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農機補[2020]01號
關于進一步明確農機購置補貼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直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做好農機購置補貼工作,按照《關于進一步明確農機購置補貼有關問題的通知》(豫農機文[2020]6號)文件精神,經縣農機購置補貼領導小組研究決定,現就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工作有關問題明確如下:
一、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工作繼續按照《河南省2018-2020年農業機械補貼實施指導意見》(豫農機計文[2018]29號)、《溫縣2019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方案》(溫農機字補[2019]01號)執行。若有變化另行通知。
二、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范圍和補貼標準繼續按照2019年執行。若有調整另行通知。
溫縣農機購置補貼項目工作領導小組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