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園區農機購置補貼核驗制度
為認真做好農機購置補貼工作,確保國家惠農政策落到實處,根據有關規定和要求,制定農機購置補貼機具核驗辦法如下:
一、核驗對象確定。在全區范圍內享受補貼對象、補貼機具。
二、申請資料核驗。(1)購機者身份證原件(農業生產經營組織為營業執照和身份證原件);(2)所購機具發票原件;(4)購機者銀行卡(折)原件(農業生產經營組織的開戶許可證原件);(5)對購置牌證管理機具的購機者要先行到農機監理部門辦理牌證照。
三、機具核驗。為方便購機戶辦理農機補貼,我區對申請補貼的農業機械實行受理申請、核實登記、入戶上牌“一站式”服務方式。
(1)對實行牌證照管理的補貼機具,由農機安全監理機構在上牌過程中一并核驗。
(2)對非牌證管理的補貼機具,農機服務中心在人機合影時一并核驗。
(3)對于不可移動的機具,農機服務中心要入戶核實,做到“見人、見機、見發票”。
四、錄入補貼系統 、簽字確認。購機者出具本人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半身像、銀行卡復印件等資料,資料齊全后錄入當年河南省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購機者和核查人員分別在農機補貼申請表相關位置簽字確認。有關資料留存建檔備查。
梁園區農業機械服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