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陽縣2021年農機購置補貼操作流程
農機購置補貼是上級強農惠農政策的重要內容,是加快推進農業機械化和建設現代農業、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增加農民收入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重大舉措。
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實行自主購機、定額補貼、先購后補、縣級結算、直補到卡(戶)
一、自主選機購機。購機者自主選機購機。
二、補貼資金申請。補貼對象攜帶機具及購機發票等相關材料 (有效身份證和惠農補貼“一卡通”,農業生產經營組織憑組織機構代碼證、法人有效身份證和開戶銀行賬戶)到縣農機管理部門辦理信息錄入。
三、機具核實。補貼資料受理通過后,對購買的機具進行核實工作,并進行人機合影,噴涂補貼標志。四、公示工作。補貼信息在河南省農機購置補貼系統內進行公示,同時,在我縣各個鄉鎮政府門口也進行公示。
五、補貼資金兌付。公示期結束后,縣級農機管理部門、財政部門按職責分工、時限要求對補貼相關申請資料進行形式審核,經過核實,農機部門把補貼信息分批次呈報縣財政部門,由財政部門分期分批向符合要求的購機者發放補貼資金。直接把補貼款經銀行打入購機戶的惠民一卡通。
舞陽縣農機補貼工作制度
1、要嚴格執行國家購機補貼政策的相關規定,按照補貼資金管理辦法規定的步驟逐項開展補貼工作。
2、加強對農民購機情況的檢查核實,預防暗箱操作、虛報補貼、轉手倒賣等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
3、使用全國農機購置補貼管理軟件系統,實現購機申請、審核、結算、檔案管理等信息化網絡化,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工作效率。
4、要正確引導農民選擇適合的農機具,不得強行要求農民購置指定品牌的機具或限制某種品牌的機具,不得強行要求農民到指定的經銷商去選購農機設備,要充分尊重農民購機的自主選擇權。
5、每年要組織補貼政策的自檢工作,定期對轄區內農機補貼實施情況進行檢查,并不定期通過走訪或電話等方式直接向用戶重點抽查,要積極主動配合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審計部門等的監督與檢查,及時發現和解決操作中存在的問題。
6、加強補貼資金使用過程的監督與管理。要嚴格執行國務院“三個嚴禁”、“五項制度”、“八個不得”、“四個禁止”要求。
舞陽縣農機購置補貼績效管理制度
為深入貫徹落實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績效管理工作,加快形成我市農機系統上下聯動、條塊結合,實現農業增效、農民增收,全面推進農機購置補貼績效管理工作,結合實際,制定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績效管理工作制度。
- 規范農機購置補貼績效管理各項工作制度
二、加強監督檢查
把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的落實情況納入績效管理或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要求從事補貼工作的每位干部職工取得績效的同時,確保政策項目落實到位。
- 具體要求
2、在本系統內積極組織開展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宣傳教育培訓活動,介紹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經驗,好典型,努力營造上下聯動、齊抓共管的良好氛圍。
3、認真學習,吃透文件精神,做好農機購置補貼宣傳工作,始終貫穿購機補貼實施全過程。
4、嚴格遵守農機購置補貼操作中的每步程序。本著規范政策、服務優質、提高效率、方便辦事的要求,全面提供一站式服務,認真學習農機購置補貼廉政風險控制知識和反腐倡廉警示教育錄像、資料,加強廉政風險防控。
5、對農民有關購機補貼機具方面的質量、服務投訴和來信來訪,實行有訴必查制度,做到件件有落實。
6、補貼資料上報及時準確,檔案管理做到有條不紊,做到一目了然。
舞陽縣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管理制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機械化促進法》和財政部、農業部《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專項資金使用管理暫行辦法》,以及《河南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規定,為加強農機補貼資金的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補貼資金申報計劃
在申報基礎上,依據本縣鄉村人口數、土地面積、機具保有量的需求預測數、農業機械化程度和發展重點、農機購置補貼工作實施情況等因素計算初步擬定本縣補貼資金計劃控制規模后,經縣農機購置補貼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上報市農機推廣服務中心,由市農機推廣服務中心、財政局同意后確定。
二、補貼資金下達
市財政局按照確定的本縣補貼資金計劃控制數將補貼資金直接下達到本縣財政部門,由本縣財政部門統一管理發放。
三、資金分配原則及實施范圍
今年,上級撥付我縣中央財政農業機械購置補貼資金1280萬元,補貼政策覆蓋全縣所有符合補貼條件從事農業生產的個人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農機購置補貼資金向高標準糧田重點提升工程所涉及的鄉鎮、農機合作社、種糧大戶、第一書記派駐村、扶貧開發重點村、農機化示范園區等適當傾斜。
四、補貼機具種類及補貼標準
(一)補貼機具種類范圍
圍繞省市縣三農工作部署,并根據我縣農業生產需要和補貼資金實際規模,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在《2021—2023年河南省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內選擇確定15大類39個小類147個品目機具列入我縣補貼范圍,實行補貼范圍內機具敞開補貼。優先保障糧食、生豬等重要農畜產品生產,以及支持農業綠色發展和數字化發展所需機具的補貼需要。按年度將區域內保有量明顯過多、技術相對落后的機具品目剔除出補貼范圍。
補貼機具必須是補貼范圍內的產品(農機專項鑒定產品、農機新產品除外),同時還應具備以下資質之一:(1)獲得農業機械試驗鑒定證書(包括尚在有效期內的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2)獲得農機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3)列入農機自愿性認證采信試點范圍,獲得農機自愿性產品認證證書。補貼機具須在明顯位置固定標有生產企業、產品名稱和型號、出廠編號、生產日期、執行標準等信息的銘牌。
(二)重點補貼機具
選擇深松機、免耕播種機、秸稈撿拾壓捆機(含壓捆機)、花生收獲機、糧食烘干機、節水灌溉、高效施肥、殘膜回收、畜禽糞便資源化利用與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等支持綠色發展的機具實行敞開補貼。
為合理安排資金,優化補貼機具種類,充分發揮補貼政策的導向作用,提升農機化發展質量和效益,原則上對一些技術含量較低的小型農機具不再補貼。
(三)補貼標準
農機購置補貼機具分類及補貼額度按照《河南省2021-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執行。對同類同檔機具實行統一的補貼標準,即定額補貼。
為鼓勵支持農民購買糧食生產薄弱環節機具的積極性,是否給予累加補貼、需累加補貼的機具范圍、補貼額度,具體操作按照省實施方案進行。
(四)補貼機具產品資質
補貼機具必須具備三個條件:一是補貼機具種類符合《舞陽縣2021-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方案》要求;二是必須納入《河南省2021-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信息表》的產品;三是補貼機具產品須在明顯位置固定標有生產企業、產品名稱和型號、出廠編號、生產日期、執行標準等信息的永久性銘牌。
對不符合以上條件的不予辦理補貼手續,凡因銘牌不符合要求造成購機者無法申請補貼,所引起的糾紛和經濟損失由農機生產企業自行負責。
五、補貼對象
補貼對象為我縣直接從事農業生產的個人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申請農機購置補貼對象較多而補貼資金不足時,按照申請登記順序和優先保證支持農業綠色發展機具補貼確定補貼對象,并將補貼對象信息進行公示,以公平、公正、實事求是為原則規范實施。
補貼對象應到縣農機主管部門辦理所有補貼手續,補貼對象可自主選擇補貼產品經銷企業購機,也可通過企業直銷等方式購機。按照權責一致原則,補貼對象應對自主購機行為和購買機具的真實性負責,承擔相應風險。
六、補貼數量
原則上每個補貼對象個人年度內享受補貼資金總額不超過20萬元,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年度內享受補貼資金總額不超過30萬元。對已經報廢老舊農機并取得拆解回收證明的補貼對象,可優先補貼。
七、補貼機具經銷商
農機生產企業自主設定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經銷商資質條件,自主確定補貼產品經銷商。根據“誰確定、誰負責”的原則,農機生產企業應督促經銷商守法誠信經營、嚴格規范操作、強化售后服務,并對違法違規補貼經銷行為承擔相應的責任。省、縣級農機管理部門統一公布農機生產企業提供的本行政區域內的補貼經銷商名單,并按照《農業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經營行為的通知》(農辦機〔2012〕19號)有關規定加強監管。已列入黑名單的經銷企業和個人不允許經營補貼產品。
八、制定補貼實施方案
縣農機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根據當年《河南省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方案》,結合當地實際,制定當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工作方案,報同級人民政府同意后,上報上一級農機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審批后實施,并上報省農機推廣服務中心、財政廳備案。
九、補貼實施程序及補貼資金結算
嚴格執行政策公告,申請資格審核,確定補貼對象并核發《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申請表》,核實辦理機具材料并公示,結算材料審核,支付補貼款等程序。具體以當年制定的《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方案》規定為準。
補貼對象按照規定程序向補貼機具經銷企業購買補貼機具,才能享受補貼資金。凡是沒有嚴格按規定程序的購機行為,一律不能享受補貼資金。補貼資金結算由財政局直接將補貼資金撥付到縣承辦金融機構,同時將農機補貼核實結果表分別抄送縣承辦金融機構及鄉鎮財政所。鄉鎮財政所會同承辦金融機構在7個工作日內將補貼資金存入購機農民的補貼存款卡(折)。
十、公告享受農機購置補貼資金情況
縣農機部門將當年享受農機購置補貼農戶情況公布到農機購置補貼信息公開專欄,并對已購補貼機具進行核對、登記、編號,建立購機補貼檔案。農機補貼資金應在當年兌現支付,當年有結余的,在不改變資金用途的前提下,下一年繼續滾動使用。
十一、監督和檢查
農機補貼資金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擠占、截留、挪用。縣農機主管部門要加強對資金使用情況的管理和檢查,自覺接受財政、審計部門的監督。加大監督力度,縣農機、財政部門要做好專項資金管理、檢查驗收、績效考評監督等工作,確保補貼政策的貫徹實施和農機補貼資金專款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