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按照市農機中心文件和《清豐縣2021-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方案》優先彌補上年缺口要求。2021年12月21日開始辦理2020年所購農機具補貼申請。2021年所購農機具申請補貼時限及要求,另行公告。
清豐縣農機中心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