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農機[2017] 16 號
2017年睢縣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方案
為確保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公開、規范、廉潔實施,充分發揮農機購置補貼政策效益,加快農機化發展方式轉變,推動糧棉油作物生產全程機械化,促進我縣農業機械化又好又快發展和農業綜合生產能力提高,結合我縣農業和農機化發展實際,根據河南省農業機械管理局、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2015-2017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豫農機計文[2015]17號),《河南省農業機械管理機 河南省財政廳關于做好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工作的通知》、商丘市財政局、商丘市農機局商財預[2017]14號要求,按照縮范圍、降定額的原則,結合我縣農業和農機化發展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通過農業機械(以下簡稱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充分調動和保護農民購買使用農機的積極性,促進農機裝備結構優化、農機化作業能力和水平提升,推進農業發展方式轉變,切實保障主要農產品有效供給。實施中,要注重突出重點,加快推進糧棉油等主要農作物生產全程機械化,提高政策的指向性和精準性;注重改革完善,優化制度設計,體現惠民公平和便民高效,突出政策的普惠性、穩定性;注重規范實施,加強過程監管,強化信息公開、績效考核和廉政風險防控,保障資金安全;保障購機者選機購機自主權,促進我縣農機科技進步和農業機械化又好又快發展。
二、資金規模及實施范圍
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資金共分配我縣1470萬元。在全縣20個鄉(鎮)實施。
三、補貼機具及補貼標準
(一)補貼機具種類。按照農業部“縮范圍、控定額、促敞開”補貼工作思路和綠色生態導向,今年我縣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縮減為10大類26個小類55個品目機具列入補貼范圍。
我縣選擇糧油生產關鍵環節的部分機具品目敞開補貼,主要包括深松機、免耕播種機、玉米收獲機、薯類收獲機、秸稈粉碎還田機、秸稈撿拾壓捆機(含壓捆機)、糧食烘干機、花生收獲機和高效植保、節水灌溉、高效施肥、畜禽糞便資源化利用與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孵化機械等支持綠色發展的機具實行敞開補貼。
(二)補貼機具確定。補貼機具由我縣根據河南省及農業部有關規定確定。補貼機具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的產品。補貼機具應是已獲得部級或省級有效推廣鑒定證書的產品。
補貼機具產品須在明顯位置固定標有生產企業、產品名稱和型號、出廠編號、生產日期、執行標準等信息的永久性銘牌。
(三)補貼標準。農機購置補貼資金實行定額補貼,即同一種類、同一檔次農業機械原則上在省域內實行統一的補貼標準,具體補貼標準按《河南省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執行。不允許對省內外企業生產的同類產品實行差別對待。
在政策實際執行過程中,為防止個別產品補貼標準過高,我縣今年繼續對同類同檔機具在縣域內實行限額與比例雙控,即實際補貼額度不高于30%的產品,按照定額進行補貼;實際補貼額度超過30%的產品,則按照該產品的市場售價的30%進行補貼(取整到十位)。
四、補貼對象確定和經銷商公布
補貼對象為直接從事農業生產的個人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在申請補貼對象較多而補貼資金不夠時,要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報名的方式確定補貼對象。
對已經報廢老舊農機并取得拆解回收證明的補貼對象,可優先補貼。
每一農戶年度內享受補貼購置農機具的不得超過3臺(套),注重突出重點,向優勢化農產品主產區、關鍵薄弱環節、農機大戶種糧大戶傾斜。對承擔土地深松中標的重點農機合作社購置深松機械,進行傾斜,做到應補盡補。
補貼產品經銷企業由農機生產企業自主確定并向社會公布。已列入黑名單的經銷企業和個人不允許參與補貼活動,所銷售產品不能享受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農機生產企業應對其確定的補貼產品經銷企業的經銷行為承擔相應的責任。
補貼對象可自主選擇補貼產品經銷企業購機,也可通過企業直銷等方式購機。按照權責一致原則,補貼對象應對自主購機行為和購買機具的真實性負責,承擔相應風險。
五、補貼操作程序
(一)購機申請與資格確認
1.購機補貼對象憑身份證明材料(個人為身份證或村委會證明,其它申請補貼主體的證明材料由縣農機購置補貼領導小組確定),自愿向縣級農機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申領并填寫農機購置補貼申請表(詳見附件3)。
2.縣級農機管理部門對補貼資格進行合規性確認,在購機申請表上簽署意見,定期將補貼資格報送同級財政部門,無異議后,予以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
3.公示無異議后,由縣農機局會同縣財政局發給購機者補貼指標確認通知書。
(二)自主購機
1.購機補貼對象持補貼指標通知書(詳見附件4)到供貨單位購機,鼓勵購機者與農業銷售企業自主議價。
2.供貨單位向購機補貼對象出具全額(實際成交價)銷售發票,發票上必須注明補貼機具名稱、型號、實際銷售價格、購買人姓名等信息。
3.縣級農機管理部門負責將補貼信息及時準確錄入農機購置補貼信息管理系統。
4、縣農機局負責組織機具噴號,進行人機合影,并監督供貨單位及時將包括人機合影及發票原件照片等,錄入農機購置補貼信息管理系統。
(三)補貼資金結算程序
1.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行“自主購機、定額補貼、縣級結算、直補到卡(戶)”的結算方式。
2.縣農機局在已確認購機對象提交購機補貼手續后1個月內,要及時認真審核補貼信息表、補貼指標確認通知書、補貼機具發票、補貼標準、補貼金額、購機對象開設的銀行賬戶(卡、折)和所購機具。確認無誤后,分期分批向縣財政局提出補貼資金結算申請,并對所提供上述材料的合規性、準確性負責。
3.縣財政局根據縣農機局提供的審核意見及有關材料,在1個月內將補貼資金撥付到縣級承辦金融機構,同時將農機補貼核實結果表抄送縣級承辦金融機構。承辦金融機構在7個工作日內將補貼資金存入購機對象的補貼存款卡(折)。
要切實加快補貼資金兌付和結算進度,補貼啟動實施后縣農機局至少按月提交相關資料,縣財政部門至少按月組織兌付和結算工作。于每月5日前將實施進度和結算進度報市農機局。
購機者和農機產銷企業分別對其提交的農機購置補貼相關申請資料和購買機具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縣農機局、縣財政局按職責分工對農機購置補貼材料的合規性審核結果負責。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強領導,密切配合
縣農機局、縣財政局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密切溝通配合,建立工作責任制,將任務和責任具體落實到崗位。
建立健全縣級農機購置補貼工作機制,成立由縣政府副縣長劉秋玲為組長,財政、農機、公安、工商及其他農口等相關部門參加的縣級農機購置補貼工作領導小組,共同研究確定補貼資金分配、補貼范圍、重點推廣機具種類等事宜,聯合對補貼政策實施進行監管,并主動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紀檢監察部門參加,接受監督。同時,強化縣農機局內部約束機制,農機購置補貼重要工作事項,須由集體研究,經縣級補貼工作領導小組確定,并報上級農機管理部門備案。
縣財政局要按照《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專項資金使用管理暫行辦法》(財農〔2005〕11號)要求,積極支持和參與補貼資金落實和監督工作,并保證必要的組織管理工作經費。嚴禁擠占挪用財政補貼資金用于組織管理經費。
(二)規范操作,嚴格管理
要公開公平公正確定補貼對象,嚴格執行公示制度,充分尊重購機者自主選擇權。對補貼額較高和供需矛盾突出的機具要重點核實。
全面深入推進農機購置補貼管理網絡化,縣農機局、縣財政局要全部使用全國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要配合相關部門嚴厲打擊竊取、倒賣、泄露補貼信息和電信詐騙等不法行為,保護農民合法權益。
對購置實行牌證照管理的機具,其所有人要向縣農機監理站辦理牌證照。要依法開展補貼機具的質量調查,督促企業做好售后服務等工作。
要加強對縣農機購置補貼工作人員培訓和警示教育,提高補貼人員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
(三)公開信息,接受監督
縣農機局要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網絡、宣傳冊、明白紙、掛圖等形式,積極宣傳補貼政策;要建立完善農機購置補貼信息公開專欄,確保專欄等信息公開載體有效運行。
縣農機局要重點公開實施方案、補貼額一覽表、操作程序、投訴咨詢方式、資金規模和使用進度、補貼受益對象、違規現象和問題等。
在年度補貼工作結束后,縣農機局要以公告的形式將所有享受補貼的購機者信息及落實情況應在縣政府網站上公布,同時要注意保護個人隱私。
(四)嚴肅紀律,加強監管
縣農機局、縣財政局要全面履行監管職責,以問題為導向,適時開展專項督導檢查,強化監管,嚴懲違規,對違規現象和問題主動向社會公布。
要高度重視群眾舉報投訴受理查處工作。建立健全相關機制,通過電話、網絡、信函等有效形式受理投訴。對實名投訴舉報的問題和線索,要做到凡報必查。
縣農機局要對投訴集中、“三包”服務不到位、采取不正當競爭、出廠編號及銘牌不規范、未按規定使用輔助管理系統、虛假宣傳、降低配置、以次充好、騙補套補等線索具體的投訴進行重點調查核實。對于違反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相關規定的生產和經銷企業,縣農機局視調查情況可對違規企業采取約談告誡、限期整改等措施,并將有關情況和進一步處理建議報省、市農機局。省農機局對有關農機生產企業或經銷商進行約談告誡,提出整改意見,對整改不力的可暫停或取消補貼資格。對于存在降低配置、以次充好、騙補套補等違法違規行為的產銷企業,要按規定取消經銷補貼產品資格或補貼產品的補貼資格。
農機生產和經銷企業產品補貼資格或經銷補貼產品的資格被暫停、取消,所引起的糾紛和經濟損失由違規農機生產或經銷企業自行承擔。
七、方案與總結報送
繼續執行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情況定期報送制度,進一步做好農機購置補貼執行進度統計及信息報送工作,進度數據應通過全國農機購置補貼管理軟件系統獲取。及時開展半年和全年專項執行情況的總結,分別在每年6月20日和12月20日前,將上半年和全年農機購置補貼(包括縣財政安排的補貼)實施情況總結報告報送市農機局、財政局。
睢縣農業機械管理局 睢縣財政局
二O一七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