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陰縣2019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
操作流程
操作流程
我縣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實行自主購機、定額補貼、先購后補、縣級結算、直補到卡(戶)。
(一)自主選機購機。
購機者自主選機購機,對購機身份(非公職人員)、購機行為和購買機具的真實性負責,對購機價格真實性承諾并承擔相應責任義務。鼓勵非現金方式支付購機款,便于資金往來全程留痕。
實行牌證管理的機具,要先行辦理牌證。
購機者對其購置的補貼機具擁有所有權,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規處置。
(二)補貼資金申請。
1、申請。
①所需材料:購機者為個人的持本人身份證、戶口本、郵政銀行卡(折)(開戶名與身份證、發票、行車證一致)購機發票、合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到戶口所在鄉(鎮)農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購機者為農業生產經營組織的持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開戶行賬號(開戶名與營業執照、發票、行車證一致)、購機發票、合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到農業生產經營組織所在鄉(鎮)農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牌證管理的機具還需要提供行車證原件及復印件,但不需要提供合格證及復印件。
②信息錄入:采用手機APP和河南省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兩種方式錄入申請信息。鼓勵購機者通過手機APP進行申請。
③對象確認:鄉(鎮)政府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負責確定補貼對象。在補貼資金能滿足需求的情況下,按照申請的先后順序,依次確定補貼資格,直至補貼資金用完為止。鄉(鎮)農機主管部門對申請農戶進行匯總并填寫《2019年湯陰縣農機購置補貼購機者信息表 》(見附件3)上報縣農機管理局。
2、核驗。
縣農機管理局在各鄉(鎮)設立機具集中核驗點,聯合鄉(鎮)農機主管人員對購機者申報農機購置補貼時提供的相關資料進行形式審核、對機具進行現場核查。牌證管理機具,免于現場實物核驗,由縣農機監理站在上牌過程中一并核驗。
3、公示
各鄉(鎮)要將本鄉鎮資金使用情況、擬享受補貼對象名單進行公示(留影像資料)。同時加蓋鄉(鎮)政府農機主管部門公章上報縣農機管理局,縣農機管理局在網站上進行同步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30天。
(三)補貼資金兌付。
1、公示結束后,縣農機管理局向縣財政局提出補貼資金結算申請。
2、縣財政局在收到縣農機管理局提供的結算申請及有關材料后,對符合要求的于30個工作日內將補貼資金撥付到購機者的卡(折)中。
(一)自主選機購機。
購機者自主選機購機,對購機身份(非公職人員)、購機行為和購買機具的真實性負責,對購機價格真實性承諾并承擔相應責任義務。鼓勵非現金方式支付購機款,便于資金往來全程留痕。
實行牌證管理的機具,要先行辦理牌證。
購機者對其購置的補貼機具擁有所有權,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規處置。
(二)補貼資金申請。
1、申請。
①所需材料:購機者為個人的持本人身份證、戶口本、郵政銀行卡(折)(開戶名與身份證、發票、行車證一致)購機發票、合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到戶口所在鄉(鎮)農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購機者為農業生產經營組織的持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開戶行賬號(開戶名與營業執照、發票、行車證一致)、購機發票、合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到農業生產經營組織所在鄉(鎮)農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牌證管理的機具還需要提供行車證原件及復印件,但不需要提供合格證及復印件。
②信息錄入:采用手機APP和河南省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兩種方式錄入申請信息。鼓勵購機者通過手機APP進行申請。
③對象確認:鄉(鎮)政府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負責確定補貼對象。在補貼資金能滿足需求的情況下,按照申請的先后順序,依次確定補貼資格,直至補貼資金用完為止。鄉(鎮)農機主管部門對申請農戶進行匯總并填寫《2019年湯陰縣農機購置補貼購機者信息表 》(見附件3)上報縣農機管理局。
2、核驗。
縣農機管理局在各鄉(鎮)設立機具集中核驗點,聯合鄉(鎮)農機主管人員對購機者申報農機購置補貼時提供的相關資料進行形式審核、對機具進行現場核查。牌證管理機具,免于現場實物核驗,由縣農機監理站在上牌過程中一并核驗。
3、公示
各鄉(鎮)要將本鄉鎮資金使用情況、擬享受補貼對象名單進行公示(留影像資料)。同時加蓋鄉(鎮)政府農機主管部門公章上報縣農機管理局,縣農機管理局在網站上進行同步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30天。
(三)補貼資金兌付。
1、公示結束后,縣農機管理局向縣財政局提出補貼資金結算申請。
2、縣財政局在收到縣農機管理局提供的結算申請及有關材料后,對符合要求的于30個工作日內將補貼資金撥付到購機者的卡(折)中。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