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馬市委農辦 義馬市財政局
關于印發《義馬市2018-2020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方案》的通知
新區、東區辦事處財政所:
經市農機購置補貼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現將《義馬市2018-2020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中共義馬市委農村工作辦公室 義馬市財政局
2018年6月14日
義馬市2018-2020年農業機械購置
補貼實施方案
為更好滿足農民群眾購機需求,提高農業生產機械化水平,根據《河南省農業機械管理局 河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河南省2018-2020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的通知》(豫農機計文〔2018〕29號)和三門峽市農業畜牧局、三門峽市財政局關于印發《三門峽市2018-2020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的通知(三農牧計字〔2018〕5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以推動農業機械化全程全面高質高效發展、助力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為基本要求,提高糧食和果、牧、林、煙、菌、設施農業等特色農業產業生產全程機械化水平,為國家糧食安全和特色農產品有效供給提供堅實的物質技術支撐;堅持綠色生態導向,大力推廣節能環保、精準高效農業機械化技術,促進農業綠色發展;推動科技創新,加快技術先進農機產品推廣,促進農機工業轉型升級,提升農機作業質量;推動普惠共享,推進補貼范圍內機具敞開補貼,加大對農業機械化薄弱地區支持力度,促進農機社會化服務,切實增強政策獲得感;創新組織管理,著力提升制度化、信息化、便利化水平,嚴懲失信違規行為,嚴防系統性違規風險,確保政策規范廉潔高效實施,不斷提升公眾滿意度和政策實現度。
二、實施范圍及規模
(一)實施范圍: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繼續在全市范圍內實施。
(二)資金規模:2018年上級下達我市農機購置補貼中央資金41萬元;去年結余中央資金300元。
三、補貼對象
補貼對象為從事農業生產的個人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以下簡稱“購機者”),其中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包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農業企業和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組織。在保障農民購機權益的前提下,鼓勵因地制宜培育農機社會化服務組織,提升農機作業專業化社會化服務水平。
四、補貼資金使用
市財政局將會同市委農辦加強資金監管,定期調度和發布資金使用進度,強化區域內資金余缺動態調劑,避免出現資金大量結轉。上年結轉的中央農機購置補貼資金可繼續在下年使用,連續兩年未用完的結轉資金,按有關規定處理。
繼續在全市范圍開展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試點工作。加快淘汰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舊農機具。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與農機購置補貼相銜接,機具更新可在機具報廢之前或者同時進行操作。農機報廢更新補貼操作辦法按有關規定執行。鼓勵采取融資租賃、貼息貸款等形式購置大型農業機械。
五、補貼機具種類、資質和補貼標準
(一)補貼機具種類
根據省農機局安排,在中央財政農機補貼范圍內選擇14大類30個小類61個品目機具列入補貼范圍(詳見附件1)。
根據農業生產實際需要和補貼資金規模,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實行補貼范圍內機具敞開補貼。優先保證糧食等主要農產品生產所需機具和深松整地、免耕播種、高效植保、節水灌溉、高效施肥、秸稈還田離田、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殘膜回收等支持農業綠色發展機具的補貼需要。
(二)補貼機具資質
補貼機具必須是補貼范圍內的產品,同時還應具備以下資質之一:(1)獲得農業機械試驗鑒定證書(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2)獲得農機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3)列入農機自愿性認證采信試點范圍,獲得農機自愿性產品認證證書。補貼機具須在明顯位置固定標有生產企業、產品名稱以及型號、出廠編號、生產日期、執行標準等信息的永久性銘牌。
(三)補貼標準
農機購置補貼資金實行定額補貼,即同一種類、同一檔次農業機械原則上在省域內實行統一的補貼標準,具體補貼標準按《河南省2018-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執行。
補貼額的調整工作一般按年度進行。鑒于市場價格具有波動性,在政策實施過程中,具體產品或具體檔次的中央財政資金實際補貼比例在30%上下一定范圍內浮動符合政策規定。通用類機具補貼額不超過農業部發布的最高補貼額。
六、操作流程
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實行自主購機、定額補貼、先購后補、縣級結算、直補到卡(戶)。
(一)自主選機購機。購機者自主選機購機,并對購機行為和購買機具的真實性負責,承擔相應責任義務。鼓勵非現金方式支付購機款,便于購置行為及資金往來全程留痕。
購機者對其購置的補貼機具擁有所有權,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規處置。
(二)資金申請和機具核實。購機補貼對象憑身份證明材料(個人為身份證或戶口本,農業生產經營組織為企業法人資格證明、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城鎮居民和農業企業還需提供土地使用合同或生產所在地村委會證明),攜帶所購農業機械、購機發票(發票上必須注明補貼機具名稱、型號、實際銷售價格、購買人姓名等信息)和銀行賬戶,自主向農機主管部門提出補貼資金申領事項,申請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購機者和補貼機具產銷企業負責,并承擔相關法律責任。農機主管部門根據所提供資料,及時將補貼信息準確錄入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同時進行人機合影和現場核實,做到“見機、見人、見發票”,現場核實可認定為最終核實。實行牌證管理的機具,先行辦理牌證照,由農機安全監理機構在上牌過程中一并核實。對安裝類、設施類或安全風險較高類補貼機具需在安裝、調試、正常運行后,由農機部門進行入戶核實。
對每一個補貼對象本年度內享受補貼購置農機具的臺(套)數設置上限,從事農業生產的個人購買補貼機具不超過4臺大型機具,農業生產經營組織購買補貼機具不超過10臺大型機具。特殊情況超過補貼臺數上限的由我市補貼領導小組研究決定。補貼申領有效期原則上當年有效,少量確因急需,當年財政補貼資金規模不夠、辦理手續時間緊張等無法享受補貼的,可在下一個年度優先補貼,以穩定購機者補貼申領預期。
嚴禁以任何方式授予補貼機具產銷企業進入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辦理補貼申請的具體操作權限,嚴禁補貼機具產銷企業代替購機者到主管部門辦理補貼申請手續。
重點加強對大中型機具的核實和單人多臺套、短期內大批量等異常申請補貼情形的監管,積極探索實行購機真實性承諾、受益信息實時公開和事后抽查核驗相結合的補貼機具監管方式。具體補貼機具核實方式由農機購置補貼領導小組確定。
(三)受益公示。補貼機具核實后,農機主管部門要對享受補貼的購機者信息(格式參見附件2)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七天。
(四)補貼資金兌付。公示無異議后,農機部門及時向同級財政部門提交補貼信息表、補貼資金申請表、補貼對象開設的銀行賬戶(卡、折)。財政部門根據農機部門提供的有關材料,分期分批向符合要求的購機者發放補貼資金。補貼給農民(機)專業合作社或其他農業生產經營組織的資金,應撥付到上述組織公共賬戶;未開設公共賬戶的合作社,經社員同意簽字,材料報農機主管部門備案后,可撥付到合作社法人或社員個人銀行賬戶。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密切配合。農機管理部門、財政部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密切溝通配合,明確職責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加強補貼工作業務培訓,組織開展廉政警示教育,提高補貼工作人員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對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認真研究解決,重大問題及時向上級機關報告。
農機管理部門、財政部門將加強對農機購置補貼工作的指導,重點開展補貼方案審核、補貼資金需求審核、督導檢查、違規查處等工作。
農機部門、財政部門在政府領導下組織實施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共同做好補貼資金需求摸底、補貼對象確認、補貼機具核實、補貼資金兌付、違規行為處理等工作,重大事項提交農機購置補貼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策。
(二)規范操作,高效服務。全面運用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推廣使用補貼機具網絡投檔軟件。探索補貼機具“一機一碼”識別管理,提高政策實施信息化水平。
切實加快補貼申請受理、資格審核、機具核驗、受益公示等工作,開展受理申請、核實登記等“一站式”服務。
(三)公開信息,接受監督。農機部門要進一步加強政策宣傳,擴大社會公眾知曉度。在三門峽農機網農機購置補貼信息公開專欄對申請購機補貼者信息進行公示,對實施方案、補貼額一覽表、操作程序、補貼機具信息表、投訴咨詢方式等重點信息全面公開,實時公布補貼資金申請登記進度和享受補貼購機者信息。
咨詢和質量投訴電話:0938—2202629。
(四)加強監管,嚴懲違規。全面貫徹落實《農業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通知》精神(農辦財﹝2017﹞26號)。全面建立農機購置補貼工作內部控制規程,規范業務流程,強化監督制約。加強購機者信息保護,配合相關部門嚴厲打擊竊取、倒賣、泄露補貼信息和電信詐騙等不法行為。
附件:1.河南省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
2.享受農機購置補貼的購機者信息表
附件1
河南省2018-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
(共14大類、30小類、61個品目)
1.耕整地機械
1.1耕地機械
1.1.1鏵式犁
1.1.2旋耕機(含履帶自走式旋耕機)
1.1.3深松機
1.1.4微耕機
2.種植施肥機械
2.1播種機械
2.1.1條播機
2.1.2穴播機
2.1.3免耕播種機
2.1.4旋耕播種機
2.2育苗機械設備
2.2.1秧盤播種成套設備(含床土處理)
2.3栽植機械
2.3.1水稻插秧機
3.田間管理機械
3.1中耕機械
3.1.1田園管理機
3.2植保機械
3.2.1動力噴霧機
3.2.2噴桿噴霧機
3.2.3風送噴霧機
3.3修剪機械
3.3.1茶樹修剪機
4.收獲機械
4.1谷物收獲機械
4.1.1自走輪式谷物聯合收割機
4.1.2自走履帶式谷物聯合收割機(全喂入)
4.1.3半喂入聯合收割機
4.2玉米收獲機械
4.2.1自走式玉米收獲機
4.2.2自走式玉米籽粒聯合收獲機
4.2.3穗莖兼收玉米收獲機
4.2.4玉米收獲專用割臺
4.3果實收獲機械
4.3.1番茄收獲機
4.3.2辣椒收獲機
4.4蔬菜收獲機械
4.4.1果類蔬菜收獲機
4.5籽粒作物收獲機械
4.5.1油菜籽收獲機
4.6根莖作物收獲機械
4.6.1薯類收獲機
4.6.2花生收獲機
4.7飼料作物收獲機械
4.7.1打(壓)捆機
4.7.2青飼料收獲機
4.8莖稈收集處理機械
4.8.1秸稈粉碎還田機
5.收獲后處理機械
5.1脫粒機械
5.1.1玉米脫粒機
5.1.2花生摘果機
5.2清選機械
5.2.1糧食清選機
5.3干燥機械
5.3.1谷物烘干機
5.3.2果蔬烘干機
6. 農產品初加工機械
6.1茶葉加工機械
6.1.1茶葉殺青機
6.1.2茶葉揉捻機
6.1.3茶葉炒(烘)干機
6.1.4茶葉篩選機
6.2剝殼(去皮)機械
6.2.1玉米剝皮機
6.2.2花生脫殼機
7.農用搬運機械
7.1裝卸機械
7.2.1抓草機
8.排灌機械
8.1噴灌機械設備
8.1.1噴灌機
9.畜牧機械
9.1飼料(草)加工機械設備
9.1.1鍘草機
9.1.2揉絲機
9.1.3飼料(草)粉碎機
9.1.4飼料混合機
9.2飼養機械
9.2.1孵化機
9.2.2送料機
9.2.3清糞機
9.2.4糞污固液分離機
9.3畜產品采集加工機械設備
9.3.1擠奶機
9.3.2貯奶(冷藏)罐
10.水產機械
10.1水產養殖機械
10.1.1增氧機
11.農業廢棄物利用處理設備
11.1廢棄物處理設備
11.1.1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設備
12.農田基本建設機械
12.1平地機械
12.1.1平地機(含激光平地機)
13.動力機械
13.1拖拉機
13.1.1輪式拖拉機(不含皮帶傳動輪式拖拉機)
13.1.2手扶拖拉機
13.1.3履帶式拖拉機
14.其他機械
14.1其他機械
14.1.1農業用北斗終端(含漁船用)
關于印發《義馬市2018-2020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方案》的通知
新區、東區辦事處財政所:
經市農機購置補貼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現將《義馬市2018-2020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中共義馬市委農村工作辦公室 義馬市財政局
2018年6月14日
義馬市2018-2020年農業機械購置
補貼實施方案
為更好滿足農民群眾購機需求,提高農業生產機械化水平,根據《河南省農業機械管理局 河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河南省2018-2020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的通知》(豫農機計文〔2018〕29號)和三門峽市農業畜牧局、三門峽市財政局關于印發《三門峽市2018-2020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的通知(三農牧計字〔2018〕5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以推動農業機械化全程全面高質高效發展、助力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為基本要求,提高糧食和果、牧、林、煙、菌、設施農業等特色農業產業生產全程機械化水平,為國家糧食安全和特色農產品有效供給提供堅實的物質技術支撐;堅持綠色生態導向,大力推廣節能環保、精準高效農業機械化技術,促進農業綠色發展;推動科技創新,加快技術先進農機產品推廣,促進農機工業轉型升級,提升農機作業質量;推動普惠共享,推進補貼范圍內機具敞開補貼,加大對農業機械化薄弱地區支持力度,促進農機社會化服務,切實增強政策獲得感;創新組織管理,著力提升制度化、信息化、便利化水平,嚴懲失信違規行為,嚴防系統性違規風險,確保政策規范廉潔高效實施,不斷提升公眾滿意度和政策實現度。
二、實施范圍及規模
(一)實施范圍: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繼續在全市范圍內實施。
(二)資金規模:2018年上級下達我市農機購置補貼中央資金41萬元;去年結余中央資金300元。
三、補貼對象
補貼對象為從事農業生產的個人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以下簡稱“購機者”),其中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包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農業企業和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組織。在保障農民購機權益的前提下,鼓勵因地制宜培育農機社會化服務組織,提升農機作業專業化社會化服務水平。
四、補貼資金使用
市財政局將會同市委農辦加強資金監管,定期調度和發布資金使用進度,強化區域內資金余缺動態調劑,避免出現資金大量結轉。上年結轉的中央農機購置補貼資金可繼續在下年使用,連續兩年未用完的結轉資金,按有關規定處理。
繼續在全市范圍開展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試點工作。加快淘汰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舊農機具。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與農機購置補貼相銜接,機具更新可在機具報廢之前或者同時進行操作。農機報廢更新補貼操作辦法按有關規定執行。鼓勵采取融資租賃、貼息貸款等形式購置大型農業機械。
五、補貼機具種類、資質和補貼標準
(一)補貼機具種類
根據省農機局安排,在中央財政農機補貼范圍內選擇14大類30個小類61個品目機具列入補貼范圍(詳見附件1)。
根據農業生產實際需要和補貼資金規模,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實行補貼范圍內機具敞開補貼。優先保證糧食等主要農產品生產所需機具和深松整地、免耕播種、高效植保、節水灌溉、高效施肥、秸稈還田離田、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殘膜回收等支持農業綠色發展機具的補貼需要。
(二)補貼機具資質
補貼機具必須是補貼范圍內的產品,同時還應具備以下資質之一:(1)獲得農業機械試驗鑒定證書(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2)獲得農機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3)列入農機自愿性認證采信試點范圍,獲得農機自愿性產品認證證書。補貼機具須在明顯位置固定標有生產企業、產品名稱以及型號、出廠編號、生產日期、執行標準等信息的永久性銘牌。
(三)補貼標準
農機購置補貼資金實行定額補貼,即同一種類、同一檔次農業機械原則上在省域內實行統一的補貼標準,具體補貼標準按《河南省2018-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執行。
補貼額的調整工作一般按年度進行。鑒于市場價格具有波動性,在政策實施過程中,具體產品或具體檔次的中央財政資金實際補貼比例在30%上下一定范圍內浮動符合政策規定。通用類機具補貼額不超過農業部發布的最高補貼額。
六、操作流程
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實行自主購機、定額補貼、先購后補、縣級結算、直補到卡(戶)。
(一)自主選機購機。購機者自主選機購機,并對購機行為和購買機具的真實性負責,承擔相應責任義務。鼓勵非現金方式支付購機款,便于購置行為及資金往來全程留痕。
購機者對其購置的補貼機具擁有所有權,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規處置。
(二)資金申請和機具核實。購機補貼對象憑身份證明材料(個人為身份證或戶口本,農業生產經營組織為企業法人資格證明、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城鎮居民和農業企業還需提供土地使用合同或生產所在地村委會證明),攜帶所購農業機械、購機發票(發票上必須注明補貼機具名稱、型號、實際銷售價格、購買人姓名等信息)和銀行賬戶,自主向農機主管部門提出補貼資金申領事項,申請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購機者和補貼機具產銷企業負責,并承擔相關法律責任。農機主管部門根據所提供資料,及時將補貼信息準確錄入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同時進行人機合影和現場核實,做到“見機、見人、見發票”,現場核實可認定為最終核實。實行牌證管理的機具,先行辦理牌證照,由農機安全監理機構在上牌過程中一并核實。對安裝類、設施類或安全風險較高類補貼機具需在安裝、調試、正常運行后,由農機部門進行入戶核實。
對每一個補貼對象本年度內享受補貼購置農機具的臺(套)數設置上限,從事農業生產的個人購買補貼機具不超過4臺大型機具,農業生產經營組織購買補貼機具不超過10臺大型機具。特殊情況超過補貼臺數上限的由我市補貼領導小組研究決定。補貼申領有效期原則上當年有效,少量確因急需,當年財政補貼資金規模不夠、辦理手續時間緊張等無法享受補貼的,可在下一個年度優先補貼,以穩定購機者補貼申領預期。
嚴禁以任何方式授予補貼機具產銷企業進入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辦理補貼申請的具體操作權限,嚴禁補貼機具產銷企業代替購機者到主管部門辦理補貼申請手續。
重點加強對大中型機具的核實和單人多臺套、短期內大批量等異常申請補貼情形的監管,積極探索實行購機真實性承諾、受益信息實時公開和事后抽查核驗相結合的補貼機具監管方式。具體補貼機具核實方式由農機購置補貼領導小組確定。
(三)受益公示。補貼機具核實后,農機主管部門要對享受補貼的購機者信息(格式參見附件2)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七天。
(四)補貼資金兌付。公示無異議后,農機部門及時向同級財政部門提交補貼信息表、補貼資金申請表、補貼對象開設的銀行賬戶(卡、折)。財政部門根據農機部門提供的有關材料,分期分批向符合要求的購機者發放補貼資金。補貼給農民(機)專業合作社或其他農業生產經營組織的資金,應撥付到上述組織公共賬戶;未開設公共賬戶的合作社,經社員同意簽字,材料報農機主管部門備案后,可撥付到合作社法人或社員個人銀行賬戶。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密切配合。農機管理部門、財政部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密切溝通配合,明確職責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加強補貼工作業務培訓,組織開展廉政警示教育,提高補貼工作人員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對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認真研究解決,重大問題及時向上級機關報告。
農機管理部門、財政部門將加強對農機購置補貼工作的指導,重點開展補貼方案審核、補貼資金需求審核、督導檢查、違規查處等工作。
農機部門、財政部門在政府領導下組織實施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共同做好補貼資金需求摸底、補貼對象確認、補貼機具核實、補貼資金兌付、違規行為處理等工作,重大事項提交農機購置補貼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策。
(二)規范操作,高效服務。全面運用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推廣使用補貼機具網絡投檔軟件。探索補貼機具“一機一碼”識別管理,提高政策實施信息化水平。
切實加快補貼申請受理、資格審核、機具核驗、受益公示等工作,開展受理申請、核實登記等“一站式”服務。
(三)公開信息,接受監督。農機部門要進一步加強政策宣傳,擴大社會公眾知曉度。在三門峽農機網農機購置補貼信息公開專欄對申請購機補貼者信息進行公示,對實施方案、補貼額一覽表、操作程序、補貼機具信息表、投訴咨詢方式等重點信息全面公開,實時公布補貼資金申請登記進度和享受補貼購機者信息。
咨詢和質量投訴電話:0938—2202629。
(四)加強監管,嚴懲違規。全面貫徹落實《農業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通知》精神(農辦財﹝2017﹞26號)。全面建立農機購置補貼工作內部控制規程,規范業務流程,強化監督制約。加強購機者信息保護,配合相關部門嚴厲打擊竊取、倒賣、泄露補貼信息和電信詐騙等不法行為。
附件:1.河南省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
2.享受農機購置補貼的購機者信息表
附件1
河南省2018-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
(共14大類、30小類、61個品目)
1.耕整地機械
1.1耕地機械
1.1.1鏵式犁
1.1.2旋耕機(含履帶自走式旋耕機)
1.1.3深松機
1.1.4微耕機
2.種植施肥機械
2.1播種機械
2.1.1條播機
2.1.2穴播機
2.1.3免耕播種機
2.1.4旋耕播種機
2.2育苗機械設備
2.2.1秧盤播種成套設備(含床土處理)
2.3栽植機械
2.3.1水稻插秧機
3.田間管理機械
3.1中耕機械
3.1.1田園管理機
3.2植保機械
3.2.1動力噴霧機
3.2.2噴桿噴霧機
3.2.3風送噴霧機
3.3修剪機械
3.3.1茶樹修剪機
4.收獲機械
4.1谷物收獲機械
4.1.1自走輪式谷物聯合收割機
4.1.2自走履帶式谷物聯合收割機(全喂入)
4.1.3半喂入聯合收割機
4.2玉米收獲機械
4.2.1自走式玉米收獲機
4.2.2自走式玉米籽粒聯合收獲機
4.2.3穗莖兼收玉米收獲機
4.2.4玉米收獲專用割臺
4.3果實收獲機械
4.3.1番茄收獲機
4.3.2辣椒收獲機
4.4蔬菜收獲機械
4.4.1果類蔬菜收獲機
4.5籽粒作物收獲機械
4.5.1油菜籽收獲機
4.6根莖作物收獲機械
4.6.1薯類收獲機
4.6.2花生收獲機
4.7飼料作物收獲機械
4.7.1打(壓)捆機
4.7.2青飼料收獲機
4.8莖稈收集處理機械
4.8.1秸稈粉碎還田機
5.收獲后處理機械
5.1脫粒機械
5.1.1玉米脫粒機
5.1.2花生摘果機
5.2清選機械
5.2.1糧食清選機
5.3干燥機械
5.3.1谷物烘干機
5.3.2果蔬烘干機
6. 農產品初加工機械
6.1茶葉加工機械
6.1.1茶葉殺青機
6.1.2茶葉揉捻機
6.1.3茶葉炒(烘)干機
6.1.4茶葉篩選機
6.2剝殼(去皮)機械
6.2.1玉米剝皮機
6.2.2花生脫殼機
7.農用搬運機械
7.1裝卸機械
7.2.1抓草機
8.排灌機械
8.1噴灌機械設備
8.1.1噴灌機
9.畜牧機械
9.1飼料(草)加工機械設備
9.1.1鍘草機
9.1.2揉絲機
9.1.3飼料(草)粉碎機
9.1.4飼料混合機
9.2飼養機械
9.2.1孵化機
9.2.2送料機
9.2.3清糞機
9.2.4糞污固液分離機
9.3畜產品采集加工機械設備
9.3.1擠奶機
9.3.2貯奶(冷藏)罐
10.水產機械
10.1水產養殖機械
10.1.1增氧機
11.農業廢棄物利用處理設備
11.1廢棄物處理設備
11.1.1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設備
12.農田基本建設機械
12.1平地機械
12.1.1平地機(含激光平地機)
13.動力機械
13.1拖拉機
13.1.1輪式拖拉機(不含皮帶傳動輪式拖拉機)
13.1.2手扶拖拉機
13.1.3履帶式拖拉機
14.其他機械
14.1其他機械
14.1.1農業用北斗終端(含漁船用)
附件2
年度 縣(市、區)享受農機購置補貼的購機者信息表
序號 | 購機者 | 補貼機具 | 補貼資金 | |||||||||
所在鄉(鎮) | 所在村組 | 購機者姓名 | 機具品目 | 生產廠家 | 產品名稱 | 購買機型 | 經 銷 商 | 購買數量(臺) | 單臺銷售價格(元) | 單臺補貼額(元) | 總補貼額(元) | |
合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