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昌市建安區農機購置補貼政策信息公開制度
為深入推進我區農機購置補貼政策信息公開工作,根據農業部辦公廳《關于深入推進農機購置補貼政策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農辦機[2011]33號)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信息公開內容
1、政策公示:通過電視臺、公告、掛圖等形式,公示農機購置補貼的有關政策要求、補貼方案、具體操作辦法、補貼產品種類范圍、補貼標準、咨詢投訴、舉報電話等內容。
2、以公告、公示的形式將補貼報名時間、地點及結束時間,需要攜帶的證件等內容。
3、補貼對象公示:以表格形式將擬定的的補貼對象在各鄉(鎮)村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同時在區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公示。
4、按要求及時公布補貼資金使用進度。
5、年度補貼結束后,及時公示年補貼資金額度、受益對象等情況。
二、信息公開渠道
(一)充分發揮政府網站主渠道作用。積極主動把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情況列入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目錄,將補貼政策內容和執行情況等信息在縣電子政務平臺的政府網站上公布,使全社會廣泛知曉。
(二)不斷豐富補貼政策信息公開形式。在重要的農時季節和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的關鍵時期,可采取手機短信、廣播電視等媒體傳播速度快、受眾范圍廣的優勢,及時向社會公布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及有關信息。
(三)在農民群眾缺乏上網條件的地區,把補貼受理工作流程及有關要求、補貼資金使用進度、補貼受益對象等信息,通過當地電視臺、政務大廳電子信息屏、鄉鎮公告欄、流動宣傳車、簡易明白紙、宣傳掛圖等進行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