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師市農機局
2018年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情況
按照洛陽市農機局、洛陽市財政局關于轉發《河南省農機局、河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河南省2018-2020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的通知》(洛農機[2018]27號)的通知要求,在洛陽市農機局的指導下,偃師農機局對農機購置補貼工作進行了詳細安排,周密部署,認真制定實施方案,并有組織、有計劃地開展工作。現將2018年農機購置補貼工作落實情況匯報如下:
一、項目實施完成情況
2018年上級下達我市農機購置補貼資金共計1300萬元。截止目前,共計落實補貼資金513.472萬元,補貼各類農業機械337臺(套),受益農戶235戶(其中伊濱區占用補貼資金88.355萬元,補貼機具65臺套,受益農戶46戶)。其中:補貼大中型拖拉機37臺,占補貼資金93.39萬元;自走式玉米收獲機械13臺,占補貼資金41.87萬元;自走式谷物收獲機械17臺,占補貼資金39.99萬元;自走式花生收獲機30臺,占補貼資金130.5萬元;青飼料收獲機4臺,占補貼資金51.84萬元;種植施肥機械(穴播機、條播機免耕播種機)27臺,占補貼資金5.236萬元;耕整地機械(旋耕機、犁、微耕機、田園管理機、深松機)123臺,占補貼資金11.506萬元;撿拾打捆機15臺,占補貼資金37.03萬元;油菜籽粒收獲機1臺,占補貼資金2.82萬元;薯類收獲機1臺,占補貼資金0.086萬元;秸稈粉碎還田機4臺,占補貼資金0.446萬元;植保機械噴霧機52臺,占補貼資金90.76萬元;鍘草機6臺,占補貼資金0.378萬元;卷盤式噴灌機7臺,占補貼資金7.62萬元。
二、政策啟動開展情況
根據《河南省2018—2020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工作指導意見》要求,結合我市農業和農業機械化發展實際,一是2018年6月10日,我市農機、財政聯合印發了《偃師市2018—2020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方案》,開展農機購置補貼工作,受理農戶購機申請。二是投入資金對辦理農機補貼的硬件設備及時更新安裝調試,確保補貼工作正常進行。三是把《偃師市2018—2020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方案》和《2018-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一覽表》發送到各鄉鎮農機站,方便農民群眾就近了解補貼政策。四是于7月2日全市農機購置補貼工作開始實施。
三、敞開補貼落實情況
我市農機購置補貼領導小組根據《河南省2018—2020年農業機械工作補貼指導意見》文件精神,在制定《偃師市2018—2020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方案》中對中央財政補貼范圍內的機具敞開補貼。優先保證糧食等主要農產品生產所需機具和深松整地、免耕播種、高效植保、節水灌溉、高效施肥、秸稈還田離田、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殘膜回收等支持農業綠色發展機具的補貼需求。并通過召開農機專業合作社、農機大戶座談會宣傳農機補貼政策。
二、主要工作措施
1、加強領導、協同配合。為確保政策有效實施,我們成立由主管農業市領導牽頭,紀檢監察、財政、農業、林業、水利、農機等相關部門領導參加的農機購置補貼工作領導小組,共同研究確定補貼工作程序、重點推廣機具種類等事宜,并聯合對補貼政策實施情況進行監管,按上級要求,重大事項須提交市農機購置補貼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策。同時我們與財政部門加強協調配合,依照省、市級部門的工作要求,結合我市農業生產實際,聯合制定了《偃師市2018-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方案》,對全年補貼工作提出了具體的要求,明確了購機農戶、產銷企業、農機、財政各自職責,確保各項工作有條不紊的展開。
2、加強宣傳,搞好服務。為使農機購置補貼政策達到家喻戶曉,我們通過廣播、電視、機具現場演示會、互聯網等方式,著重加強對補貼政策、機具購買程序的宣傳。組織項目宣傳車六輛、印制實施方案、操作流程、補貼機具種類范圍、政策實施指導意見解讀等宣傳資料5000份,巡回各鄉村廣泛散發宣傳,同時印制農機購置補貼明白書6000份,在全市各鄉村公告欄張貼,到農機局辦理補貼手續的農戶也領取幾份宣傳資料,回去后在村里、左鄰右舍宣傳政策,切實通過宣傳使廣大農民知道補貼政策、了解補貼機具、明白操作程序。“三夏”前夕,我們督促協調經銷企業做好補貼機具的供貨工作,對已購機具做好跟蹤調查,督促企業及時做好售后服務工作。并開通農機服務熱線:67711777,安排專人24小時值班,為全市小麥機收提供機具調度、物資配送和技術服務,確保我市麥收工作順利進行。
3、規范操作,嚴格管理。一是公平公正確定補貼對象。在確定補貼對象時,不優親厚友,不人為設置購機條件。只要符合《河南省農機購置補貼一覽表》中的機具類型,符合我市農業產業發展方向,我們都一律給予鼓勵和支持。二是嚴格落實機具核驗程序,補貼機具的核驗做到“見機、見人、見發票”,重點加強對大中型機具的核驗和單人多臺套、短期內大批量等異常申請補貼情形的監管。根據補貼手續辦理流程,我們補貼機具核驗工作共分三次,第一所購機具到農機局辦理補貼手續時,要進行機具數據信息采集,與補貼管理系統中的數據進行比對,不一致的不予辦理補貼手續,第二拖拉機、收割機到農機監理站辦理入戶上牌手續時,由農機監理站對機具進行核驗,不合格的不予補貼,第三分批次打包結算資料前,我們組織人員對補貼機具實際再用情況進行核驗,無誤后將資料送市財政申請補貼資金結算。三是嚴格執行補貼對象公示制度。一經受理購機申請,立即在購機者所在鄉、村顯著位置公示7天,接受群眾監督。四是充分尊重農民購機自主權。選擇什么樣的產品和選擇哪家經銷的產品,完全由購機者自主確定,嚴格杜絕強行向農民推薦產品。嚴禁企業借實施農機具購置補貼政策搭車漲價。
4、防御風險,加強監管。為切實加強對農機購置補貼工作的監管,實現廉潔高效地實施,我們建立健全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監管機制。一是成立市農機購置補貼工作領導小組。市紀檢委、財政局全程參與監督購機補貼操作程序,不定期開展專項檢查和重點抽查,對補貼的大型機具及補貼資金占用量較大的鄉鎮,進行全覆蓋核查。二是出臺了《2018年偃師市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落實情況監督檢查方案》。針對可能出現的廉政風險點,提出了防范措施和檢查落實辦法。三是農機局與各鄉鎮農機站負責人簽訂了農機購置補貼實施工作責任書,明確分工,責任到人。四是嚴格按照農業部及省農機局關于補貼產品生產及經銷企業監督管理有關規定,要求經銷商與市農機局簽訂“2018年度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經銷商承諾書”。對參與違法違規操作的經銷商,及時上報洛陽市農機局并予公布,被上級列入黑名單的經銷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永久不得參與我市補貼產品經銷活動;對參與違法違規操作的生產企業取消其補貼產品在我市的補貼資格,非法侵占補貼資金按上級文件要求足額收回財政部門。
5、全面公開信息,加強社會監督。在河南省農機購置補貼信息公開專欄及偃師市人民政府網農機局專欄里對實施方案、補貼額一覽表、操作程序、政策解讀、農機補貼明白書、補貼機具信息表、投訴咨詢方式、違規查處結果等重點信息全面公開,實時公布補貼資金申請登記進度和享受補貼購機者信息。
加強購機者信息保護,配合相關部門嚴厲打擊竊取、倒賣、泄露補貼信息和電信詐騙等不法行為。高度重視群眾舉報投訴受理查處工作,通過電話、網絡、信函等有效形式受理投訴。對實名投訴舉報的問題和線索,做到凡報必查。
6、加強技術培訓,確保安全生產。為了使購機農民掌握農機操作技術,提高技術操作水平,增強農機安全意識,在機具補貼前后,市農機局還組織了操作技術講解、培訓,使機手能熟練的掌握操作技術和安全常識,確保安全作業,服務農業生產。
7、職責分工,明確責任。購機者和機具產銷企業分別對其提交的農機購置補貼相關申請資料和購買機具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市農機、財政部門按職責分工對農機購置補貼材料的合規性審核結果負責。每臺補貼機具都需要購機者在《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申請表》中購機承諾(1.本人已知政策規定,對提供的上述信息和資料真實性負責,并承擔法律責任;2.如有虛假購機、以小報大等違法違規行為,退回所有補貼資金。)一欄上簽字蓋手印。
農機生產和經銷企業產品補貼資格或經銷補貼產品的資格被暫停、取消,所引起的糾紛和經濟損失由違規農機生產或經銷企業自行承擔。
對參與違法違規操作的經銷商,及時上報洛陽市農機局并予公布,被上級列入黑名單的經銷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永久不得參與我市補貼產品經銷活動;對參與違法違規操作的生產企業取消其補貼產品在我市的補貼資格,非法侵占補貼資金按上級文件要求足額收回財政部門。
8、建立購機補貼檔案,搞好跟蹤服務。市農機局及時對購機者建立了詳細的個人檔案和綜合檔案,并實行了微機管理,同時組織技術人員深入鄉村農戶,對補貼機具的使用進行回訪跟蹤問效,并開通了咨詢和投訴電話,及時解決購機戶在使用過程中遇到的質量和技術問題,切實達到群眾滿意,政府放心。
三、購機補貼項目主要成效
1、激發了農民的購機積極性。在購機補貼政策的帶動下,偃師市農民購買先進適用的農業機械積極性空前高漲,全年農民購機總投入在2800萬元以上。
2、提高了農機化作業水平,較好的服務于農業生產。由于購機補貼項目帶動,大型農機具增多,特別是玉米收獲機械得到有力推廣,玉米收獲機械化水平明顯提高,有力的服務了全市新農村建設。
3、推動了農機科普工作,促進了農民增收。通過補貼推廣先進的農業機械,農民群眾更直觀地看到了先進農機具較高的生產效率,學習農機科普知識的積極性高漲,在我局組織的農機實用技術學習、培訓中,農民群眾踴躍報名參加。
偃師市農機局
2018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