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鄉縣農機購置補貼工作制度
為切實做好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工作,進一步強化工作責任,嚴明工作紀律,特制定本責任制度。
一、加強領導,密切配合。成立由縣政府主管領導牽頭,財政、農機、等相關部門領導參加的縣農機購置補貼工作領導小組,共同研究確定補貼資金分配、重點推廣機具種類等事宜,并聯合對補貼政策實施進行監管;農機管理部門、財政部門要搞好協調,建立工作責任制,明確任務和責任。積極支持和參與補貼資金落實和監督工作。
二、規范操作,嚴格管理。
(一)嚴格按照省市實施方案執行。
(二)嚴禁采取不合理政策保護本地區落后生產能力,對省內外生產同一品目機具的企業一視同仁。嚴禁強行向購機農民推薦產品。
(三)全面深入推進農機購置補貼信息網絡化管理,使用農業部統一開發的全國農機購置補貼管理軟件系統,與財政部門實現信息共享。
(四)加強對補貼機具的牌證管理。為保證安全生產,減少事故隱患,享受補貼政策的拖拉機、聯合收割機投入使用前,其所有人應當向所在地農機安全監理機構申請登記,無操作證件的應當參加專業培訓取得操作許可證件方可作業。
三、公開信息,接受監督。按照《農業部辦公廳關于深入推進農機購置補貼政策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時通過電視、網絡、明白紙、宣傳欄等形式,將補貼實施方案、操作程序、投訴舉報電話、資金規模等內容,向社會公開。
在年度補貼工作結束后,縣農機管理部門要以公告的形式將享受補貼的農戶信息和縣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落實情況報告在縣人民政府網站農機部門網頁上公布,農機管理部門要在縣政府綜合網站上設置固定專欄,公開補貼信息。
四、嚴肅紀律,加強監管。農機管理部門、財政部門要加強對農機購置補貼工作的監管,組織項目實施人員,認真學習國務院“三個嚴禁”和農業部“四個禁止”、“八個不得”及《農業部關于加快推進農機購置補貼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的意見》等文件內容,并將其要求落到實處。
加大財政部門監管力度。財政部門要按照《財政部關于切實加強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監管工作的通知》,主動參與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具體實施工作,在補貼資金使用管理、補貼對象、農民實際購機情況核實等方面,積極履行職責,充分發揮就地就近實施監管優勢。縣級財政部門要會同農機等有關部門,按照不低于購機農民10%的比例,對農民購機后實際在用情況進行抽查核實,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將抽查核實及處理情況上報市財政部門和農機管理部門。
建立健全投訴舉報制度,嚴格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安排專人受理農民投訴,對投訴舉報的問題和線索,要做到凡報必查、一查到底,對于發生的問題及時上報市局。
五、加強宣傳,搞好服務。農機購置補貼資金使用方案要及時向社會公布,充分利用各類新聞媒體,加強農機購置補貼的宣傳工作,特別是要做好對農民的宣傳引導,讓農民了解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內容、程序和要求。搞好咨詢服務,認真答疑解惑。
督促企業(經銷商)做好售后服務工作。要依法加強補貼機具的質量監督,了解補貼機具的質量狀況、售后服務和農民的反映,及時做好協調處理,需要上報的及時上報,保護農民的權益。
2018年新鄉縣申辦農機
購置補貼流程
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實行自主購機、定額補貼、先購后補、縣級結算、直補到卡(戶)。
一、自主選機購機
購機者自主選機購機,并對購機行為和購買機具的真實性負責,承擔相應責任義務。鼓勵非現金方式支付購機款,便于購置行為及資金往來全程留痕。購機者對其購置的補貼機具擁有所有權,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規處置。
二、補貼資金申請
購機者本人帶相關資料[個人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3份、戶口本及復印件1份、信用社一卡通或存折及復印件一份、購機發票(發票上必須注明生產廠家全稱、機具名稱、型號、出廠編號、發動機號、實際銷售價格、購買人姓名等信息)、發票復印件三份;農業生產經營組織為工商部門頒發的法人營業執照原件(復印件3份)、機構代碼證(復印件3份)、法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3份)、對公賬戶復印件一份、購機發票(發票上必須注明生產廠家全稱、機具名稱、型號、出廠編號、發動機號、實際銷售價格、購買人姓名等信息)、發票復印件三份],到新鄉縣農機總站申請,并簽署購機補貼承諾書(格式見附件),申請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購機者和補貼機具產銷企業負責,并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實行牌證管理的機具,要先行辦理牌證照。農機總站對購機者提供材料的合規性進行審核,無問題的予以登記,購機者本人不來不予登記,材料不全不予登記,不在補貼范圍內機械及農具不予登記。
三、確定補貼對象
農機總站按照申請補貼登記的先后順序、報廢更新優先原則、辦理駕駛證優先原則確定補貼對象,補貼對象姓名不能更改(自己家屬、配偶都不能更改),將補貼對象人員名單報送同級財政部門,無異議后,在全縣各鄉鎮公示7天。
四、機具核實
農機總站和財政部門對補貼對象所購機具的真實性進行核實,進行人機合影留證。
五、補貼款打卡入戶
1、農機管理部門對所購機具、購機發票及其它材料進行核實,無異議后向財政部門提出補貼結算申請。
2、打卡入戶;財政部門審核申請結算材料,并向經核實無異議的農戶存款卡(折)上打入補貼資金。
承 諾 書
一、政策提醒:
1、農機補貼對象為直接從事農業生產的個人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
2、以自己名義替別人購機,屬騙補的犯罪行為,一經查實,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本戶五年內不得享受購機補貼。
3、購機發票的真實性,購機開具的發票銷售價格與實際銷售價格相符。
4、發票上面打印的廠家型號如果不在國家補貼范圍,取消補貼資格。
5、發票上面打印的信息如果與實際車輛不符、或者開錯發票,按照順序重新報名申請,自行承擔后果.
6、辦理補貼手續過程中,7日內聯系不上取消補貼資格。電話變更,自行承擔后果。
二、我已知曉上述政策并鄭重承諾:
1、本人是直接從事農業生產者,非國家公職人員。
2、不替別人購機,否則自愿承擔相應法律責任,且五年內本戶不再享受農機補貼。
3、本人按規定程序購機,否則自愿承擔相應的風險;對提交的農機購置補貼相關申請資料和購買機具的真實性負責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4、隨時配合各級農機管理部門及其他相關部門的檢查。
承 諾 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