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2018年農機購置補貼工作總結
一、補貼資金執行情況
2018年新密市上三級購機補貼資金規模2132.582萬元(中央資金1400萬元、省級50萬元、鄭州市資金350萬元、2017年鄭州結余資金255.911萬元、2017年河南省結余資金76.671萬元),實際執行1794.855萬元占資金額度的84%(其中執行中央資金1208.308萬元、省級資金118.573萬元、鄭州市級資金467.974萬元)補貼機具1077臺,受益農戶571戶,受益合作社17家。
享受省級累加補貼機具40臺套(花生收獲機、秸稈撿拾壓捆機(含壓捆機)),待在用情況核查結束后,再兌付補貼資金。享受河南省2018年農用航空器試驗示范項目的植保機械10臺,待組織現場會演示后,再兌付補貼資金。
2018年鄭州市下達我市舊機具報廢更新任務40臺,實際完成舊機具報廢133臺、更新133臺占目標任務333%,使用農機購置補貼資金131.4萬元(其中上半年報廢20臺、使用中央補貼資金14萬元、鄭州市補貼資金7萬元;下半年報廢113臺,使用中央補貼資金73.6萬元、鄭州市補貼資金36.8萬元),正在辦理資金兌付手續。
2018年農機購置補貼共計執行補貼資金1926.255萬元占額度2132.582萬元的90%,其中中央資金1295.908萬元占額度1400萬元的93%,省級資金執行118.573萬元占額度126萬元的94%,鄭州市級資金511.774萬元占額度605.911萬元的84%。新密市級資金100萬元(其中工作經費50萬元)補貼額度50萬元,執行22.013萬元。
二、農機購置補貼操作情況
鄭州市農機購置補貼工作會議之后,我們及時向市分管領導進行匯報,與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研究實施方案。市農機、財政等部門在市農機購置補貼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嚴格按照上級要求和我市制定《新密市2018-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方案》,采取“自主購機、定額補貼、先購后補、縣級結算、直補到卡(戶)”的操作辦法開展工作。根據鄭農機文(2018)16號、豫農機計文(2018)58號和鄭農機文(2018)23號文中規定的各類機械進行累加補貼,我市召開鄉鎮辦、農機專業合作社、農機大戶等培訓、宣傳會,使購機者明白今年的累加補貼政策,極大調動了農機手購買農機具的熱情。在申請報名、資格審查、初驗機具和發放購機補貼通知書等環節繼續下放鄉鎮辦操作實施;設置年度內購機上限,即個人購置農機具主機不得超過2臺套,農業經營組織不得超過6臺套。
三、補貼辦理情況
(一)加強報名資格審查。加強鄉級報名資格審查工作的指導,鄉級嚴格做好資格審查,從源頭上加強管理。對申請購機報名者,個人要求提交:(1)本人身份證原件;(2)村委會證明;(3)本人農村信用社存折(沒有的可另開新戶)等資料。農業生產經營組織要求提交:(1)營業執照副本;(2)法人證原件;(3)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4)經營組織賬號等資料。今年推行凡申請報名購機者必須三承諾:承諾購機真實性、承諾不用自己身份證為別人購機、承諾發票真實性。
(二)堅持公示公開制度。對申報購機補貼者資格進行審核審查合格后,購機者名單在鄉鎮辦公示七天,經過公示無異議的申請購機者,方可確定為補貼對象,審驗補貼對象本人身份證原件、本人農村信用社存折(卡),發放申請報名表。審驗農業生產經營組織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法人證書、經營組織賬號,發放申請報名表。凡事享受補貼農機具,嚴格按照上級要求公示公開要求,一是在新密市農機局黨務政務公示欄公示實施方案、操作流程、受益農戶、黑名單等;二是在農機購置補貼信息公開專欄設立新密市公開專欄,公示相關農機購置補貼方面的信息與要求公示的內容,確保隨時能夠在網站上了解和查閱。
(三)鄉級初核管理。鄉級農機管理部門工作人員負責對所購機具、購機發票、補貼金額、購機者提供存款卡(折)或經營組織賬戶等情況進行核實,并填寫《新密市農機補貼機具申請表》,定期上報市農機購置補貼工作領導小組所要求的相關資料。
(四)嚴格購機核實。補貼對象在省內外自主選機議價購機后,市級農機部門嚴格執行購機核實,一是核實經銷商為購機者提供的全價發票(發票上必須注明:補貼機具名稱、型號、實際成交價格、購買人姓名等信息);二是核實所購機具銘牌標識;三是集中補貼對象到指定地點對所購主機和配套機具,辦理噴涂標識和人機合影等手續。未經鄉鎮農機管理部門初驗和市級農機部門核實的機具,不得享受購機補貼政策。
四、今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特點
(一)今年資金規模最大,首次超過2000萬元,執行資金最多;(二)鄭州市累加補貼普惠,受益購機者最多;(三)今年監理推行新系統,針對系統更新,及時調整辦理補貼環節,沒有因為系統更新影響補貼辦理;(四)在累加補貼機具比較多情況下,基本補貼機具核實與累加補貼機具同步進行核實,促進了補貼兌付進度;(五)新密市及資金主要傾斜扶貧等,作為新密市“十件實事”之一,超額完成了全年目標任務。
總之,我市農機購置補貼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工作中也存在不足之處,我們將不斷改進工作,吸收其他縣市好的做法和經驗,把此項工作做好,達到群眾滿意、政府放心。
2018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