | 生產企業名稱 | 經銷商名稱 | 數量 | 單臺中央補貼(元) | 最終銷售總價(元) | 補貼賬號 |
附件5
河南省縣級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結算申請表
編號 :
本次申請總額 | (大寫) | (小寫) | |
縣農業機械服務中心意見 負責人簽字: 聯系電話: 單位印章: 年 月 日 |
縣財政局意見 負責人簽字: 聯系電話: 單位印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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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聯系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