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鄉縣申辦農機購置補貼流程
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實行自主購機、定額補貼、先購后補、縣級結算、直補到卡(戶)。
一、自主選機購機
購機者自主選機購機,并對購機行為和購買機具的真實性負責,承擔相應責任義務。鼓勵非現金方式支付購機款,便于購置行為及資金往來全程留痕。購機者對其購置的補貼機具擁有所有權,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規處置。
二、補貼資金申請
購機者本人帶相關資料[個人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3份、戶口本及復印件1份、信用社一卡通或存折及復印件一份、購機發票(發票上必須注明生產廠家全稱、機具名稱、型號、出廠編號、發動機號、實際銷售價格、購買人姓名等信息)、發票復印件三份;農業生產經營組織為工商部門頒發的法人營業執照原件(復印件3份)、機構代碼證(復印件3份)、法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3份)、對公賬戶復印件一份、購機發票(發票上必須注明生產廠家全稱、機具名稱、型號、出廠編號、發動機號、實際銷售價格、購買人姓名等信息)、發票復印件三份],到新鄉縣農機總站申請,并簽署購機補貼承諾書(格式見附件),申請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購機者和補貼機具產銷企業負責,并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實行牌證管理的機具,要先行辦理牌證照。農機總站對購機者提供材料的合規性進行審核,無問題的予以登記,購機者本人不來不予登記,材料不全不予登記,不在補貼范圍內機械及農具不予登記。
三、確定補貼對象
農機總站按照申請補貼登記的先后順序、報廢更新優先原則、辦理駕駛證優先原則確定補貼對象,補貼對象姓名不能更改(自己家屬、配偶都不能更改),將補貼對象人員名單報送同級財政部門,無異議后,在全縣各鄉鎮公示7天。
四、機具核實
農機總站和財政部門對補貼對象所購機具的真實性進行核實,進行人機合影留證。
五、補貼款打卡入戶
1、農機管理部門對所購機具、購機發票及其它材料進行核實,無異議后向財政部門提出補貼結算申請。
2、打卡入戶;財政部門審核申請結算材料,并向經核實無異議的農戶存款卡(折)上打入補貼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