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農機補字〔2019〕1號
關于印發清豐縣2019—2020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
《清豐縣2019—2020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方案的通知》,已經縣農業機械購置補貼領導小組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2019年10月16日
清豐縣2019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
實 施 方 案
為切實做好2019年農機購置補貼工作,支持農業機械化全程全面高質高效發展,促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助力鄉村振興戰略實施,更好滿足農民群眾農業生產購機需求,提高農業生產機械化水平,根據《河南省2018-2020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的通知(豫農機計文〔2018〕29號)和《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監管強化紀律約束的通知》(農辦機【2019】6號)文件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經縣農機購置補貼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以推動農業機械化全程全面高質高效發展、助力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為基本要求,提高糧食和主要農產品生產全程機械化水平,為國家糧食安全和主要農產品有效供給提供堅實的物質技術支撐;堅持綠色生態導向,大力推廣節能環保、精準高效農業機械化技術,促進農業綠色發展;推動科技創新,加快技術先進農機產品推廣,促進農機工業轉型升級,提升農機作業質量;推動普惠共享,推進補貼范圍內機具敞開補貼,加大對農業機械化薄弱地區支持力度,促進農機社會化服務,切實增強政策獲得感;創新組織管理,著力提升制度化、信息化、便利化水平,嚴懲失信違規行為,嚴防系統性違規風險,確保政策規范廉潔高效實施,不斷提升公眾滿意度和政策實現度。
二、實施資金規模、范圍和補貼對象
2019年安排給我縣農機購置補貼資金1587萬元,2018年剩余36.9966萬元,補貼資金共計1623.9966萬元,合并用于農機購置補貼實施。農機購置補貼在全縣所有鄉鎮、農場(林場)范圍實施。
繼續在全縣范圍開展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試點工作,加快淘汰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舊農機具。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要與農機購置補貼相銜接,機具更新可在機具報廢之前或者同時進行操作。農機報廢更新補貼操作辦法按有關規定執行。鼓勵采取融資租賃、貼息貸款等形式購置大型農業機械。
補貼對象為從事農業生產的個人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以下簡稱“購機者”),其中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包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農業企業和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組織。在保障農民購機權益的前提下,鼓勵因地制宜培育農機社會化服務組織,提升農機作業專業化社會化服務水平。
公職人員購買農機具不能享受補貼,農機購置補貼工作人員無法分辨是否公職人員身份,不負身份審核責任,公職人員購買農機具隱瞞身份申請補貼的,一切責任自負。
三、補貼機具種類、資質和補貼標準
(一)補貼機具種類:根據我縣農業生產實際需要和補貼資金規模,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在省定補貼范圍中,選取確定我縣補貼機具品目,實行補貼范圍內機具敞開補貼。要優先保證糧食等主要農產品生產所需機具和深松整地、免耕播種、高效植保、節水灌溉、高效施肥、秸稈還田離田、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殘膜回收等支持農業綠色發展機具的補貼需要。補貼機具種類參照2019年《河南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信息表》及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內的機具種類執行。
(二)補貼機具資質:補貼機具必須是補貼范圍內的產品,同時還應具備以下資質之一:(1)獲得農業機械試驗鑒定證書(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2)獲得農機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3)列入農機自愿性認證采信試點范圍,獲得農機自愿性產品認證證書。補貼機具須在明顯位置固定標有生產企業、產品名稱以及型號、出廠編號、生產日期、執行標準等信息的永久性銘牌。
(三)補貼標準:農機購置補貼資金實行定額補貼,即同一種類、同一檔次農業機械原則上在省域內實行統一的補貼標準,具體補貼標準按《河南省2018-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2019年調整稿)》規定執行。
補貼額的調整工作一般按年度進行。鑒于市場價格具有波動性,在政策實施過程中,具體產品或具體檔次的中央財政資金實際補貼比例在30%上下一定范圍內浮動符合政策規定。通用類機具補貼額不超過農業部發布的最高補貼額。
四、操作流程
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實行自主購機、定額補貼、先購后補、縣級結算、直補到卡。
(一)發布實施規定和補貼信息
發布實施規定和補貼信息,充分利用電視臺、清豐縣農機購置補貼信息專欄、清豐縣農機購置補貼微信公眾平臺(清豐縣掌上農機補貼)等方式,對我縣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方案、補貼額一覽表及有關補貼信息及時發布。
(二)自主選機購機
購機者自主選機購機,并對購機行為和購買機具的真實性負責,不得有騙補、套補、補貼后退貨行為發生,一經發現將購機者列入黑名單,3年內不得再申請農機購置補貼,涉嫌違法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未申請補貼的可退貨,已申請補貼的先向財政部門退回補貼資金,再退貨)。鼓勵非現金方式支付購機款,便于購置行為及資金往來全程留痕。
購機者對其購置的補貼機具擁有所有權,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規處置。
(三)補貼資金申請
購機者自主向縣農機局補貼服務大廳提出補貼資金申請,申請補貼資金時,購機者需帶本人身份證、銀行卡、購機發票,實行牌證管理的機具帶牌證登記證件;農業生產經營組織需帶營業執照、法人賬號、購機發票,實行牌證管理的機具帶牌證登記證件。購機者所提交的申請資料,其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購機者和補貼機具產銷企業負責,并承擔相關法律責任。購機者所購機具須實行牌證管理的,要先行辦理牌證照,再申請資金補貼。
縣農機局接到購機補貼資金申請后,對購機者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出具資金申請表(附件1),然后對所購機具進行核驗,機具信息無誤后,填寫機具核驗表(附件2),并在購機發票上加蓋“已受理農機補貼”專用章。
補貼資金申請時限按照集中與平時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接受資金申請原則上根據農時生產需要進行安排,具體事宜縣農機局將通過清豐縣農機購置補貼信息網、清豐縣掌上農機補貼微信公眾號和電視臺宣傳發布。
購機者個人年度內申請補貼資金總額15萬元(中央資金),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年度內申請補貼資金總額 30萬元(中央資金)。
(四)補貼資金兌付
縣農機局認真審核購機者所提供的申請資料,對所購機具進行核登記后,應于30個工作日(不含公示時間)內完成審核,并報送縣財政局,縣財政局根據縣農機局提供的材料依據,對符合要求的于30個工作日內通過國庫集中支付的方式兌付資金;對不符合要求的應原渠道退回并由縣農機局通知購機者;因資金不足需要延期兌付的,應及時告知購機者,并及時會同縣農機局聯合上報。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約束,密切配合。
縣農機局、縣財政局要在本級政府領導下組織實施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共同做好補貼資金需求摸底、補貼對象確認、補貼機具核實、補貼資金兌付、違規行為處理等工作,重大事項須提交縣農機購置補貼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加強對縣農機局、縣財政局參與農機購置補貼工作人員的廉政教育和業務培訓,提升政策實施和風險防控能力,嚴禁有關人員以各種形式直接或間接進行補貼機具經營活動。要以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操作流程為主線,逐項工作、逐一環節梳理查找風險點,有針對性地制定防控措施,切實提升補貼政策實施規范性,有效保障補貼資金安全。
(二)規范操作,高效服務。
全面運用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嚴禁以任何方式授予補貼機具產銷企業進入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辦理補貼申請的具體操作權限,嚴禁補貼機具產銷企業代替購機者到主管部門辦理補貼申請手續。
購機者應在縣農機局補貼服務大廳開展補貼資金申請、核實登記等“一站式”、“一次辦結”服務方式,切實執行購機者資金申請與資格確認、自主購機、機具核實、補貼資金結算等程序。所有補貼機具由農機局在受理補貼資料時一并核實,做到“見人、見機、見票”的要求。要公開公平公正確定補貼對象,嚴格執行公示制度,充分尊重購機者自主選擇權。加強對單人多臺套、短期內大批量異常申請、同人、連年購置同類機具、區域適應性差的機具申請補貼情形重點監管。
補貼申領有效期原則上當年有效,少量確因急需,當年財政補貼資金規模不夠、辦理手續時間緊張等無法享受補貼的,可在下一個年度優先補貼,按當年度補貼額執行,以穩定購機者補貼申領預期。
(三)公開信息,接受監督
按照《河南省2018-2020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的要求,利用建立的清豐縣農機購置補貼信息專欄和微信公眾平臺,對近三年縣域內補貼受益對象、資金兌付情況、申請購機補貼者信息進行公示,對實施方案、補貼額一覽表、操作程序、補貼機具信息表、投訴咨詢方式、違規查處結果等重點信息全面公開,實時公布補貼資金申請登記進度和享受補貼購機者信息。(同時注意保護購機者隱私)
(四)加強監管,嚴懲違規
全面建立農機購置補貼工作內部控制規程,規范業務流程,強化監督制約。積極開展農機購置補貼延伸績效管理工作,強化結果運用。
全面貫徹落實農、財兩部辦公廳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監管強化紀律約束的通知》(農辦機【2019】6號)和河南省農業農村廳 河南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相關惠農補貼政策強化紀律約束的通知》(豫農財務【2019】37號)的精神,加大對違規行為查處力度,對參與農機補貼產銷企業和經銷商有違規行為的將采取約談、限期整改和暫停補貼進行處理,對嚴重違規行為的逐級上報,并將其列入黑名單,禁止再參與補貼政策實施工作。進一步推進地區間聯動聯查,嚴處失信違規主體。
加強購機者信息保護,配合相關部門嚴厲打擊竊取、倒賣、泄露補貼信息和電信詐騙等不法行為。
清豐縣農機購置補貼領導小組
附件1:
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申請表
申請表編號:XXXXXXXXXXXXXXXX 購買方式:自主購機、定額補貼、縣級結算、直補到卡(戶)
購機者信息 | 姓名/組織 | 購機者身份 | ||||||||||||
性別/性質 | 身份證號/組織機構代碼證號 | |||||||||||||
鄉鎮 | 村組 | |||||||||||||
身份證住址 | ||||||||||||||
現居住地址 | ||||||||||||||
聯系電話 | (手填) | 銀行賬號 | (手填) | |||||||||||
購買機具 信息 |
機具大類 | 單機補貼額(元) | 中央補貼 | |||||||||||
機具小類 | ||||||||||||||
機具品目 | ||||||||||||||
生產企業 | ||||||||||||||
機具型號 | 小計 | |||||||||||||
功率(千瓦) | 購機補貼金額總計(元) | |||||||||||||
數量(設施類實際數量) | 報廢補貼額合計(元) | |||||||||||||
經銷商 | 銷售總價(元) | |||||||||||||
分檔名稱 | ||||||||||||||
備注 | ||||||||||||||
出廠編號 (發動機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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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票號 | ||||||||||||||
報廢信息 | 報廢回收證明編號 | 報廢更新機型 | 底盤(車架)號 | 報廢更新補貼額(元) | ||||||||||
購機者承諾 | 1.本人已知政策規定,對提供的上述信息和資料真實性負責,并承擔法律責任;2.如有虛假購機、以小報大等違法違規行為,退回所有補貼資金。 購機者簽字(手印): 年 月 日 |
受理經辦人簽字 | 簽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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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農機部門 審核意見 |
已對機具、購機者、發票等信息進行現場核對確認無誤。(蓋章) 簽字:(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
縣財政部門 審核意見 |
簽字:(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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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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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申請表
申請表編號:XXXXXXXXXXXXXXXX 購買方式:自主購機、定額補貼、縣級結算、直補到卡(戶)
身份證圖片 | 個人頭像 | |||
人機合照 | ||||
銘牌圖片 | ||||
發票圖片 | ||||
附件2: 清豐縣2019年度農機補貼機具核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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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申請表編號: 時間:2019年 月 日 | |||
姓 名 | 住 址 | ||
身份證號 | 電 話 | ||
品牌型號 | 補貼標準 | ||
購機發票號 | 出廠編號 | ||
發動機號 | 車牌號 | ||
經核驗: 1、以上信息與發票內容是否一致? 是( ) 否( ) 2、人機合影是否與申請人一致? 是( ) 否( ) 3、機具型號是否與銘牌一致? 是( ) 否( ) 4、是否符合國家排放標準? 是(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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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鄭重承諾:本人購機情況屬實,所提交的證件、證明材料真實,若 有虛假本人愿承擔取消補貼資格或相應的法律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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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機者簽字(手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