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農機鑒〔2021〕8號
各有關農機生產企業:
根據《農業機械試驗鑒定工作規范》(農機發〔2019〕3號)、《關于規范實施國家支持的農業機械推廣鑒定項目的有關通知》(農機鑒(鑒)函〔2020〕15號)、《關于做好農業機械推廣鑒定采信檢驗檢測結果工作的通知》(農機鑒〔2019〕120號)、《河南省農業機械試驗鑒定實施細則》(豫農機鑒〔2019〕9號)要求,為規范試驗鑒定采信工作,防范技術及管理風險,結合河南省農機試驗鑒定實際,我站在河南省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管理服務信息化平臺增設了第三方檢測機構系統入口。自2021年起,凡在我站申請試驗鑒定業務(包括農業農村部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總站、農業農村部農業機械化技術開發推廣總站分配我站的國推鑒定任務),實施過程中按照標準或大綱規定采信第三方檢驗檢測機構出具的報告中相關數據的,均需將第三方檢驗檢測機構結果報告及所采信項目的檢驗檢測能力表,上傳至我站第三方檢測機構系統,請在我站申請試驗鑒定的有關企業通知第三方檢驗檢測機構積極配合。
上傳路徑:河南省農機中心官網-信息化系統-河南省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管理服務信息化平臺-第三方檢測機構系統入口。
如有疑問請聯系我站綜合業務室,聯系電話:0371-65683135。
河南省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站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