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2019年農機購置補貼工作總結
一、補貼資金執行情況
2019年新密市共有各級購機補貼資金1555萬元(中央資金1200萬元、省級55萬元、鄭州市資金300萬元),實際執行1348.953萬元(其中中央資金1083萬元、鄭州市資金228.118萬元)占資金額度的87%,補貼機具1322臺,受益農戶832戶,受益合作社25個。占資金額度300萬元的87%。執行本級財政資金40萬元。
享受省累加補貼機具22臺套(花生收獲節、秸稈撿拾壓捆機(含壓捆機)),使用補貼資金22.235萬元。享受河南省2019年農用航空器試驗示范項目的植保機械6臺,使用補貼資金15.6萬元,使用資金共37.835萬元,占資金額度69%。
2019年鄭州市下達我市舊機具報廢更新任務40臺,完成報廢180臺(其中拖拉機93臺、聯合收獲機87臺),更新180臺(其中拖拉機105臺、聯合收獲機75臺),使用補貼資金254.4萬元(其中中央資金169.6萬元,鄭州市84.8萬元),更新機具補貼691.385萬元。
二、農機購置補貼操作情況
鄭州市農機購置補貼工作會議之后,在市農機購置補貼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嚴格按照上級要求和我市制定《新密市2018-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方案》,采取“自主購機、定額補貼、先購后補、縣級結算、直補到卡(戶)”的操作辦法開展工作。根據鄭農機文(2018)16號、豫農機計文(2018)58號和鄭農機文(2018)23號文中規定的各類機械進行累加補貼,我市召開鄉鎮辦、農機專業合作社、農機大戶等培訓、宣傳會,使購機者明白今年的累加補貼政策,極大調動了農機手購買農機具的熱情。在申請報名、資格審查、初驗機具和發放購機補貼通知書等環節繼續下放鄉鎮辦操作實施;設置年度內購機上限,即個人購置農機具主機不得超過2臺套,農業經營組織不得超過6臺套。
三、補貼辦理情況
(一)加強報名資格審查。加強鄉級報名資格審查工作的指導,鄉級嚴格做好資格審查,從源頭上加強管理。對申請購機報名者,個人要求提交:(1)本人身份證原件;(2)村委會證明;(3)本人農村信用社存折(沒有的可另開新戶)等資料。農業生產經營組織要求提交:(1)營業執照副本;(2)法人證原件;(3)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4)經營組織賬號等資料。今年推行凡申請報名購機者必須三承諾:承諾購機真實性、承諾不用自己身份證為別人購機、承諾發票真實性。
(二)堅持公示公開制度。對申報購機補貼者資格進行審核審查合格后,購機者名單在鄉鎮辦公示七天,經過公示無異議的申請購機者,方可確定為補貼對象,審驗補貼對象本人身份證原件、本人農村信用社存折(卡),發放申請報名表。審驗農業生產經營組織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法人證書、經營組織賬號,發放申請報名表。凡事享受補貼農機具,嚴格按照上級要求公示公開要求,一是在新密市農機局黨務政務公示欄公示實施方案、操作流程、受益農戶、黑名單等;二是在農機購置補貼信息公開專欄設立新密市公開專欄,公示相關農機購置補貼方面的信息與要求公示的內容,確保隨時能夠在網站上了解和查閱。
(三)鄉級初核管理。鄉級農機管理部門工作人員負責對所購機具、購機發票、補貼金額、購機者提供存款卡(折)或經營組織賬戶等情況進行核實,并填寫《新密市農機補貼機具申請表》,定期上報市農機購置補貼工作領導小組所要求的相關資料。
(四)嚴格購機核實。補貼對象在省內外自主選機議價購機后,市級農機部門嚴格執行購機核實,一是核實經銷商為購機者提供的全價發票(發票上必須注明:補貼機具名稱、型號、實際成交價格、購買人姓名等信息);二是核實所購機具銘牌標識;三是集中補貼對象到指定地點對所購主機和配套機具,辦理噴涂標識和人機合影等手續。未經鄉鎮農機管理部門初驗和市級農機部門核實的機具,不得享受購機補貼政策。
總之,我市農機購置補貼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工作中也存在不足之處,我們將不斷改進工作,吸收其他縣市好的做法和經驗,把此項工作做好,達到群眾滿意、政府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