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農機〔2018〕27號

關于印發《林州市2018年農業機械購置累加補貼方案》和《林州市2018年農用航空器試驗示范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鎮、街道辦事處:
為了進一步推動我市農業關鍵、薄弱環節機械化發展,2018年我市決定對農民購置打(壓)捆機、谷物烘干機、水稻插秧機等實行省級財政累加補貼政策;同時,選擇農用航空器開展示范推廣。現將《林州市2018年農業機械購置累加補貼方案》和《林州市2018年農用航空器試驗示范項目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附件:1、林州市2018年農業機械購置累加補貼方案
2、林州市2018年農用航空器試驗示范項目實施方案
林州市農業機械管理局 林州市財政局
2018年6月22日
林州市2018年農業機械購置
省級財政累加補貼方案
為落實省委省政府農業“四優四化”發展要求,進一步推動我市農業機械化發展,助力鄉村振興戰略實施, 2018年我市對農民購置特定農機具繼續實行省級財政累加補貼政策。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四優四化”、高效種養業和綠色食品業轉型升級的工作部署,以促進我市農業機械化、農業規模化為主要目標,以優化農機裝備結構,加快推進農業生產關鍵、薄弱環節發展,確保糧食品質為主要任務,大力推廣先進適用、技術成熟、安全可靠、節能環保、服務到位的累加補貼機具。最大限度發揮累加補貼政策的引導效應,進一步調動農民購買和使用累加補貼機具的積極性,支持引導農業機械化全程全面高質高效發展。
二、主要目標
(一)提高農機裝備技術含量,增強農業綜合生產能力。
(二)推進“四優四化”,助力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三)突破機械化薄弱環節制約,協調提升機械化水平。
(四)減輕不利天氣對農業生產的影響,確保糧食品質,推進農業規模化經營。
(五)促進農作物秸稈利用機械化技術推廣,有效節約秸稈資源。
(六)堅持綠色生態導向,支持環境生態保護。
(七)進一步調動農民購買和使用累加補貼機具的積極性。
三、實施范圍
農機購置補貼省級累加補貼政策繼續覆蓋所有鎮、街道辦事處。
四、累加補貼對象、范圍、標準和時限
(一)累加補貼對象。在我市行政區域內從事農業生產并已獲得國家農機購置補貼的個人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以下簡稱“購機者”)。
(二)累加補貼范圍。綜合考慮我市農業和農業機械化發展方向和需求,累加補貼范圍為購機對象按規定程序購買,且列入我市補貼范圍的累加補貼機具。重點為打(壓)捆機、谷物烘干機、水稻插秧機、深松機、花生收獲機、果蔬烘干機、青飼料收獲機、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設備、糞污固液分離機、農業用北斗終端、大型動力換擋/換向拖拉機等十一個品目機具。
按照省2018年累加補貼實施方案,針對我市農業生產實際需求以及農民購機意愿等情況,經我市農機購置補貼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我市2018年累補資金上限為:農業生產經營組織7萬元,個人2萬元;對弄虛作假者經市農機購置補貼領導小組查實后研究決定,將取消購機者享受累加補貼資格和生產企業及經銷商銷售補貼產品資格。在確保省補貼范圍的累加補貼機具資金能充分保障后,根據資金使用情況,在河南省2018-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內,另選擇部分品目列入本地累加補貼范圍(動力機械、谷物收獲機械和玉米收獲機械除外),新增品目確定后另行通知、執行。
(三)累加補貼標準。累加補貼額度以《河南省2018-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規定的定額補貼標準為基礎累加2/3,資金統一精確到十位。大型動力換擋/換向拖拉機實行定額累加補貼,標準見附表。選擇新增的品目累加補貼標準參照上述標準執行。
(四)累加補貼時限。2018年度。
五、操作實施要求
(一)按時銜接操作。累加補貼政策要與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緊密結合,必須在按規定完成農機購置補貼程序的基礎上,辦理累加補貼登記核實手續。
(二)累加補貼機具登記、核實。市農機局要根據農機購置補貼實施結果,認真審核補貼檔案材料,對累加補貼對象進行登記,填寫《2018年農業機械累加補貼登記核實表》(附表2)。農機購置補貼領導小組要組織對登記的累加補貼機具進行驗收并將驗收結果進行公示。對安裝類、設施類或安全風險較高類補貼機具,可在生產應用一段時間后驗收合格兌付補貼資金。由累加補貼對象簽字蓋章(或手印),農機購置補貼領導小組提出驗收意見。累加補貼對象和生產企業及經銷商要積極配合農機購置補貼領導小組組織的累加補貼機具驗收,否則經農機購置補貼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將取消購機者享受累加補貼資格和生產企業及經銷商銷售補貼產品資格。
(三)累加補貼資金使用、支付。累加補貼資金使用按照《林州市2018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方案》確定的“先購機后申請,先申請先補貼,后申請后補貼,不申請不補貼,資金補完為止”的方式,補貼對象按照補貼申請書受理時間順序進行確認,資金補完為止。累加補貼資金支付通過“一卡通(一折通)”支付。市農機局根據登記核實匯總表,提出累加補貼資金支付意見,由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連同累加補貼登記核實表一份(原件)報市財政局,并對提供資料的準確性、合規性負責。市財政局根據市農機局提供的支付意見,將累加補貼資金撥付至購機者賬戶。
六、工作措施
嚴格按照河南省農業機械管理局、河南省財政廳印發的《河南省2018—2020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豫農機計文〔2018〕29號)要求,加強領導,密切配合,積極引導,科學調控,規范操作,嚴肅紀律,加強監管,確保累加補貼工作順利實施。
附表:1、大型動力換擋/換向拖拉機累加補貼標準
2、2018年農業機械累加補貼登記核實表
附表1:
大型動力換擋/換向拖拉機累加補貼標準

關于印發《林州市2018年農業機械購置累加補貼方案》和《林州市2018年農用航空器試驗示范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鎮、街道辦事處:
為了進一步推動我市農業關鍵、薄弱環節機械化發展,2018年我市決定對農民購置打(壓)捆機、谷物烘干機、水稻插秧機等實行省級財政累加補貼政策;同時,選擇農用航空器開展示范推廣。現將《林州市2018年農業機械購置累加補貼方案》和《林州市2018年農用航空器試驗示范項目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附件:1、林州市2018年農業機械購置累加補貼方案
2、林州市2018年農用航空器試驗示范項目實施方案
林州市農業機械管理局 林州市財政局
2018年6月22日
林州市2018年農業機械購置
省級財政累加補貼方案
為落實省委省政府農業“四優四化”發展要求,進一步推動我市農業機械化發展,助力鄉村振興戰略實施, 2018年我市對農民購置特定農機具繼續實行省級財政累加補貼政策。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四優四化”、高效種養業和綠色食品業轉型升級的工作部署,以促進我市農業機械化、農業規模化為主要目標,以優化農機裝備結構,加快推進農業生產關鍵、薄弱環節發展,確保糧食品質為主要任務,大力推廣先進適用、技術成熟、安全可靠、節能環保、服務到位的累加補貼機具。最大限度發揮累加補貼政策的引導效應,進一步調動農民購買和使用累加補貼機具的積極性,支持引導農業機械化全程全面高質高效發展。
二、主要目標
(一)提高農機裝備技術含量,增強農業綜合生產能力。
(二)推進“四優四化”,助力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三)突破機械化薄弱環節制約,協調提升機械化水平。
(四)減輕不利天氣對農業生產的影響,確保糧食品質,推進農業規模化經營。
(五)促進農作物秸稈利用機械化技術推廣,有效節約秸稈資源。
(六)堅持綠色生態導向,支持環境生態保護。
(七)進一步調動農民購買和使用累加補貼機具的積極性。
三、實施范圍
農機購置補貼省級累加補貼政策繼續覆蓋所有鎮、街道辦事處。
四、累加補貼對象、范圍、標準和時限
(一)累加補貼對象。在我市行政區域內從事農業生產并已獲得國家農機購置補貼的個人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以下簡稱“購機者”)。
(二)累加補貼范圍。綜合考慮我市農業和農業機械化發展方向和需求,累加補貼范圍為購機對象按規定程序購買,且列入我市補貼范圍的累加補貼機具。重點為打(壓)捆機、谷物烘干機、水稻插秧機、深松機、花生收獲機、果蔬烘干機、青飼料收獲機、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設備、糞污固液分離機、農業用北斗終端、大型動力換擋/換向拖拉機等十一個品目機具。
按照省2018年累加補貼實施方案,針對我市農業生產實際需求以及農民購機意愿等情況,經我市農機購置補貼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我市2018年累補資金上限為:農業生產經營組織7萬元,個人2萬元;對弄虛作假者經市農機購置補貼領導小組查實后研究決定,將取消購機者享受累加補貼資格和生產企業及經銷商銷售補貼產品資格。在確保省補貼范圍的累加補貼機具資金能充分保障后,根據資金使用情況,在河南省2018-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內,另選擇部分品目列入本地累加補貼范圍(動力機械、谷物收獲機械和玉米收獲機械除外),新增品目確定后另行通知、執行。
(三)累加補貼標準。累加補貼額度以《河南省2018-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規定的定額補貼標準為基礎累加2/3,資金統一精確到十位。大型動力換擋/換向拖拉機實行定額累加補貼,標準見附表。選擇新增的品目累加補貼標準參照上述標準執行。
(四)累加補貼時限。2018年度。
五、操作實施要求
(一)按時銜接操作。累加補貼政策要與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緊密結合,必須在按規定完成農機購置補貼程序的基礎上,辦理累加補貼登記核實手續。
(二)累加補貼機具登記、核實。市農機局要根據農機購置補貼實施結果,認真審核補貼檔案材料,對累加補貼對象進行登記,填寫《2018年農業機械累加補貼登記核實表》(附表2)。農機購置補貼領導小組要組織對登記的累加補貼機具進行驗收并將驗收結果進行公示。對安裝類、設施類或安全風險較高類補貼機具,可在生產應用一段時間后驗收合格兌付補貼資金。由累加補貼對象簽字蓋章(或手印),農機購置補貼領導小組提出驗收意見。累加補貼對象和生產企業及經銷商要積極配合農機購置補貼領導小組組織的累加補貼機具驗收,否則經農機購置補貼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將取消購機者享受累加補貼資格和生產企業及經銷商銷售補貼產品資格。
(三)累加補貼資金使用、支付。累加補貼資金使用按照《林州市2018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方案》確定的“先購機后申請,先申請先補貼,后申請后補貼,不申請不補貼,資金補完為止”的方式,補貼對象按照補貼申請書受理時間順序進行確認,資金補完為止。累加補貼資金支付通過“一卡通(一折通)”支付。市農機局根據登記核實匯總表,提出累加補貼資金支付意見,由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連同累加補貼登記核實表一份(原件)報市財政局,并對提供資料的準確性、合規性負責。市財政局根據市農機局提供的支付意見,將累加補貼資金撥付至購機者賬戶。
六、工作措施
嚴格按照河南省農業機械管理局、河南省財政廳印發的《河南省2018—2020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豫農機計文〔2018〕29號)要求,加強領導,密切配合,積極引導,科學調控,規范操作,嚴肅紀律,加強監管,確保累加補貼工作順利實施。
附表:1、大型動力換擋/換向拖拉機累加補貼標準
2、2018年農業機械累加補貼登記核實表
附表1:
大型動力換擋/換向拖拉機累加補貼標準
分檔名稱 | 累加補貼額(元) | 備注 |
80—90馬力四輪驅動拖拉機 (動力換檔、動力換向) |
4000 | |
90—100馬力四輪驅動拖拉機 (動力換檔、動力換向) |
4600 | |
100—120馬力四輪驅動拖拉機 (動力換檔、動力換向) |
4800 | |
120馬力以上四輪驅動拖拉機 (動力換檔、動力換向) |
6200 |
附表2
2018年農業機械累加補貼登記核實表
填報單位(章): 上報時間: 年 月 日
注:此表由市農機局按機具類別填報
2018年農業機械累加補貼登記核實表
填報單位(章): 上報時間: 年 月 日
購買機具名稱 | 購買機具型號 | 機具生產廠家 | 購機者姓名(組織名稱) | 購買臺數 | 購機時間 (年、月、日) |
詳細地址 | 中央補貼金額(元) | 累加補貼金額(元) | 購機者簽字、蓋手印 |
林州市2018年農用航空器試驗示范項目
實 施 方 案
為加快推進我市農業高效植保機械化發展,增強農作物病蟲害防治能力,提高植保機械化水平,2018年繼續開展農用航空器試驗示范,現制定方案如下。
一、試驗示范范圍、規模
在全市范圍內,試驗示范規模不超過10臺。
二、試驗示范機具技術條件
(一)空機質量不大于116千克,起飛全重不大于150千克,載藥量10升以上(含10升);設計飛行速度不大于15米/秒,設計飛行真高不超過20米,能夠控制在視距內或擴展視距內操作;有固定的藥箱安裝位置和唯一匹配緊固件,一款機型能且只能匹配一款藥箱。
(二)有操作人員身份密鑰接入裝置,能夠做到經密鑰連接后方可作業飛行;加裝有飛行控制芯片、電子圍欄、避障系統軟件、作業飛行數據實時記錄存儲設備和施藥作業系統,具備防重噴漏噴、防農藥漂移功能,能夠實現作業飛行可識別、可監測、可追查。
(三)獲得省級以上有資質的檢驗檢測或鑒定機構出具的檢測合格報告或鑒定證書。納入適航管理的農用航空器由民航局適航主管部門另行規定。
(四)每組電池續航時間應能保證噴完額定載藥量。電池應有外殼和電路保護,防止在使用、充電、存儲過程中出現安全問題。
三、機具補助標準
按農用航空器的動力分為油動和電動2個類別,以藥液箱容量分檔進行省級定額補助。電動型藥液箱容量10≤L≤15,每臺補助37200元;電動型藥液箱容量15<L≤20,每臺補助53700元。油動型藥液箱容量10≤L≤15,每臺補助54300元;油動型藥液箱容量15<L≤20,每臺補助75000元。
四、機具購買補助對象
購買補助對象為在我市行政區域內從事植保作業的農業生產經營組織,主要包括農機專業合作社、植保作業組織、農作物病蟲害統防統治組織等,對個人購置農用航空器暫不予補助。
五、實施補助條件要求
(一)補助對象應配備經生產企業培訓合格的操作人員與農用航空器的比例不少于1:1;有相對健全的農用航空器運營管理制度體系,包括出入庫登記、專人保管、植保作業流程、安全飛行管控、作業記錄統計等制度;在申報補助前,已按照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實名制登記管理規定完成實名登記。
(二)補助對象提供機身險、第三者險保單、《農用航空器操作員證書》和需要的有關證明。
六、試驗示范任務分配
試驗示范任務分配。申請補助對象原則上先按兩臺試驗示范規模向農機局提出申報(去年實施試驗示范合作社限報一臺),時間截止2018年7月10日,申請數量超過10臺,以抓鬮方式決定,未超過10臺,按實際需求進行調整。
七、機具試驗示范內容
(一)先進性。對農用航空器植保作業成本、生產率指標進行試驗記錄。(見附表1和附表5)
(二)適用性。對農用航空器植保作業防治效果進行試驗記錄。(見附表2和附表3)
(三)可靠性。對農用航空器植保無故障作業時間和故障情況進行試驗記錄。(見附表4)
八、試驗示范機具生產企業條件及要求
(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注冊投產時間3年以上,且通過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認證。
(二)有農用航空器企業標準,并且企業標準應在所在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或網上標準信息平臺上備案并發布。
(三)具備農用航空器的自主研發和生產能力,且有固定組裝生產線及必要的產品出廠檢驗設備和相應的維護保護機制。在河南省須有專門的售后服務網點。
(四)建立有智能化管控平臺,能夠對其產品的作業飛行實行遠程實時監測、安全管控,且該平臺已直接或間接接入中國民用航空局無人機云交換系統。
(五)擁有健全的農用航空器操作人員培訓考核體系,有較強的培訓師資力量,能夠對其產品操作人員進行法律法規知識、安全飛行常識、基本操作技能、安全用藥技術和突發情況應急處置等方面的培訓考核。對用戶進行免費培訓(含食宿),培訓結業發放《農用航空器操作員資格證書》。
(六)已在我省銷售5戶以上,并提供用戶證明。
(七)保證產品質量。
(八)電動農用航空器應至少配10組電池。
(九)嚴格執行國家三包規定,切實履行售后服務承諾。確保產品發生故障后12小時內排除故障,不能及時排除故障的,要提供備用機給用戶免費使用,保證用戶正常作業。
(十)為每一架售出的農用航空器投保機身險和不低于30萬元的第三者責任險。
(十一)在2017年農用航空器示范工作中沒有嚴格、全面執行《河南省2017年農用航空器示范工作實施方案》要求的企業,嚴禁參與2018年農用航空器試驗示范工作。
九、工作要求
(一)組織實施。農機局成立以副局長郝瑞軍為組長的項目領導小組,農機管理科具體負責,要嚴格按照方案要求,落實工作責任,認真做好項目實施工作。
(二)確保安全。試驗機具的購置和作業,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試驗示范區應選擇遠離機場、水庫、魚塘、居民區等影響安全的區域,確保項目順利實施。
(三)加強管理。要制定落實好項目工作責任制和項目管理制度,規范項目實施。一要做好檔案管理,對項目工作中形成的有關文件、方案、技術資料和影像材料等,建立專門的檔案,指定專人規范管理。二要加強監督檢查。在項目實施過程中要加強對項目執行情況的督促檢查。三是要強化資金監管。切實加強對項目資金的使用管理,建立相關管理制度,確保專賬管理、專款專用。項目資金不得列支管理費。
(四)資金支付。補助資金通過“一卡通(一折通)”支付。市農機局根據登記核實匯總表,提出補助資金支付意見,由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連同購置登記核實表一份(原件)報市財政局,并對提供資料的準確性、合規性負責;市財政局根據市農機局提供的支付意見,將補助資金撥付至購機對象法人賬戶。
附表:1、生產率檢測表
2、載荷及藥劑用量記錄表
3、病蟲害防治效果檢測表
4、故障情況記錄表
5、生產成本記錄表
6、2018年農用航空器登記核實表
7、農用航空器試驗示范項目執行情況統計表
附表1
生產率檢測表
機具生產企業: 機具名稱: 機具型號:
記錄人:
純工作小時生產率=生產查定的班次作業面積/生產查定的班次純工作時間
班次小時生產率=生產查定的班次作業面積/生產查定的班次工作時間
生產查定的班次工作時間=純工作時間+加注藥液時間和機具加油或更換電池時間+調整保養時間+組織不善停機時間+機具故障時間+轉移地塊時間
附表2
載荷及藥劑用量記錄表
機具生產企業: 機具名稱: 機具型號:
記錄人:
附表3-1
蟲害防治效果檢測表
機具生產企業: 機具名稱: 機具型號:
藥物名稱: 記錄人:
附表3-2
病害防治效果檢測表
機具生產企業: 機具名稱: 機具型號:
藥物名稱: 記錄人:
附表4
故障情況記錄表
機具生產企業: 機具名稱: 機具型號:
記錄人:
附表5
生產成本記錄表
機具生產企業: 機具名稱: 機具型號:
記錄人:
人工成本:在作業過程中直接使用人工的費用支出;
燃油成本:在作業過程中直接耗費的各項燃油支出;
耗電成本:在作業過程中電池的耗電支出;
維修成本:當年修理維護機具發生的材料支出和修理費用。
實 施 方 案
為加快推進我市農業高效植保機械化發展,增強農作物病蟲害防治能力,提高植保機械化水平,2018年繼續開展農用航空器試驗示范,現制定方案如下。
一、試驗示范范圍、規模
在全市范圍內,試驗示范規模不超過10臺。
二、試驗示范機具技術條件
(一)空機質量不大于116千克,起飛全重不大于150千克,載藥量10升以上(含10升);設計飛行速度不大于15米/秒,設計飛行真高不超過20米,能夠控制在視距內或擴展視距內操作;有固定的藥箱安裝位置和唯一匹配緊固件,一款機型能且只能匹配一款藥箱。
(二)有操作人員身份密鑰接入裝置,能夠做到經密鑰連接后方可作業飛行;加裝有飛行控制芯片、電子圍欄、避障系統軟件、作業飛行數據實時記錄存儲設備和施藥作業系統,具備防重噴漏噴、防農藥漂移功能,能夠實現作業飛行可識別、可監測、可追查。
(三)獲得省級以上有資質的檢驗檢測或鑒定機構出具的檢測合格報告或鑒定證書。納入適航管理的農用航空器由民航局適航主管部門另行規定。
(四)每組電池續航時間應能保證噴完額定載藥量。電池應有外殼和電路保護,防止在使用、充電、存儲過程中出現安全問題。
三、機具補助標準
按農用航空器的動力分為油動和電動2個類別,以藥液箱容量分檔進行省級定額補助。電動型藥液箱容量10≤L≤15,每臺補助37200元;電動型藥液箱容量15<L≤20,每臺補助53700元。油動型藥液箱容量10≤L≤15,每臺補助54300元;油動型藥液箱容量15<L≤20,每臺補助75000元。
四、機具購買補助對象
購買補助對象為在我市行政區域內從事植保作業的農業生產經營組織,主要包括農機專業合作社、植保作業組織、農作物病蟲害統防統治組織等,對個人購置農用航空器暫不予補助。
五、實施補助條件要求
(一)補助對象應配備經生產企業培訓合格的操作人員與農用航空器的比例不少于1:1;有相對健全的農用航空器運營管理制度體系,包括出入庫登記、專人保管、植保作業流程、安全飛行管控、作業記錄統計等制度;在申報補助前,已按照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實名制登記管理規定完成實名登記。
(二)補助對象提供機身險、第三者險保單、《農用航空器操作員證書》和需要的有關證明。
六、試驗示范任務分配
試驗示范任務分配。申請補助對象原則上先按兩臺試驗示范規模向農機局提出申報(去年實施試驗示范合作社限報一臺),時間截止2018年7月10日,申請數量超過10臺,以抓鬮方式決定,未超過10臺,按實際需求進行調整。
七、機具試驗示范內容
(一)先進性。對農用航空器植保作業成本、生產率指標進行試驗記錄。(見附表1和附表5)
(二)適用性。對農用航空器植保作業防治效果進行試驗記錄。(見附表2和附表3)
(三)可靠性。對農用航空器植保無故障作業時間和故障情況進行試驗記錄。(見附表4)
八、試驗示范機具生產企業條件及要求
(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注冊投產時間3年以上,且通過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認證。
(二)有農用航空器企業標準,并且企業標準應在所在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或網上標準信息平臺上備案并發布。
(三)具備農用航空器的自主研發和生產能力,且有固定組裝生產線及必要的產品出廠檢驗設備和相應的維護保護機制。在河南省須有專門的售后服務網點。
(四)建立有智能化管控平臺,能夠對其產品的作業飛行實行遠程實時監測、安全管控,且該平臺已直接或間接接入中國民用航空局無人機云交換系統。
(五)擁有健全的農用航空器操作人員培訓考核體系,有較強的培訓師資力量,能夠對其產品操作人員進行法律法規知識、安全飛行常識、基本操作技能、安全用藥技術和突發情況應急處置等方面的培訓考核。對用戶進行免費培訓(含食宿),培訓結業發放《農用航空器操作員資格證書》。
(六)已在我省銷售5戶以上,并提供用戶證明。
(七)保證產品質量。
(八)電動農用航空器應至少配10組電池。
(九)嚴格執行國家三包規定,切實履行售后服務承諾。確保產品發生故障后12小時內排除故障,不能及時排除故障的,要提供備用機給用戶免費使用,保證用戶正常作業。
(十)為每一架售出的農用航空器投保機身險和不低于30萬元的第三者責任險。
(十一)在2017年農用航空器示范工作中沒有嚴格、全面執行《河南省2017年農用航空器示范工作實施方案》要求的企業,嚴禁參與2018年農用航空器試驗示范工作。
九、工作要求
(一)組織實施。農機局成立以副局長郝瑞軍為組長的項目領導小組,農機管理科具體負責,要嚴格按照方案要求,落實工作責任,認真做好項目實施工作。
(二)確保安全。試驗機具的購置和作業,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試驗示范區應選擇遠離機場、水庫、魚塘、居民區等影響安全的區域,確保項目順利實施。
(三)加強管理。要制定落實好項目工作責任制和項目管理制度,規范項目實施。一要做好檔案管理,對項目工作中形成的有關文件、方案、技術資料和影像材料等,建立專門的檔案,指定專人規范管理。二要加強監督檢查。在項目實施過程中要加強對項目執行情況的督促檢查。三是要強化資金監管。切實加強對項目資金的使用管理,建立相關管理制度,確保專賬管理、專款專用。項目資金不得列支管理費。
(四)資金支付。補助資金通過“一卡通(一折通)”支付。市農機局根據登記核實匯總表,提出補助資金支付意見,由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連同購置登記核實表一份(原件)報市財政局,并對提供資料的準確性、合規性負責;市財政局根據市農機局提供的支付意見,將補助資金撥付至購機對象法人賬戶。
附表:1、生產率檢測表
2、載荷及藥劑用量記錄表
3、病蟲害防治效果檢測表
4、故障情況記錄表
5、生產成本記錄表
6、2018年農用航空器登記核實表
7、農用航空器試驗示范項目執行情況統計表
附表1
生產率檢測表
機具生產企業: 機具名稱: 機具型號:
作業日期 | 實際作業天數(天) | 作業面積 (畝) |
純工作 時間 (小時) |
班次工作時間 (小時) |
純工作小時生產率 (畝/小時) |
班次小時生產率 (畝/小時) |
純工作小時生產率=生產查定的班次作業面積/生產查定的班次純工作時間
班次小時生產率=生產查定的班次作業面積/生產查定的班次工作時間
生產查定的班次工作時間=純工作時間+加注藥液時間和機具加油或更換電池時間+調整保養時間+組織不善停機時間+機具故障時間+轉移地塊時間
附表2
載荷及藥劑用量記錄表
機具生產企業: 機具名稱: 機具型號:
作業日期 | 噴灑面積(畝) | 載荷(升) | 噴灑時間(分鐘) | 藥劑用量 (克或毫升) |
用水量(升) |
記錄人:
附表3-1
蟲害防治效果檢測表
機具生產企業: 機具名稱: 機具型號:
處理 | 蟲口 基數(個) |
藥后7天殘留蟲數(個) | 藥后7天防效(%) | 藥后14天殘留蟲數(個) | 藥后14天防效(%) |
附表3-2
病害防治效果檢測表
機具生產企業: 機具名稱: 機具型號:
處理 | 藥前 | 藥后7天 | 藥后14天 | ||
病情指數(%) | 病情指數(%) | 防效(%) | 病情指數(%) | 防效(%) | |
附表4
故障情況記錄表
機具生產企業: 機具名稱: 機具型號:
作業日期 | 故障率 | 總故障次數 | 故障情況 | |||
序號 | 持續時間 | 原因 | 排除故障方法及時間 | |||
記錄人:
附表5
生產成本記錄表
機具生產企業: 機具名稱: 機具型號:
作業日期 | 人工成本(元/畝) | 燃油成本(元/畝) | 耗電成本 (元/畝) |
維修成本 (元/畝) |
作業成本合計(元/畝) |
人工成本:在作業過程中直接使用人工的費用支出;
燃油成本:在作業過程中直接耗費的各項燃油支出;
耗電成本:在作業過程中電池的耗電支出;
維修成本:當年修理維護機具發生的材料支出和修理費用。
附表6
2018年農用航空器登記核實表
填報單位 (章): 上報時間: 年 月 日
購買機具 名稱 |
購買機具 型號 |
機具生產廠家 | 購機者姓名(組織名稱) | 購買 臺數 |
購機時間 (年、月、日) |
詳細地址 | 聯系電話 | 補助 金額 (元) |
購機者簽字、蓋手印 |
附表7
農用航空器試驗示范項目執行情況統計表
填報單位 (章): 時間: 年 月 日
生產 廠家 |
機具名稱、 型號 |
購買臺數 | 是否滿足試驗示范機具技術條件 | 是否滿足試驗示范機具生產企業條件 | 培訓情況 | 電池配置情況 | 產品售后服務情況 | 保險 購買 情況 |
機具 銷售 價格 (元/臺) |
補助 金額 (元/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