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權縣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農業農村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商務部辦公廳關于印發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實施指導意見》(農辦機〔2020〕2號)和《河南省農業農村廳、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商務廳關于印發<河南省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實施方案>的通知》(豫農文〔2020〕216號)文件要求,切實做好我縣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工作,結合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和六中全會精神,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緊緊圍繞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深入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堅持“農民自愿、政策支持、方便高效、安全環保”的原則,通過政策支持進一步加大對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舊農機淘汰力度,加快先進適用、節能環保、安全可靠農業機械的推廣應用,著力優化農機裝備結構,推進農業機械化轉型升級和農業綠色發展。
二、實施范圍和補貼對象
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資金從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資金中安排,報廢更新補貼政策在民權縣域內實施。補貼對象為從事農業生產的個人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包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農業企業和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組織。
三、補貼種類和報廢條件
(一)補貼種類。按照河南省農機報廢更新補貼政策有關規定,民權縣報廢補貼農機種類為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玉米脫粒機、花生摘果機、飼料(草)粉碎機、鍘草機。報廢補貼農業機械種類可根據上級有關政策進行適當調整。
(二)報廢條件。申請報廢補貼的農業機械應當主要部件齊全,來源清楚合法,申請人填寫申請書(附件3),不能提供發票的申請人,經村委會核實后填寫承諾書(附件4);納入牌證管理的農機需要提供農機監理機構核發的牌證;無牌證或未納入牌證管理的,應當具有銘牌或出廠編號、車架號等機具身份信息。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玉米脫粒機、花生摘果機、飼料(草)粉碎機、鍘草機即可申請辦理報廢手續:
1.達到報廢年限的。小型拖拉機報廢年限10年、大中型拖拉機報廢年限15年、履帶拖拉機報廢年限12年、自走式聯合收割機報廢年限12年、懸掛式玉米聯合收割機報廢年限10年、玉米脫粒機報廢年限8年、花生摘果機報廢年限8年、飼料(草)粉碎機、鍘草機報廢年限10年;
2.使用年限或累計工作時間不足,經過檢驗調整或更換易損件后仍達不到規定技術要求的;
3.由于各種原因造成嚴重損壞、無法修復的;
4.預計大修費用超過同類新產品50﹪的;
5.未達到報廢年限,但技術狀況差且無配件來源的;
6.國家明令淘汰的。
四、補貼標準
中央財政農機報廢更新補貼由報廢部分補貼與更新部分補貼兩部分構成。報廢部分補貼實行定額補貼,補貼額(詳見附件1)。更新部分補貼標準按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相關規定執行。機主可以購買與報廢種類和數量不同的農業機械。
五、回收企業確定
報廢農機回收企業(以下簡稱“回收企業”)包括具備資質的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和依法具有農機回收拆解經營業務的維修網點、合作社等其他企業。回收企業應當符合《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等有關要求,遵守國家有關消防、安全、環保的規定。回收企業由縣農機服務中心按規定審核確定,報市農機服務中心核定備案并通過媒體和農機購置補貼信息公開專欄向社會公布。
六、操作程序
(一)報廢舊機。機主自愿將擬報廢的農業機械交售給回收企業,報廢農業機械殘值由回收企業與機主按照公平、自愿原則自主商定。回收企業應當核對機主和擬報廢的農業機械信息,向機主出具《報廢農業機械回收確認表(樣式)》(見附件2,以下簡稱《確認表》),向縣農機部門提供機主和報廢農機信息。回收企業要及時對回收的機械進行拆解并建立檔案,對國家禁止生產銷售的發動機等部件進行破壞性處理。拆解檔案包括銘牌和其它能體現農機身份的原始資料(含發票復印件、申請書;無發票復印件者,保存村委會證明的承諾書),保存期為3年,縣農機主管部門應對轄區內農機回收企業拆解或銷毀報廢農機進行監督,探索遠程監控回收拆解機制,督促回收企業留存好拆前,拆中,拆后照片等資料。
(二)注銷登記。納入牌證管理的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機主持《確認表》和相關證照,到縣農機牌證管理機構依法辦理牌證注銷手續。相關機構核對機主和報廢農機信息確認無誤后,在《確認表》上簽注“已辦理注銷登記”字樣。
(三)兌現補貼。機主憑有效的《確認表》,按當地相關規定申請補貼。縣農機部門負責對申請資料進行審核,財政部門向符合要求的機主兌現補貼資金。拖拉機、聯合收割機并辦理注銷登記的機械辦理優先,個人年度內享受報廢補貼的農機數量不高于2臺,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年度內享受報廢補貼的農機數量不高于5臺,縣域內年度報廢補貼機具總量不超過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總量。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縣農機部門、財政部門、商務部門要把農機報廢更新補貼工作,作為推進農機化新舊動能轉換、加快農機化高質量發展、助力鄉村振興的重要措施,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職責分工,密切部門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細化完善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制度機制。加強補貼業務培訓,提高工作人員素質能力。縣財政部門要加大投入力度,保障必要的工作經費。
(二)推行信息公開。加強政策宣傳,擴大公眾知曉度。大力推行信息公開,對享受報廢補貼的信息進行5個工作日的公示,對實施方案、補貼額度、操作程序、投訴咨詢方式等信息全面公開,主動接受監督。及時將回收企業的位置、聯系方式等相關信息向社會進行公開,以方便機主報廢舊機。
(三)推行便民服務。各相關部門要強化服務意識,創新工作方式,鼓勵采取“一站式”服務、網上辦理等便民措施,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要做好與農機購置補貼工作信息平臺的銜接,加快實現回收拆解等信息與農機購置補貼相關信息的互聯互通,提高補貼申請資料校核效率。鼓勵回收企業上門回收、辦理業務。
(四)規范回收拆解。回收企業要嚴格按照《報廢農業機械回收拆解技術規范》,開展報廢農機回收拆解工作,對回收的農機及時進行拆解并建立檔案,對國家禁止生產銷售的發動機等部件進行破壞性處理。拆解檔案應包括銘牌或其它能體現農機身份的原始資料,保存期不少于3年。縣農機部門應對回收企業拆解或者銷毀農機進行監督,推行遠程監控回收拆解機制,督促回收企業留存好拆前、拆中、拆后照片等資料。
(五)強化監督管理。農機報廢更新補貼已納入農機購置補貼延伸績效管理考核內容。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對農機報廢更新補貼工作的監管。對未納入牌證管理的農機具,要制定風險防控措施,嚴格加強監管,嚴查虛假報補等騙套補貼資金的違規行為,嚴懲違規主體。發現回收企業存在違規行為,應視情節輕重,采取警告、通報、暫停參與補貼實施并限期整改、禁止參與補貼實施等措施進行處理。對弄虛作假套取國家補貼資金的企業、個人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要參照農機購置補貼的有關規定和原則進行嚴肅處理。
民權縣農業機械服務中心 民權縣財政局 民權縣商務局
2021年11月25日
附件:1.農機報廢更新補貼額一覽表
2.報廢農業機械回收確認表
3.申請書
4.承諾書
附件1:
農機報廢更新補貼額一覽表
序號 | 品目 | 機型 | 基本配置和參數 | 報廢補貼額(元) |
1 | 拖拉機 | 20馬力及以下 | ≤20馬力 | 1000 |
20-50馬力(含) | 20馬力<功率≤50馬力 | 3500 | ||
50-80馬力(含) | 50馬力<功率≤80馬力 | 7000 | ||
80-100馬力(含) | 80馬力<功率≤100馬力 | 10000 | ||
100馬力以上 | >100馬力 | 12000 | ||
2 | 聯合 收割機 |
自走式全喂入稻麥聯合收割機 | 0.5kg/s<喂入量≤1kg/s | 3000 |
自走式全喂入稻麥聯合收割機 | 1kg/s<喂入量≤3kg/s | 5500 | ||
自走式全喂入稻麥聯合收割機 | 3kg/s<喂入量≤4kg/s | 7300 | ||
自走式全喂入稻麥聯合收割機 | 喂入量>4kg/s | 11000 | ||
自走式半喂入稻麥聯合收割機 | 收獲行數:3行,功率≥35馬力 | 7200 | ||
自走式半喂入稻麥聯合收割機 | 收獲行數≥4行,功率≥35馬力 | 17500 | ||
自走式玉米聯合收割機 | 收獲行數:2行 | 7200 | ||
自走式玉米聯合收割機 | 收獲行數:3行 | 12500 | ||
自走式玉米聯合收割機 | 收獲行數≥4行 | 20000 | ||
懸掛式玉米聯合收割機 | 收獲行數:1-2行 | 3000 | ||
懸掛式玉米聯合收割機 | 收獲行數:3-4行 | 5500 | ||
3 | 水稻插秧機 | 2行手扶步進式水稻插秧機 | 手扶步進式;2行 | 500 |
4行手扶步進式水稻插秧機 | 手扶步進式;4行 | 1200 | ||
6行及以上手扶步進式水稻插秧機 | 手扶步進式;6行及以上 | 1700 | ||
6行及以上獨輪乘坐式水稻插秧機 | 獨輪乘坐式;6行及以上 | 1000 | ||
4行四輪乘坐式水稻插秧機 | 四輪乘坐式;4行 | 3700 | ||
6-7行四輪乘坐式水稻插秧機 | 四輪乘坐式;6-7行 | 8500 | ||
8行及以上四輪乘坐式水稻插秧機 | 四輪乘坐式;8行及以上 | 11000 | ||
4 | 飼料(草)粉碎機 | 400-550mm飼料粉碎機 | 400mm≤轉子直徑<550mm | 150 |
550mm及以上飼料粉碎機 | 轉子直徑≥550mm | 300 | ||
5 | 玉米 脫粒機 |
生產率10t/h及以上玉米脫粒機 | 生產率≥10t/h | 700 |
6 | 花生 摘果機 |
配套動力7kW及以上,花生摘果機 | 花生摘果機,配套動力≥7kW | 400 |
7 | 鍘草機 | 6—9t/h鍘草機 | 6t/h≤生產率<9t/h | 350 |
9—15t/h鍘草機 | 9t/h≤生產率<15t/h | 750 | ||
15-20t/h鍘草機 | 15t/h≤生產率<20t/h | 850 | ||
20t/h及以上鍘草機 | 生產率≥20t/h | 2400 |
附件2:
報廢農業機械回收確認表
回收確認表編號:
機主姓名/ 單位名稱 |
機主身份證號 /組織機構代碼 |
||
機主地址 | |||
機主聯系電話 | 機具型號 | ||
機具類別 | 出廠編號 | ||
發動機號 | 底盤(車架)號 | ||
牌照號碼 | 出廠日期 | ||
初次注冊登記日期 | 回收日期 | ||
農機回收企業(章) 經辦人: 年 月 日 |
已辦理注銷登記。 農機監理單位(章) 經辦人: 年 月 日 (此欄僅適用于已上牌證的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 |
說明:1.此表為樣表,各地可結合實際,對表格的格式內容進行調整完善。2.本表一式三聯:一聯農機回收企業存查;二聯機主存查;三聯簽注農機監理機構印章后,到主管部門辦理申請補貼手續。
附件3:
申 請 書
本人 ,身份證號 ,居住地民權縣 鄉(鎮) 村。現有 廠家生產的 壹臺,型號為 ,發動機號 ,車架號 ,發票號碼 。由于
,達到報廢條件。自愿申請將此機具報廢。
本人申明該機具確由本人合法擁有,以上信息若有虛假,本人愿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機主(簽名加手印):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說明:1.申請人提供發票原件及復印件(原件審核后退回,復印件經審核人、申請人簽字后存檔),機主簽名+手印即可。
2.各縣(市、區)結合實際,可以對內容進行調整完善。
附件4:
承 諾 書
本人 ,身份證號 ,居住地民權縣 鄉(鎮) 村。現有 廠家生產的 壹臺,型號為 ,發動機號 ,車架號 。由于 ,達到報廢條件。自愿申請將此機具報廢。
本人申明該機具確由本人合法擁有,并請村委會證實。以上信息若有虛假,本人愿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機主(簽名加手印): 村委會(簽名加蓋章):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說明:1.無法提供購機發票者填寫此承諾書,并請村委會予以證明。
2.各縣(市、區)結合實際,可以對內容進行調整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