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封市禹王臺區農林牧機局
開封市禹王臺區財政局
汴禹農字〔2018〕 26 號 簽發人:李玉旭
許艷軍
關于印發《開封市禹王臺區2018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方案》的通知
南郊鄉政府、汪屯鄉政府、精細化工產業集聚區管委會、區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根據《河南省2018-2020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豫農機計文[2018]29號,經區農機購置補貼領導小組研究同意,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請認真遵照執行。
附件:開封市禹王臺區2018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方案
2018年6月29日
開封市禹王臺區2018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方案
根據《河南省農業機械管理局河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河南省2018-2020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的通知》 (豫農機計文〔2018〕29號)、開封市農機局農機購置補貼工作會議精神,結合實際,現制定我區2018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以推動農業機械化全程全面高質高效發展、助力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為基本要求,提高糧食和主要農產品生產全程機械化水平;堅持綠色生態導向,大力推廣節能環保、精準高效農業機械化技術,促進農業綠色發展;推動科技創新,加快技術先進農機產品推廣;嚴懲失信違規行為,嚴防系統性違規風險,確保政策規范廉潔高效實施,不斷提升公眾滿意度和政策實現度。
二、實施范圍和補貼對象
(一)實施范圍
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繼續覆蓋全區所有鄉村。補貼申領有效期原則上當年有效,少量確因急需,當年財政補貼資金規模不夠、辦理手續時間緊張等無法享受補貼的,可在下一個年度優先補貼。
(二)補貼對象
補貼對象為從事農業生產的個人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其中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包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農業企業和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組織。
(三)資金使用
上年結轉的中央農機購置補貼資金,可繼續在下年使用。連續兩年未用完的結轉資金,按有關規定處理。
三、補貼機具種類、資質和補貼標準
(一)補貼機具種類
圍繞省委省政府確定的農業“四優四化”發展等支農重點工作,在中央財政補貼范圍內,根據我區農業生產實際需要和補貼資金規模,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確定今年我區補貼的機具在中央財政補貼范圍內選擇14大類30個小類61個品目機具列入補貼范圍(詳見附件1),實行敞開補貼。
- 補貼機具資質
補貼機具必須是補貼范圍內的產品,同時還應具備以下資質之一:(1)獲得農業機械試驗鑒定證書(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2)獲得農機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3)獲得農機自愿性產品認證證書。補貼機具須在明顯位置固定標有生產企業、產品名稱以及型號、出廠編號、生產日期、執行標準等信息的永久性銘牌。
(三)補貼標準
農機購置補貼資金實行定額補貼,即同一種類、同一
檔次農業機械原則上在省域內實行統一的補貼標準,具體補貼標準按《河南省2018-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執行。
鑒于市場價格具有波動性,在政策實施過程中,具體產品或具體檔次的中央財政資金實際補貼比例在30%上下一定范圍內浮動符合政策規定。通用類機具補貼額不超過農業部發布的最高補貼額。
四、補貼程序
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實行自主購機、定額補貼、先購后補、縣級結算、直補到卡(戶)。
(一)自主選機購機
購機者自主選機購機,并對購機行為和購買機具的真實性負責,承擔相應責任義務。鼓勵非現金方式支付購機款,便于購置行為及資金往來全程留痕。
購機者對其購置的補貼機具擁有所有權,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規處置。
(二)補貼資金申請
1.購機補貼對象憑身份證明材料(個人身份證、戶籍所在地社區居委會證明,農業生產經營組織提供合法有效營業執照、銀行開戶證明等材料)和購機發票、機具合格證,自主向鄉級農機管理機構提出補貼資金申請,申領并填寫農機購置補貼申請表。
2.購機補貼對象出具的全額(實際成交價)銷售發票上必須注明補貼機具名稱、型號、實際銷售價格、購買人姓名等信息。
3.鄉級農機管理機構收到的申請表, 要嚴格審核把關,并初步對擬補貼機具和申請對象進行審核,確定購機對象在本轄區內從事農業生產和擬補貼機具與所出具的發票相符,簽署鄉級農機管理機構意見,編號后及時送達區農機服務中心。
4. 實行牌證管理的機具,要先行辦理牌證照。
5.區農機服務中心對購機對象進行合規性確認,在購機申請表上簽署意見,予以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公示無異議后,區農機服務中心負責將補貼信息及時準確錄入農機購置補貼信息管理系統。
(三)機具核實
區農機服務中心負責機具的驗收,所有補貼機具核實驗收必須做到“見機、見人、見發票”,按照有關要求對購機戶所購機具人機合影,對人、機、票進行驗收,建檔保存。區農機購置補貼領導小組組織農機、財政、審計、監察等部門人員聯合入戶對補貼機具進行核實。
(四)結算程序
1.區農機服務中心在已確認購機對象提交購機補貼手續后,要及時認真審核補貼信息表、補貼機具發票、補貼標準、補貼金額、購機對象開設的銀行賬戶(卡、折)和所購機具,確認無誤后,向區財政局提出補貼資金結算申請,并對所提供的上述材料的合規性、準確性負責。
2.區財政局根據區農機服務中心提供的審核意見及相關材料,將補貼資金撥付到農林牧機局賬戶,區農林牧機局按實際業務發生額及時將資金撥付至鄉級財政賬戶,同時將農機補貼核實結果表抄送鄉財政所。鄉財政所按工作程序及時將補貼資金存入符合要求的購機者的補貼存款卡(折)。
五、法律責任
購機者和補貼機具產銷企業分別對其提交的農機購置補貼相關申請資料和購買機具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負責,并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嚴禁以任何方式授予補貼機具產銷企業進入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辦理補貼申請的具體操作權限,嚴禁補貼機具產銷企業代替購機者到主管部門辦理補貼申請手續。
對違規的購機者和補貼機具產銷企業將按照《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處理,錄入農業農村部黑名單數據庫并予以網上通報,嚴處失信違規主體。
農機生產和經銷企業產品補貼資格或經銷補貼產品的資格被暫停、取消,所引起的糾紛和經濟損失由違規農機生產或經銷企業自行承擔。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區農林牧機局、區財政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密切溝通配合,明確職責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補貼資金需求摸底、補貼對象確認、補貼機具核實、補貼資金兌付、違規行為處理等工作,重大事項提交區農機購置補貼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策。區農林牧機局負責補貼資金的分配使用,區財政局負責補貼資金的結算撥付。
(二)優化補貼流程
區農林牧機局要及時向區財政局提供結算材料,區財政局結合實際安排資金下撥,保障農機購置補貼工作順利開展,全程監管農機補貼資金的動向,督促區農林牧機局,及時將補貼資金撥付兩鄉,加快結算進度,由鄉財政所第一時間兌付給購機者。
(三)嚴格核查監管
增強廉政風險防控意識,嚴格履行監管職責,鼓勵社會各界參與對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全過程的監管。加強機具核驗,重點加強對大中型機具的核驗和單人多臺套、短期內大批量等異常申請補貼情形的監管。實行購機真實性承諾、受益信息實時公開和事后抽查核驗相結合的補貼機具監管方式。加大違規查處力度,對存在具體違規線索或發生違規問題的產銷企業或購機者,及時采取約談告誡、限期整改等措施,并將有關情況和處理的意見逐級上報。加強購機者信息保護,配合相關部門嚴厲打擊竊取、倒賣、泄露補貼信息和電信詐騙等不法行為。
(四)信息全面公開
建立區農機購置補貼信息公開專欄,對申請購機補貼者信息進行公示,對實施方案、補貼額一覽表、操作程序、補貼機具信息表、投訴咨詢方式、違規查處結果等重點信息全面公開,實時公布補貼資金申請登記進度和享受補貼購機者信息。加強政策宣傳,合理引導購買預期,全方位接受社會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