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梁園區農機購置補貼工作流程
一、制定實施方案
區農業機械服務中心、區財政局按職責分工和有關規定發布我區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方案。
二、自主選機購機
購機者自主選機購機, 購機者對購機行為和購買機具的真實性負責,承擔相應責任義務。
三、補貼資金申請
購機者自主到農機服務中心監理站辦理入戶手續。
入戶完成后,到農機服務中心辦理補貼手續:
需提交申請資料有:
- 身份證(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二份。
- 發票原件及復印件2份。
- 購機者本人銀行賬號(農業生產經營組織開戶行證明)。
- 購機戶填寫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申請表。
四、人機合影
區農機服務中心按照順序編號,在購機者購買的機具上噴涂“國家補貼機具”和“機具編號”,并拍攝購機者與所購機具的合影照
五、機具核實
為方便購機戶辦理農機補貼,我區對申請補貼的農業機械實行受理申請、核實登記、入戶上牌“一站式”服務方式。對實行牌證照管理的補貼機具,由農機安全監理機構在上牌過程中一并核驗;對非牌證管理的補貼機具,農機服務中心在人機合影時一并核驗;對于不可移動的機具,農機服務中心要入戶核實,做到“見人、見機、見發票”。
六、補貼公示
區農機服務中心對購機者提供的補貼相關申請資料審核無誤后 ,即將該信息通過商丘市梁園區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網公示本區享受補貼購機者、補貼機具、補貼金額信息,公示期為20天。
七、補貼資金兌付
公示結束后,區農機服務中心 將《梁園區農機購置補貼登記表》匯總報區財政局,區財政局收到補貼資金結算申請后,及時完成合規性審查,無異議后將補貼資金兌付到購機戶銀行卡或農業服務組織的銀行賬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