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權縣2019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核查回訪工作方案
按照農業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2018-2020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農辦財〔2018〕13號)、《農業農村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監管強化紀律約束的通知》(農辦機〔2019〕6號)和《河南省農業機械管理局、河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河南省2018-2020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的通知》(豫農機計文〔2018〕29號)等文件精神,為了防止出現倒、賣、套取補貼資金等違規違紀違法現象的發生,經縣農機服務中心黨組集體研究,決定對我縣2019年享受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的1077臺農機具進行一次入戶核查回訪,為確保工作有序推進,保質保量完成任務,制定本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的意義
近年來,隨著中央農機補貼力度的不斷加大,對優化我縣農機裝備結構、加快農機化發展進程、促進農業繁榮穩定和農民持續增收發揮了重要作用。農機購置補貼是黨中央、國務院重要強農惠農政策之一,涉及范圍廣、受益群體大、監管和服務環節多,政策實施效果事關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和黨委政府的形象。農機部門要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切實提高對落實好農機補貼政策重要性的認識,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監督核查力度,確保補貼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到實處。
二、加強組織領導
縣農機服務中心成立主要負責人任組長,班子成員任副組長,各相關股室(二級機構)負責人為成員的“民權縣農機購置補貼核查回訪工作領導小組”(詳見附件1),負責對本次全縣農機補貼機具入戶核查回訪工作的領導。領導小組還抽調精干力量成立五個“農機補貼機具入戶核查回訪小組”(詳見附件2),將全縣19個鄉(鎮、辦事處)分片包干,劃分到組,全面開展入戶核查回訪工作。屆時“縣農機購置補貼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將安排小組成員對核查回訪工作開展情況現場督察指導。
三、主要工作內容
(一)各核查回訪小組要主動深入購機戶家中、機具存放地或作業現場做好核查回訪。要求原則上需見到補貼機具和購機戶本人(或家庭成員),認真核對補貼機具型號、補貼機具噴涂標識、購機發票、購機戶信息和《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申請表》等材料與申請農機補貼的所有信息是否一致。核對一致后,填寫《農機購置補貼機具核查回訪表》(見附件3),由購機戶本人或家庭成員簽字按手印確認,核實結束后,核查組成員全部簽字,報辦公室存檔備查。此次核查回訪工作采取“誰核查、誰簽字、誰負責”的責任追究制,防止出現責任缺失、工作疏忽,出現紕漏。核查人員要自覺嚴格要求自己,核查基本信息不一致的視為不通過,要進一步細化工作措施,如發現購機戶存在倒、賣、套補現象,落實好各方證據材料,及時上報領導組,視情況作出列入“黑名單”、取消補貼資質等處理,涉及觸犯法律法規的,移交執法執紀部門處理。凡列入農機補貼“黑名單”的人員,五年內一律不能享受農機購置補貼政策。
(二)各核查回訪小組在做好機具入戶核實的同時,要認真聽取購機戶對補機具質量、售后服務、接待群眾等方面存在的意見和建議。對購機戶投訴較集中的補貼產品經銷企業,要詳細走訪核實,據實上報“農機購置補貼工作核查回訪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根據實際情況,適時作出嚴重警告,責令限期整改和列入“黑名單”等處理,對拒不履行處理決定的,根據上級文件規定,依次報請“縣農機購置補貼工作領導小組”和省、市主管部門嚴肅處理。凡列入農機補貼“黑名單”的農機經銷企業,經銷的產品在我縣一律不得享受農機購置補貼政策。
(三)各核查回訪小組如在核實過程中,發現或接到群眾舉報有經銷企業伙同農戶倒、賣、套取農機補貼資金現象,要立即上報“農機購置補貼工作核實回訪領導小組”,經調查確認后,要及時上報“縣農機購置補貼工作領導小組”和上級業務部門,視情況作出相應處理。涉及觸犯法律法規的,移交相關部門。各經銷企業要全力配合農機補貼機具入戶核查回訪工作,對工作中存在和群眾反映突出的問題要虛心接受,及時整改。
(四)各核查回訪小組要認真聽取農戶對農機化工作的綜合評價,積極征求農戶對農機工作開展情況的意見和建議,發動廣大人民群眾為我縣農機化事業持續健康發展建言獻策。同時工作中要注意發現利用農機補貼政策致富的典型,做好總結宣傳。
(五)“農機購置補貼核查回訪工作領導小組”采取電話抽查、現場核查、明查暗訪相結合的方式,加強對各入戶核查回訪小組工作開展情況和效果進行監督指導,對督查中發現問題要及時糾正、妥善處理、指導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