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園區農業機械管理局
梁 園 區 財 政 局
梁農機〔2018〕第30號
梁園區2018年農業機械購置
補貼實施方案
為更好滿足農民群眾農業生產購機需求,提高農業生產機械化水平,根據河南省農業機械管理局 、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2018-2020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 豫農機計文〔2018〕29號 )要求,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以推動農業機械化全程全面高質高效發展、助力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為基本要求,提高糧食和主要農產品生產全程機械化水平,為國家糧食安全和主要農產品有效供給提供堅實的物質技術支撐;堅持綠色生態導向,大力推廣節能環保、精準高效農業機械化技術,促進農業綠色發展;推動科技創新,加快技術先進農機產品推廣,促進農機工業轉型升級,提升農機作業質量;推動普惠共享,推進補貼范圍內機具敞開補貼,加大對農業機械化薄弱環節的支持力度,促進農機社會化服務,切實增強政策獲得感;創新組織管理,著力提升制度化、信息化、便利化水平,嚴懲失信違規行為,嚴防系統性違規風險,確保政策規范廉潔高效實施,不斷提升公眾滿意度和政策實現度。
二、實施范圍和補貼對象
(一)實施范圍
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覆蓋我區八個鄉鎮八個辦事處(四個涉農辦事處、四個城區辦事處)。
根據上級安排,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的張閣鎮、周集鄉以及雙八鎮、中州辦事處、白云辦事處新劃歸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的原屬區域的農機補貼由我區代為實施。
(二)補貼對象
補貼對象為從事農業生產的個人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以下簡稱“購機者”),其中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包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農業企業和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組織。在保障農民購機權益的前提下,鼓勵因地制宜培育農機社會化服務組織,提升農機作業專業化社會化服務水平。
(三)資金分配使用
全年可執行中央農機購置補貼資金1197.472萬元。(2018年中央財政下達我區的補貼資金為500萬元,2017年結轉的中央農機購置補貼資金697.472萬元可繼續在今年使用)
2017年結轉的累加補貼資金可繼續在今年使用,累加補貼標準和范圍依照2018年實施方案執行。
繼續在全區范圍開展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試點工作。加快淘汰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舊農機具。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與農機購置補貼相銜接,機具更新可在機具報廢之前或者同時進行操作。農機報廢更新補貼操作辦法按有關規定執行。
鼓勵采取融資租賃、貼息貸款等形式購置大型農業機械。
三、補貼機具種類、資質和補貼標準
(一)補貼機具種類
圍繞省委省政府確定的農業“四優四化”發展等支農重點工作,我區按照我省在中央財政補貼范圍內選擇的14大類30個小類61個品目機具列入補貼范圍。(詳見《河南省2018-2020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 》豫農機計文【2018】29號)
(二)補貼機具資質
補貼機具必須是補貼范圍內的產品,同時還應具備以下資質之一:(1)獲得農業機械試驗鑒定證書(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2)獲得農機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3)列入農機自愿性認證采信試點范圍,獲得農機自愿性產品認證證書。補貼機具須在明顯位置固定標有生產企業、產品名稱以及型號、出廠編號、生產日期、執行標準等信息的永久性銘牌。
(三)補貼標準
農機購置補貼資金實行定額補貼,即同一種類、同一檔次農業機械原則上在省域內實行統一的補貼標準。
具體補貼標準按《河南省2018-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執行。
四、操作流程
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實行自主購機、定額補貼、先購后補、縣級結算、直補到卡(戶)。
實行“普惠共享、先購后補”的實施辦法。即先申請先補貼,后申請后補貼,不申請不補貼,當年補貼資金使用完畢立即截止。補貼申領有效期原則上當年有效,少量確因急需,當年財政補貼資金規模不夠、辦理手續時間緊張等無法享受補貼的,可在下一個年度優先補貼,以穩定購機者補貼申領預期。
(一)自主購機。購機者自主選機購機,并對購機行為和購買機具的真實性負責,承擔相應責任義務。鼓勵非現金方式支付購機款,便于購置行為及資金往來全程留痕。
購機者對其購置的補貼機具擁有所有權,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規處置。
(二)補貼資金申請
1、購機者自主向梁園區農業機械管理局提交以下申請資料。
(1)身份證(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二份。
(2)發票原件及復印件2份。
(3)本人銀行賬號(農業生產經營組織開戶行證明)。
(4)購機戶填寫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申請表,簽署鄉級財政監管意見,申請表一式三份,農機局、財政所、購機者各一份。
(5)實行牌證照管理的機具,要攜帶注冊登記憑證到農機監理部門辦理牌證照。
(6)購機者需簽署購機真實性承諾書。
購機者按規定提交申請資料,其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購機者和補貼機具產銷企業負責,并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三)補貼公示。區農機局對購機者提供的補貼相關申請資料進行形式審核,審核無誤后 ,即將該信息通過商丘市農機化信息網公示本區享受補貼購機者、補貼機具、補貼金額信息,公示期為7天。
(四)人機合影。公示無異議后,農機局按照國家補貼機具編號規則對購機者購買的機具進行編號,并在機具上噴涂“國家補貼機具”和“機具編號”,噴涂編號完成后現場拍攝購機者與所購機具的合影照片和機具銘牌照片。
(五)機具核實。為方便購機戶辦理農機補貼,我區對大型農業機械實行受理申請、核實登記、入戶上牌“一站式”服務方式。對實行牌證照管理的補貼機具,由農機安全監理機構在上牌過程中一并核驗;對于不可移動的機具,農機局要入戶核實,做到“見人、見機、見發票”。
核實無誤后打印《梁園區享受農機購置補貼登記表》,購機者在《梁園區享受農機購置補貼登記表》上簽字確認。
(六)補貼資金兌付。核實結束后,區農機局 將《梁園區享受農機購置補貼登記表》匯總報區財政局,區財政局收到補貼資金結算申請后,及時完成合規性審查,無異議后將補貼資金兌付到購機戶銀行卡或農業服務組織的銀行賬戶中。
(七)錄入系統。農機局將人機合影照片、購機者頭像、機具銘牌照片、發票照片及購機者信息、機具信息等錄入河南省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
為推動補貼政策的普惠共享,個人年度內享受農機購置補貼資金不超20萬元、農業生產經營組織不超40萬元。因生產需求,購買數量超過規定時,需經區農機購置補貼領導組核實同意后可適當提高購置數量。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密切配合。農機管理部門、財政部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密切溝通配合,明確職責分工,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強補貼工作業務培訓,組織開展廉政警示教育,提高補貼工作人員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對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要認真研究解決,重大問題及時向上級機關報告。
(二)規范操作,高效服務。全面運用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推廣使用補貼機具網絡投檔軟件。探索補貼機具“一機一碼”識別管理,提高政策實施信息化水平。
切實加快補貼申請受理、資格審核、機具核驗、受益公示等工作,鼓勵在購機集中地或當地政務大廳等開展受理申請、核實登記等“一站式”服務。
完善補貼機具核驗流程,做到“見機、見人、見發票”,重點加強對大中型機具的核驗和單人多臺套、短期內大批量等異常申請補貼情形的監管,積極探索實行購機真實性承諾、受益信息實時公開和事后抽查核驗相結合的補貼機具監管方式。
(三)公開信息,接受監督。農機管理部門要進一步加強政策宣傳,擴大社會公眾知曉度。農機管理部門要全面建立農機購置補貼信息公開專欄,對申請購機補貼者信息進行公示,對實施方案、補貼額一覽表、操作程序、補貼機具信息表、投訴咨詢方式、違規查處結果等重點信息全面公開,實時公布補貼資金申請登記進度和享受補貼購機者信息。
(四)加強監管,嚴懲違規。全面建立農機購置補貼工作內部控制規程,規范業務流程,強化監督制約。開展市縣級農機購置補貼延伸績效管理,強化結果運用。充分發揮第三方作用,加強督導評估,強化補貼政策實施全程監管。
加強購機者信息保護,配合相關部門嚴厲打擊竊取、倒賣、泄露補貼信息和電信詐騙等不法行為。
附件:梁園區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申請表
梁園區農業機械管理局 梁園區財政局
二0一八年五月二日
梁園區農業機械購置補貼資金申請表 | |||||||
機具編號:B41140218 | |||||||
姓 名 (組織名稱) |
性別 | 聯系 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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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
身份證號碼 | |||||||
購機情況 | 機具大類 | 機具小類 | |||||
機具品目 | 分檔名稱 | ||||||
購 機(臺)數 | 中央財政補貼額(元) | ||||||
鄉鎮財政 監管意見 |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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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機主管 部 門 意 見 |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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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一式三份,農機主管部門、財政部門、購機者各存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