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轉發《河南省農業機械管理局 河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河南省2018年農業機械購置累加補貼方案>和<河南省2018年農用航空器試驗示范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縣(區)農機局、財政局,開發區農業科技局、財政局:
為了進一步推動農業關鍵、薄弱環節機械化發展,2018年我省決定對農民購置秸稈撿打(壓)捆機、谷物烘干機、水稻插秧機等實行省級財政累加補貼政策;同時,選擇農用航空器開展示范推廣。現將《河南省農業機械管理局 河南省財政局關于印發<河南省2018年農業機械購置累加補貼方案>和<河南省2018年農用航空器試驗示范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豫農機計文[2018]58號)轉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縣區根據省農機局、省財政廳要求和本縣區實際,制定本縣區2018年農業機械購置累加補貼方案和2018年農用航空器試驗示范項目實施方案報市農機局、市財政局備案,2018年農業機械購置累加補貼方案報市農機局政策法規科,2018年農用航空器試驗示范項目實施方案報市農機推廣站。
二、填寫本縣區《2018年農業機械累加補貼登記核實表》一式兩份(原件)及電子檔,于2018年12月20日前報市農機局政策法規科。
三、農用航空器試驗示范項目縣據實填寫附表1-7,項目執行情況(附表6-7)于2018年12月20日前報市農機推廣站。項目試驗示范情況(附表1-5)和技術工作總結于2019年4月20日以前報市農機推廣站(紙質材料加蓋公章,電子版發送郵箱)。
四、填寫本縣區《2018年農用航空器登記核實表》一式兩份(原件)及電子檔,于2018年12月20日前報市農機局政策法規科。
五、各縣區要先行使用2017年底剩余的農機購置補貼省級資金。
濮陽市農業機械管理局 濮陽市財政局
2018年5月31日
河南省農業機械管理局 河南省財政廳
關于印發《河南省2018年農業機械購置累加補貼方案》和《河南省2018年農用航空器試驗示范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
豫農機計文〔2018〕58號
各省轄市、有關縣(市)農機局、財政局:
為了進一步推動我省農業關鍵、薄弱環節機械化發展,2018年我省決定對農民購置打(壓)捆機、谷物烘干機、水稻插秧機等實行省級財政累加補貼政策;同時,選擇農用航空器開展示范推廣。現將《河南省2018年農業機械購置累加補貼方案》和《河南省2018年農用航空器試驗示范項目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附件:1. 河南省2018年農業機械購置累加補貼方案
2. 河南省2018年農用航空器試驗示范項目實施方案
2018年5月25日
河南省2018年農業機械購置累加補貼方案
為落實省委省政府農業“四優四化”發展要求,進一步推動我省農業機械化發展,助力鄉村振興戰略實施, 2018年我省對農民購置特定農機具繼續實行省級財政累加補貼政策。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四優四化”、高效種養業和綠色食品業轉型升級的工作部署,以促進我省農業機械化、農業規模化和農機工業經營發展為主要目標,以優化農機裝備結構,加快推進農業生產關鍵、薄弱環節發展,確保糧食品質為主要任務,大力推廣先進適用、技術成熟、安全可靠、節能環保、服務到位的累加補貼機具。最大限度發揮累加補貼政策的引導效應,進一步調動農民購買和使用累加補貼機具的積極性,支持引導農業機械化全程全面高質高效發展。
二、主要目標
(一)提高農機裝備技術含量,增強農業綜合生產能力。
(二)推進“四優四化”,助力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三)突破機械化薄弱環節制約,協調提升機械化水平。
(四)減輕不利天氣對農業生產的影響,確保糧食品質,推進農業規模化經營。
(五)促進農作物秸稈利用機械化技術推廣,有效節約秸稈資源。
(六)堅持綠色生態導向,支持環境生態保護。
(七)進一步調動農民購買和使用累加補貼機具的積極性。
三、實施范圍
根據各地農業發展和農民購機需求,以及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情況,充分發揮累加補貼政策的引導效應,累加補貼政策實施區域按《河南省2018-2020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豫農機計文〔2018〕29號)明確執行。
四、累加補貼對象、范圍、標準和時限
(一)累加補貼對象。從事農業生產并已獲得國家農機購置補貼的個人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以下簡稱“購機者”),其中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包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農業企業和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組織。各地可結合實際,設置購機者年度內享受累加補貼資金總額的上限及其申請條件等。
(二)累加補貼范圍。綜合考慮我省農業和農業機械化發展方向和需求,累加補貼范圍為購機對象按規定程序購買,且列入我省補貼范圍的累加補貼機具。重點為打(壓)捆機、谷物烘干機、水稻插秧機、深松機、花生收獲機、果蔬烘干機、青飼料收獲機、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設備、糞污固液分離機、農業用北斗終端、大型動力換擋/換向拖拉機等十一個品目機具。各縣可根據資金規模、當地農業生產實際需求以及農民購機意愿等情況,在河南省2018-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內,另選擇部分品目列入本地累加補貼范圍(動力機械、谷物收獲機械和玉米收獲機械除外),具體由縣級農機購置補貼領導小組確定。
(三)累加補貼標準。累加補貼額度以《河南省2018-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規定的定額補貼標準為基礎累加2/3,資金統一精確到十位。大型動力換擋/換向拖拉機實行定額累加補貼,標準見附表。各縣選擇新增的品目累加補貼標準參照上述標準執行。
(四)累加補貼時限。2018年度。
五、操作實施要求
(一)按時銜接操作。累加補貼政策要與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緊密結合,必須在按規定完成農機購置補貼程序的基礎上,辦理累加補貼登記核實手續。
(二)累加補貼機具登記、核實。縣級農機管理部門要根據農機購置補貼實施結果,認真審核補貼檔案材料,對累加補貼對象進行登記,填寫《XX年農業機械累加補貼登記核實表》(附表2)。縣級農機購置補貼領導小組要組織對登記的累加補貼機具進行驗收并將驗收結果進行公示。驗收合格后,由累加補貼對象簽字蓋章(或手印),縣級農機購置補貼領導小組提出驗收意見。累加補貼對象和生產企業及經銷商要積極配合縣級農機購置補貼領導小組組織的累加補貼機具驗收,否則經縣級農機購置補貼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將取消購機者享受累加補貼資格和生產企業及經銷商銷售補貼產品資格。
(三)累加補貼資金支付。累加補貼資金通過“一卡通(一折通)”支付。縣級農機部門根據登記核實匯總表,提出累加補貼資金支付意見,由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連同累加補貼登記核實表一份(原件)報同級財政部門,并對提供資料的準確性、合規性負責。縣級財政部門根據農機部門提供的支付意見,將累加補貼資金撥付至購機者賬戶。各省轄市要及時匯總所轄縣區登記核實表,一式兩份(原件),一份留本級建檔備查,另一份于12月30日前報送省農機局(省直管縣直接報送)。
六、工作措施
各地要嚴格按照河南省農業機械管理局、河南省財政廳印發的《河南省2018—2020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豫農機計文〔2018〕29號)要求,加強領導,密切配合,積極引導,科學調控,規范操作,嚴肅紀律,加強監管,確保累加補貼工作順利實施。
附表:1、大型動力換擋/換向拖拉機累加補貼標準
2.XX年農業機械累加補貼登記核實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