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豐縣2019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
政策公示
為切實做好2019年農機購置補貼工作,根據《河南省2018-2020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的通知(豫農機計文〔2018〕29號)和《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監管強化紀律約束的通知》(農辦機【2019】36號)文件,結合我縣實際,經縣農機購置補貼領導小組研究決定,現將我縣有關農機補貼政策公示如下:
一、實施資金規模、范圍和補貼對象
2019年安排給我縣農機購置補貼資金1587萬元,2018年剩余36.9966萬元,補貼資金共計1623.9966萬元,合并用于農機購置補貼實施。農機購置補貼在全縣所有鄉鎮、農場(林場)范圍實施。
補貼對象為從事農業生產的個人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以下簡稱“購機者”),其中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包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農業企業和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組織。在保障農民購機權益的前提下,鼓勵因地制宜培育農機社會化服務組織,提升農機作業專業化社會化服務水平。(補貼對象不包括:公職人員、離退休人員、財政供養人員)。
繼續在全縣范圍開展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試點工作,加快淘汰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舊農機具。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要與農機購置補貼相銜接,機具更新可在機具報廢之前或者同時進行操作。農機報廢更新補貼操作辦法按有關規定執行。鼓勵采取融資租賃、貼息貸款等形式購置大型農業機械。
二、補貼機具種類、資質和補貼標準
(一)補貼機具種類:根據我縣農業生產實際需要和補貼資金規模,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在省定補貼范圍中,選取確定我縣補貼機具品目,實行補貼范圍內機具敞開補貼。要優先保證糧食等主要農產品生產所需機具和深松整地、免耕播種、高效植保、節水灌溉、高效施肥、秸稈還田離田、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殘膜回收等支持農業綠色發展機具的補貼需要。補貼機具種類共14大類、27小類、51品目(詳見清豐縣農機購置補貼信息專欄和清豐縣掌上農機補貼微信公眾號)。按照省、市、縣有關防治農機作業揚塵污染的通知要求,2019年凡購置自走式花生收獲機沒有安裝降塵設備的不予補貼。
(二)補貼機具資質:補貼機具必須是補貼范圍內的產品,同時還應具備以下資質之一:(1)獲得農業機械試驗鑒定證書(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2)獲得農機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3)列入農機自愿性認證采信試點范圍,獲得農機自愿性產品認證證書。補貼機具須在明顯位置固定標有生產企業、產品名稱以及型號、出廠編號、生產日期、執行標準等信息的永久性銘牌。
(三)補貼標準:農機購置補貼資金實行定額補貼,即同一種類、同一檔次農業機械原則上在省域內實行統一的補貼標準,具體補貼標準按《河南省2018-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2019年調整稿)規定執行。
三、操作流程
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實行自主購機、定額補貼、先購后補、縣級結算、直補到卡。
(一)發布實施規定和補貼信息
發布實施規定和補貼信息,充分利用電視臺、清豐縣農機購置補貼信息專欄、清豐縣農機購置補貼微信公眾平臺(清豐縣掌上農機補貼)等方式,對我縣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方案、補貼額一覽表及有關補貼信息及時發布。
(二)自主選機購機
購機者自主選機購機,并對購機行為和購買機具的真實性負責,不得有騙補、套補、補貼后退貨行為發生,一經發現將購機者列入黑名單,3年內不得再申請農機購置補貼,涉嫌違法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未申請補貼的可退貨,已申請補貼的先向財政部門退回補貼資金,再退貨)。鼓勵非現金方式支付購機款,便于購置行為及資金往來全程留痕。
(三)補貼資金申請
購機者自主向縣農機局補貼服務大廳提出補貼資金申請,申請補貼資金時,購機者需帶本人身份證、銀行卡、購機發票,實行牌證管理的機具帶牌證登記證件;農業生產經營組織需帶營業執照、法人賬號、購機發票,實行牌證管理的機具帶牌證登記證件。購機者所提交的申請資料,其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購機者和補貼機具產銷企業負責,并承擔相關法律責任。購機者所購機具須實行牌證管理的,要先行辦理牌證照,再申請資金補貼。
縣農機局接到購機補貼資金申請后,對購機者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出具資金申請表,然后對所購機具進行核驗,機具信息無誤后,填寫機具核驗表,并在購機發票上加蓋“已受理農機補貼”專用章。
申請補貼資金應遵循先購機再申請,先申請先補貼,后申請后補貼,不申請不補貼的原則實施。補貼資金申請時限按照集中與平時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接受資金申請原則上根據農時生產需要進行安排,具體事宜縣農機局將通過清豐縣農機購置補貼信息網、清豐縣掌上農機補貼微信公眾號和電視臺宣傳發布。
購機者個人年度內申請補貼資金總額15萬元(中央資金),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年度內申請補貼資金總額 30萬元(中央資金)。
(四)補貼資金兌付
縣農機局認真審核購機者所提供的申請資料,對所購機具進行核實登記。補貼資金兌付前,按照職責分工聯合財政局對重點機具組織入戶檢驗,做到見人、見機、見票,確認無誤后由縣財政局分期分批向符合要求的購機者發放補貼資金。對實行牌證管理的補貼機具,可由農機安全監理機構在上牌過程中一并核驗;對安裝類、設施類或安全風險較高類補貼機具,可在生產應用一段時期后兌付補貼資金。
清豐縣農業機械管理局
2019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