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陽市臥龍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南陽市臥龍區2019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
實施方案和南陽市臥龍區2019年省級農業機械購置
累加補貼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景區)辦事處,區政府有關部門:
《南陽市臥龍區2019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方案》和《南陽市臥龍區2019年省級農業機械購置累加補貼方案》已經區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2019年9月18日
南陽市臥龍區2019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
實 施 方 案
實 施 方 案
根據《河南省農業農村廳 河南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相關惠農補貼政策監管強化紀律約束的通知》(豫農財務〔2019〕37號)和《河南省農業機械管理局 河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河南省2018-2020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的通知》(豫農機計文〔2018〕29號,以下簡稱《意見》)精神,為進一步規范農機購置補貼操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務水平,強化監管措施,切實推進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落實,最大限度發揮政策效益,結合我區實際,研究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以推動農業機械化全程全面高質高效發展、助力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為基本要求,提高糧食和主要農產品生產全程機械化水平,為國家糧食安全和主要農產品有效供給提供堅實的物質技術支撐;堅持綠色生態導向,大力推廣節能環保、精準高效農業機械化技術,促進農業綠色發展;推動科技創新,加快技術先進農機產品推廣,促進農機工業轉型升級,提升農機作業質量;推動普惠共享,推進補貼范圍內機具敞開補貼,加大對農業機械化薄弱鄉鎮支持力度,促進農機社會化服務,切實增強政策獲得感;創新組織管理,著力提升制度化、信息化、便利化水平,嚴懲失信違規行為,嚴防系統性違規風險,確保政策規范廉潔高效實施,不斷提升公眾滿意度和政策實現度。
二、實施范圍及補貼對象
(一)實施范圍
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覆蓋臥龍區所有鄉鎮街道(景區)和南陽市高新區。
(二)補貼對象
補貼對象為戶籍所在臥龍區、南陽高新區從事農業生產的個人和在臥龍區注冊登記的農業生產經營組織(以下簡稱“購機者”),其中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包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農業企業和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組織。在保障農民購機權益的前提下,鼓勵因地制宜培育農機社會化服務組織,提升農機作業專業化社會化服務水平。
(三)資金分配使用
補貼資金規模依據當年度上級下達我區的專項補貼資金額度確定。根據《南陽市財政局 南陽市農業機械管理局關于提前下達中央財政2019年部分農業轉移支付資金預算指標的通知》(宛財預【2018】155號)精神,2019年上級下達我區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為1000萬元,2018年度結轉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資金165.3335萬元(宛財預【2017】149號),合計可用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資金1165.3335萬元。
上年結轉的農機購置補貼資金可繼續在下年使用,連續兩年未用完的結轉資金,按有關規定處理。
農機報廢更新補貼工作按照上級有關文件規定進行。
三、補貼機具種類、資質和補貼標準
(一)補貼機具種類
圍繞省委省政府確定的農業“四優四化”發展等支農重點工作,根據我區農業生產實際需要和補貼資金規模,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在省定補貼范圍中,確定選擇14大類27個小類60個品目機具列入補貼范圍(參見附件1-1))。
根據我區實際,在資金許可范圍內,實行補貼范圍內機具敞開補貼。優先保證糧食等主要農產品生產所需機具和深松整地、免耕播種、高效植保、節水灌溉、高效施肥、秸稈還田離田、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殘膜回收等支持農業綠色發展機具的補貼需要。逐步將區域內保有量明顯過多、技術相對落后、需求量小的機具品目剔除出補貼范圍。
適合我區特色農業發展所需和小區域適用性強的機具,可列入區級財政安排資金的補貼范圍,具體補貼機具品目和補貼標準由區政府決定。
(二)補貼機具資質
補貼機具必須是補貼范圍內的產品,同時還應具備以下資質之一:(1)獲得農業機械試驗鑒定證書(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2)獲得農機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3)列入農機自愿性認證采信試點范圍,獲得農機自愿性產品認證證書。補貼機具須在明顯位置固定標有生產企業、產品名稱以及型號、出廠編號、生產日期、執行標準等信息的永久性銘牌。
(三)補貼標準
農機購置補貼資金實行定額補貼,即同一種類、同一檔次農業機械原則上在省域內實行統一的補貼標準,具體補貼標準按《河南省2018-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2019年調整)》執行。
補貼額的調整工作按照省級規定一般按年度進行。鑒于市場價格具有波動性,在政策實施過程中,具體產品或具體檔次的中央財政資金實際補貼比例在30%上下一定范圍內浮動符合政策規定。
2019年臥龍區省級農業機械購置累加補貼工作、遙控飛行噴霧機試驗示范項目工作及具體操作辦法按照上級文件規定執行。
根據我區實際需要,利用區級財政資金對我區農業生產急需和薄弱環節的機具給予累加補貼,是否累加補貼,累加補貼率或補貼額度由區政府確定。
四、操作流程
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實行自主購機、定額補貼、先購后補、縣級結算、直補到卡(戶)。
(一)發布實施規定
臥龍區農機購置補貼暨農機深松整地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制定區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方案,區農機局及時發布區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方案、補貼額一覽表等信息。
(二)自主選機購機
購機者自主選擇產銷企業購買補貼機具,需購買屬我省2019年補貼范圍且已在我省完成歸檔的并在我區補貼機具種類范圍的產品。產銷企業須向購機者出具全額稅控機打發票、售后服務憑證、產品合格證書,并對其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負責,承擔相關法律責任。購機發票上須注明購機者姓名或名稱,身份證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組織機構代碼,所購機具名稱、型號、數量、實際銷售價格、整機出廠編號,有動力機具的發動機型號和出廠編號等信息。
對實行牌證管理的機械,購機者應先到區農機安全監理站辦理牌證照。
購機者自主選機購機,并對購機行為和購買機具的真實性負責,承擔相應責任義務。鼓勵非現金方式支付購機款,便于購置行為及資金往來全程留痕。
購機者對其購置的補貼機具擁有所有權,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規處置。
(三)補貼資金申請
購機者自主到臥龍區農機局申請補貼資金,并攜帶所購機具(安裝類機具除外)和提供以下材料:1.個人為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本人一卡通(折)(補貼承辦金融機構)原件及復印件;農業生產經營組織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法人代表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組織名稱一致的銀行賬號原件及復印件。2.購機發票(發票上必須注明補貼機具名稱、型號、實際銷售價格、購買人姓名等信息。)原件及復印件和機具合格證(原件或復印件)。3.實行牌證管理的機具,要先行辦理牌證照。需攜帶已辦理的牌證照(本人行駛證、號牌及本人有效駕駛證)。上述提交申請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購機者和補貼機具產銷企業負責,并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嚴禁以任何方式授予補貼機具產銷企業進入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辦理補貼申請的具體操作權限,嚴禁補貼機具產銷企業代替購機者到區農機局辦理補貼申請手續。
2019年購機者個人年度內享受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總額不超過20萬元;每個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年度內享受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總額不超過50萬元。情況特殊的由區農機購置補貼暨農機深松整地工作領導小組決定。
區農機局負責將農機購置補貼申請信息及時準確錄入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
(四)資格審核及機具核驗
區農機局、區財政局按職責分工、時限要求對補貼相關申請資料進行形式審核。組織核驗重點補貼機具,做到“見人,見機,見發票”,拍攝人機合影照片。對安裝類、設施類或安全風險較高類補貼機具,可在生產應用一段時期后兌付補貼資金。對需要到現場安裝、監管難度較大的補貼機具(如烘干機設備等),購機者應在安裝完成后,經由區農機局組織相關人員進行現場核實驗收后再辦理補貼申請手續。
(五)補貼對象信息公示
區農機局通過臥龍區政府網首頁臥龍區農機購置補貼信息公開專欄公示公告子欄對申請購機補貼者信息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無異議后提交區財政局審核結算。
(六)補貼資金兌付
農機購置補貼資金兌付實行“先購機后申請,先申請先補貼,后申請后補貼,不申請不補貼,資金補完為止”的操作方式。
1.區農機局在已確認購機者提交購機補貼申請手續后,應在三十個工作日(不含公示時間)內完成對補貼相關申請資料的形式審核。確認無誤后,分期分批向區財政局提出補貼資金結算申請。
2.區財政局對區農機局提交的補貼資金結算申請意見及有關材料進行形式審核,對符合要求的于三十個工作日內通過國庫集中支付的方式兌付資金;對不符合要求的原渠道退回并由區農機局通知購機者;因資金不足需要延期兌付的,應及時告知購機者,并會同區級農業農村部門聯合上報。
3.承辦補貼金融機構在7個工作日內將補貼資金存入購機補貼對象的補貼存款卡(折)。
4.對安裝類、設施類或安全風險較高類補貼機具,可在生產應用一段時期后兌付補貼資金。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密切配合
臥龍區農機購置補貼暨農機深松整地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制定落實中央和省市區農機補貼政策的措施辦法,統籌協調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的組織實施、資金分配與結算、監督檢查、廉政風險防控、績效考核和調研指導等工作。
區農機局和區財政局要加強組織領導,密切溝通配合,明確職責分工,強化協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強對農機購置補貼重點工作人員的廉政教育和業務培訓,提升政策實施和風險防控能力,以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操作流程為主線,逐項工作、逐一環節梳理查找風險點,有針對性地制定防控措施,切實提升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規范性,有效保障補貼資金安全。對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要認真研究解決,重大問題及時向上級機關報告。
區農機局和區財政局要在區政府領導下組織實施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共同做好補貼資金需求摸底、補貼對象確認、補貼機具核實、補貼資金兌付、違規行為處理等工作,重大事項須提交區農機購置補貼暨農機深松整地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策。
(二)規范操作,高效服務
全面運用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積極探索補貼機具“一機一碼”識別管理,提高政策實施信息化水平。
切實加快補貼申請受理、資格審核、機具核驗、受益公示等工作,在購機集中地或農機購置補貼服務大廳等開展受理申請、核實登記等“一站式”服務。補貼申領有效期原則上當年有效,少量確因急需,當年財政補貼資金規模不夠、辦理手續時間緊張等無法享受補貼的,可在下一個年度優先補貼,以穩定購機者補貼申領預期。
要按照《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農機購置補貼機具投檔與核驗等工作的通知》(農辦機〔2019〕7號)及《農機購置補貼機具核驗工作要點(試行)》(附件2)的精神和要求,組織區農機主管部門制定完善補貼機具核驗制度,并加強備案審核。重點要指導區農機主管部門建立健全補貼機具核驗內部控制流程,加強內部監督制約;充分發揮區農機購置補貼暨農機深松整地工作領導小組對補貼機具核驗等重大事項的決策、指導、監督作用,加強對異常申請補貼情形的監管。
完善補貼機具核驗流程,做到“見機、見人、見發票”,重點加強對大中型機具的核驗和單人多臺套、短期內大批量等異常申請補貼情形的監管,積極探索實行購機真實性承諾、受益信息實時公開和事后抽查核驗相結合的補貼機具監管方式。
(三)公開信息,接受監督
區農機局要進一步加強政策宣傳,擴大社會公眾知曉度。區農機局要管理維護好區政府網站臥龍農機購置補貼信息公開專欄,對申請購機補貼者信息進行公示,對實施方案、補貼額一覽表、操作程序、補貼機具信息表、投訴咨詢方式、違規查處結果等重點信息全面公開,實時公布補貼資金申請登記進度和享受農機購置補貼的購機者信息(格式參見附件1-2)。
(四)加強監管,嚴懲違規
全面建立農機購置補貼工作內部控制規程,規范業務流程,強化監督制約。開展縣級農機購置補貼延伸績效管理,強化結果運用。充分發揮第三方作用,加強督導評估,強化補貼政策實施全程監管。
加強購機者信息保護,配合相關部門嚴厲打擊竊取、倒賣、泄露補貼信息和電信詐騙等不法行為。
全面貫徹落實《農業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農辦財〔2017〕26號)精神,加大違規行為查處力度,進一步推進地區間聯動聯查,嚴處失信違規主體。
對在其他省份發生較重、嚴重違規行為或被采取暫停全部產品補貼資格及以上處理措施的農機產銷企業,我省實行聯動處理措施,直接采信相關處理規定,對生產企業和涉及的經銷企業做出同等處理,并結合實際進一步深入調查處理。
在農機購置補貼工作中,存在嚴重違規的購機者,3年內不得享受農機購置補貼;對違規產銷企業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從業人員等違規人員,按規定列入黑名單。
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方案要及時上報市農機局、財政局備案。12月15日前,區農機局、財政局要將全年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總結報告報送市農機局、財政局。
附件:1-1. 南陽市臥龍區2019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
1-2. 享受農機購置補貼的購機者信息表
附件1-1
南陽市臥龍區2019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
(共14大類、27小類、60個品目)
1.耕整地機械
1.1耕地機械
1.1.1鏵式犁
1.1.2旋耕機(含履帶自走式旋耕機)
1.1.3深松機
1.1.4微耕機
2.種植施肥機械
2.1播種機械
2.1.1條播機
2.1.2穴播機
2.1.3免耕播種機
2.1.4旋耕播種機
2.2育苗機械設備
2.2.1秧盤播種成套設備(含床土處理)
3.田間管理機械
3.1中耕機械
3.1.1田園管理機
3.2植保機械
3.2.1動力噴霧機
3.2.2噴桿噴霧機
3.2.3風送噴霧機
4.收獲機械
4.1谷物收獲機械
4.1.1自走輪式谷物聯合收割機
4.1.2自走履帶式谷物聯合收割機(全喂入)
4.1.3半喂入聯合收割機
4.2玉米收獲機械
4.2.1自走式玉米收獲機
4.2.2自走式玉米籽粒聯合收獲機
4.2.3穗莖兼收玉米收獲機
4.2.4玉米收獲專用割臺
4.3果實收獲機械
4.3.1番茄收獲機
4.3.2辣椒收獲機
4.4蔬菜收獲機械
4.4.1果類蔬菜收獲機
4.5籽粒作物收獲機械
4.5.1油菜籽收獲機
4.6根莖作物收獲機械
4.6.1薯類收獲機
4.6.2花生收獲機
4.7飼料作物收獲機械
4.7.1打(壓)捆機
4.7.2青飼料收獲機
4.8莖稈收集處理機械
4.8.1秸稈粉碎還田機
5.收獲后處理機械
5.1脫粒機械
5.1.1玉米脫粒機
5.1.2花生摘果機
5.2清選機械
5.2.1糧食清選機
5.3干燥機械
5.3.1谷物烘干機
5.3.2果蔬烘干機
6. 農產品初加工機械
6.1剝殼(去皮)機械
6.1.1玉米剝皮機
6.1.2花生脫殼機
7.農用搬運機械
7.1裝卸機械
7.1.1抓草機
8.排灌機械
8.1噴灌機械設備
8.1.1噴灌機
9.畜牧機械
9.1飼料(草)加工機械設備
9.1.1鍘草機
9.1.2揉絲機
9.1.3飼料(草)粉碎機
9.1.4飼料混合機
9.2飼養機械
9.2.1孵化機
9.2.2送料機
9.2.3清糞機
9.2.4糞污固液分離機
9.3畜產品采集加工機械設備
9.3.1擠奶機
9.3.2貯奶(冷藏)罐
10.水產機械
10.1水產養殖機械
10.1.1增氧機
11.農業廢棄物利用處理設備
11.1廢棄物處理設備
11.1.1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設備
11.1.2殘膜回收機*
11.1.3秸稈壓塊(粒、棒)機*
11.1.4有機廢棄物好氧發酵翻堆機*
11.1.5有機廢棄物干式厭氧發酵裝置*
12.農田基本建設機械
12.1平地機械
12.1.1平地機(含激光平地機)
13.動力機械
13.1拖拉機
13.1.1輪式拖拉機(不含皮帶傳動輪式拖拉機)
13.1.2履帶式拖拉機
14.其他機械
14.1其他機械
14.1.1農業用北斗終端(含漁船用)
14.1.2畜禽糞便發酵處理機*
14.1.3有機肥加工設備*
注:帶*號為2019年新增加的6個品目(詳見《河南省2018-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2019年調整)》)
1.1耕地機械
1.1.1鏵式犁
1.1.2旋耕機(含履帶自走式旋耕機)
1.1.3深松機
1.1.4微耕機
2.種植施肥機械
2.1播種機械
2.1.1條播機
2.1.2穴播機
2.1.3免耕播種機
2.1.4旋耕播種機
2.2育苗機械設備
2.2.1秧盤播種成套設備(含床土處理)
3.田間管理機械
3.1中耕機械
3.1.1田園管理機
3.2植保機械
3.2.1動力噴霧機
3.2.2噴桿噴霧機
3.2.3風送噴霧機
4.收獲機械
4.1谷物收獲機械
4.1.1自走輪式谷物聯合收割機
4.1.2自走履帶式谷物聯合收割機(全喂入)
4.1.3半喂入聯合收割機
4.2玉米收獲機械
4.2.1自走式玉米收獲機
4.2.2自走式玉米籽粒聯合收獲機
4.2.3穗莖兼收玉米收獲機
4.2.4玉米收獲專用割臺
4.3果實收獲機械
4.3.1番茄收獲機
4.3.2辣椒收獲機
4.4蔬菜收獲機械
4.4.1果類蔬菜收獲機
4.5籽粒作物收獲機械
4.5.1油菜籽收獲機
4.6根莖作物收獲機械
4.6.1薯類收獲機
4.6.2花生收獲機
4.7飼料作物收獲機械
4.7.1打(壓)捆機
4.7.2青飼料收獲機
4.8莖稈收集處理機械
4.8.1秸稈粉碎還田機
5.收獲后處理機械
5.1脫粒機械
5.1.1玉米脫粒機
5.1.2花生摘果機
5.2清選機械
5.2.1糧食清選機
5.3干燥機械
5.3.1谷物烘干機
5.3.2果蔬烘干機
6. 農產品初加工機械
6.1剝殼(去皮)機械
6.1.1玉米剝皮機
6.1.2花生脫殼機
7.農用搬運機械
7.1裝卸機械
7.1.1抓草機
8.排灌機械
8.1噴灌機械設備
8.1.1噴灌機
9.畜牧機械
9.1飼料(草)加工機械設備
9.1.1鍘草機
9.1.2揉絲機
9.1.3飼料(草)粉碎機
9.1.4飼料混合機
9.2飼養機械
9.2.1孵化機
9.2.2送料機
9.2.3清糞機
9.2.4糞污固液分離機
9.3畜產品采集加工機械設備
9.3.1擠奶機
9.3.2貯奶(冷藏)罐
10.水產機械
10.1水產養殖機械
10.1.1增氧機
11.農業廢棄物利用處理設備
11.1廢棄物處理設備
11.1.1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設備
11.1.2殘膜回收機*
11.1.3秸稈壓塊(粒、棒)機*
11.1.4有機廢棄物好氧發酵翻堆機*
11.1.5有機廢棄物干式厭氧發酵裝置*
12.農田基本建設機械
12.1平地機械
12.1.1平地機(含激光平地機)
13.動力機械
13.1拖拉機
13.1.1輪式拖拉機(不含皮帶傳動輪式拖拉機)
13.1.2履帶式拖拉機
14.其他機械
14.1其他機械
14.1.1農業用北斗終端(含漁船用)
14.1.2畜禽糞便發酵處理機*
14.1.3有機肥加工設備*
注:帶*號為2019年新增加的6個品目(詳見《河南省2018-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2019年調整)》)
附件1-2
年度 縣(市、區)享受農機購置補貼的購機者信息表
序 號 |
購機者 | 補貼機具 | 補貼資金 | |||||||||
所 在 鄉(鎮) |
所在村組 | 購機者姓名 | 機具 品目 |
生產廠家 | 產品 名稱 |
購買 機型 |
經 銷 商 | 購買數量(臺) | 單臺銷售價格(元) | 單臺補貼額(元) | 總補貼額(元) | |
合 計 |
南陽市臥龍區2019年省級農業機械購置
累加補貼方案
累加補貼方案
為落實省委省政府農業“四優四化”發展要求,進一步推動我區農業機械化發展,助力鄉村振興戰略實施,根據《河南省農業農村廳 河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河南省2019年農業機械購置累加補貼方案和河南省2019年遙控飛行噴霧機試驗示范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豫農財務〔2019〕33號)、《南陽市農業農村局 南陽市財政局關于做好2019年省級財政農業專項資金實施工作的通知》(宛農通﹝2019﹞37號)和《南陽市財政局 南陽市農業農村局關于下達2019年省級財政農業專項資金的通知》(宛財預﹝2019﹞385號)要求,為落實2019年省級財政累加補貼政策,結合我區實際,研究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意見》和省委省政府“四優四化”、高效種養業和綠色食品業轉型升級的工作部署,以促進我區農業機械化、農業規模化和農機工業經營發展為主要目標,以優化農機裝備結構,加快推進農業生產關鍵、薄弱環節發展,確保糧食品質為主要任務,大力推廣先進適用、技術成熟、安全可靠、節能環保、服務到位的累加補貼機具。最大限度發揮累加補貼政策的引導效應,進一步調動農民購買和使用累加補貼機具的積極性,支持引導農業機械化全程全面高質高效發展。
二、主要目標
(一)提高農機裝備技術含量,增強農業綜合生產能力。
(二)推進“四優四化”,助力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三)突破機械化薄弱環節制約,協調提升機械化水平。
(四)減輕不利天氣對農業生產的影響,確保糧食品質,推進農業規模化經營。
(五)促進農作物秸稈利用機械化技術推廣,有效節約秸稈資源。
(六)堅持綠色生態導向,支持環境生態保護。
(七)進一步調動農民購買和使用累加補貼機具的積極性。
三、實施范圍
根據我區農業發展和農民購機需求,以及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情況,充分發揮累加補貼政策的引導效應,累加補貼政策實施按《河南省2018-2020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豫農機計文〔2018〕29號)明確執行。
四、累加補貼對象、范圍、標準和時限
(一)累加補貼對象。戶籍所在臥龍區、南陽高新區從事農業生產并已獲得2019年度國家農機購置補貼的個人和在臥龍區注冊登記的農業生產經營組織(以下簡稱“購機者”),(以下簡稱“購機者”),其中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包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農業企業和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組織。2019年購機者個人年度內享受農機購置省級累加補貼資金總額不超過10萬元;每個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年度內享受農機購置省級累加補貼資金總額不超過20萬元。情況特殊的由區農機購置補貼暨農機深松整地工作領導小組決定。
(二)累加補貼范圍。綜合考慮我區農業和農業機械化發展方向和需求,累加補貼范圍為購機對象按規定程序購買,且列入我省及我區補貼范圍的累加補貼機具。重點為深松機、花生收獲機、打(壓)捆機、谷物烘干機、果蔬烘干機、糞污固液分離機、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設備、大型動力換擋/換向拖拉機、農業用北斗終端、有機廢棄物好氧發酵翻堆機、畜禽糞便發酵處理機、有機肥加工設備、有機廢棄物干式厭氧發酵裝置等十三個品目機具。
(三)累加補貼標準。累加補貼額度以《河南省2018-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2019年調整)》規定的定額補貼標準為基礎累加2/3,資金統一精確到十位。大型動力換擋/換向拖拉機實行定額累加補貼,標準見附件2-1。我區選擇新增的品目累加補貼標準參照上述標準執行。
(四)累加補貼時限。2019年度。
五、操作實施要求
(一)按時銜接操作。累加補貼政策要與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緊密結合,必須在按規定完成國家農機購置補貼程序的基礎上,辦理省級累加補貼登記核實手續。
(二)累加補貼機具登記、核實。區農機局要根據農機購置補貼實施結果,認真審核補貼檔案材料,對累加補貼對象進行登記,填寫《XX年農業機械累加補貼登記核實表》(附件2-2)。區農機購置補貼暨農機深松整地工作領導小組要組織對登記的累加補貼機具進行驗收并將驗收結果進行公示。驗收合格后,由累加補貼對象簽字蓋章(或手印),區農機購置補貼暨農機深松整地工作領導小組提出驗收意見。累加補貼對象和生產企業及經銷商要積極配合區農機購置補貼暨農機深松整地工作領導小組組織的累加補貼機具驗收,否則經區農機購置補貼暨農機深松整地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將取消購機者享受累加補貼資格和生產企業及經銷商銷售補貼產品資格。
(三)累加補貼資金支付。累加補貼資金通過“一卡通(或一折通)”支付。區農機局根據登記核實匯總表,提出累加補貼資金支付意見,由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連同累加補貼登記核實表一份(原件)報區財政局,并對提供資料的準確性、合規性負責。區財政局根據區農機局提供的支付意見,將累加補貼資金撥付至購機者賬戶。區農機局要及時匯總登記核實表,一式三份(原件),一份留本級建檔備查,另兩份于12月20日前報送市農機局。
六、工作措施
要嚴格按照河南省農業機械管理局、河南省財政廳印發的《河南省2018—2020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豫農機計文〔2018〕29號)和《河南省農業農村廳 河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河南省2019年農業機械購置累加補貼方案和河南省2019年遙控飛行噴霧機試驗示范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豫農財務〔2019〕33號)文件要求,加強領導,密切配合,積極引導,科學調控,規范操作,嚴肅紀律,加強監管,確保我區2019年省級累加補貼工作順利實施。
附件:2-1. 大型動力換擋/換向拖拉機累加補貼標準
2-2. XX年農業機械累加補貼登記核實表
附件2-1
大型動力換擋/換向拖拉機累加補貼標準
分檔名稱 | 累加補貼額(元) | 備注 |
80—90馬力四輪驅動拖拉機 (動力換檔、動力換向) |
4000 | |
90—100馬力四輪驅動拖拉機 (動力換檔、動力換向) |
4600 | |
100—120馬力四輪驅動拖拉機 (動力換檔、動力換向) |
4800 | |
120馬力以上四輪驅動拖拉機 (動力換檔、動力換向) |
6200 |
附件2-2
填報單位(章): 上報時間: 年 月 日
注:此表由縣級農機管理部門按機具類別填報。
XX年農業機械累加補貼登記核實表
填報單位(章): 上報時間: 年 月 日
購買機具名稱 | 購買機具型號 | 機具生產廠家 | 購機者姓名(組織名稱) | 購買臺數 | 購機時間 (年、月、日) |
詳細地址 | 中央補貼金額(元) | 累加補貼金額(元) | 購機者簽字、蓋手印 |
注:此表由縣級農機管理部門按機具類別填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