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工作總結
一、資金執行情況
2017年新密市共爭取各級購機補貼資金1400萬元(中央資金1000萬元、省級100萬元、鄭州市資金300萬元),實際執行1077.413萬元,占資金額度的76.9%,補貼機具1185臺,受益農戶765戶,受益合作社19個。
新密市本年度安排農機購置補貼資金100萬元(其中農機購置補貼工作經費50萬元),主要補貼秸稈綜合利用機械、承擔主要農作物全程機械化農機合作社購買的大型拖拉機、深松整地機械、青飼料收獲機械等進行累加補貼。
二、農機購置補貼操作情況
鄭州市農機購置補貼工作會議之后,我們及時向市分管領導進行匯報,與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研究實施方案。市農機、財政等部門在市農機購置補貼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嚴格按照上級要求和我市制定的補貼方案,采取“自主購機、定額補貼、縣級結算、直補到卡(戶)”的操作辦法開展工作。
在申請報名、資格審查、初驗機具和發放購機補貼通知書等環節繼續下放鄉鎮辦操作實施;設置年度內購機上限,即個人購置農機具主機不得超過2臺套,農業經營組織不得超過6臺套。
三、補貼農機具管理情況
(一)加強報名資格審查。加強鄉級報名資格審查工作的指導,鄉級嚴格做好資格審查,從源頭上加強管理。對申請購機報名者,個人要求提交:(1)本人身份證原件;(2)村委會證明;(3)本人農村信用社存折(沒有的可另開新戶)等資料。農業生產經營組織要求提交:(1)營業執照副本;(2)法人證原件;(3)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4)經營組織賬號等資料。
(二)堅持公示公開制度。對申報購機補貼者資格進行審核審查合格后,購機者名單在鄉鎮辦公示七天,經過公示無異議的申請購機者,方可確定為補貼對象,預發放購機指標通知書,審驗補貼對象本人身份證原件、本人農村信用社存折(卡),發放申請報名表。審驗農業生產經營組織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法人證書、經營組織賬號,發放申請報名表。凡事享受補貼農機具,嚴格按照上級要求公示公開要求,一是在新密市農機局黨務政務公示欄公示實施方案、操作流程、受益農戶、黑名單等;二是通過鄭州市政府(http://www.zznj.gov.cn/show.aspx?id=368&cid=31)設立新密市公開專欄,公示相關農機購置補貼方面的信息與要求公示的內容,確保隨時能夠在網站上了解和查閱。
(三)鄉級初核管理。鄉級農機管理部門工作人員負責對購機者所購機具與購機發票(復印件)、指標確認通知書是否一致,補貼標準與補貼金額,購機者提供存款卡(折)是否本人或經營組織等情況進行核實,并填寫《新密市農機補貼機具核實表》,定期上報市農機購置補貼工作領導小組所要求的相關資料。
(四)嚴格購機核實。補貼對象在省內外自主選機議價購機后,市級農機部門嚴格執行購機核實,一是核實經銷商為購機者提供的全價發票(發票上必須注明:補貼機具名稱、型號、實際成交價格、購買人姓名等信息);二是核實所購機具銘牌標識;三是所購買的農機具必須接受我市農機管理部門管理,在購機5個工作日內,帶所購主機和配套機具,到市農機監理部門指定地點,辦理入戶掛牌、噴涂標識和人機合影等手續,未經鄉鎮農機管理部門辦理相關手續的機具不予核實,不得享受購機補貼政策。
四、強化補貼機具使用檢查
1、加強對累加補貼機具的檢查。新密市購機補貼工作領導小組對享受累加補貼的農機具采取見人見車,人機合影的方法進行逐一檢查,并填寫累加補貼機具核實表,真正做到補貼中核實機具的真實性,使用過程中核實機具在用情況,對兩年內轉賣和不見機具的農戶列入黑名單,三年內不允許享受農機購置補貼政策。
2、享受基本補貼的機具檢查管理。明確享受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由所在鄉鎮辦管理,市購機補貼領導小組都對享受基本補貼的農機具進行60%的抽查,對違規農戶列入黑名單,三年內不允許享受農機購置補貼政策。
總之,我市農機購置補貼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是也存在個別鄉鎮辦工作人員變更,對補貼政策把關不嚴,對這項工作不重視等問題。我們將吸取其他縣市經驗,不斷改進工作,把此項工作做好,達到群眾滿意、政府放心。
新密市農業機械管理局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