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取消浙江強農機電有限公司產品補貼資格的通知
魯農機計函字〔2018〕78號
各市縣農機局(辦)、有關生產企業:
最近,煙臺市農機部門調查核實浙江強農機電有限公司在萊陽市銷售的3WP-200型自走式噴桿噴霧機存在未主動報告補貼比例過高等違規行為,并依規做出了取消該產品補貼資格的決定。根據農財兩部《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和省農機局、省財政廳《山東省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細則(試行)》相關規定,經研究,確定在全省范圍內取消該企業3WP-200型自走式噴桿噴霧機補貼資格,由此引起的一切糾紛和損失,由該企業自行承擔。
山東省農業機械管理局
2018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