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農機文〔2016〕121號
各省轄市農機局,各省直管縣農機局:
根據國家農業部農機化司批轉的舉報件,經過調查,南召縣裕田農機有限公司經銷的湖南省富瑞機電設備制造有限公司生產的富瑞牌“5TY-50-150”玉米脫粒機于2015年在南召縣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期間存在以小充大、套取國家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的違規問題。南召縣惠農農機有限責任公司經銷的湖南省韶峰機械有限公司生產的韶峰牌“5TY-50-150”玉米脫粒機于2015年在南召縣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期間存在以小充大、套取國家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的違規問題。
根據農業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2015-2017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豫辦財〔2015〕6號)和《河南省農業機械管理局、河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河南省2015-2017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的通知》(豫農機計文〔2015〕17號)等有關規定,對有關企業處理如下:
一、對南召縣裕田農機有限公司的處理意見
一是暫停該公司所有農機補貼產品的經銷資格;二是限該公司于2017年3月15日前對已銷售的富瑞牌“5TY-50-150”玉米脫粒機進行更換;三是該公司所有農機補貼產品的經銷資格被暫停期間所引起的糾紛和經濟損失由本公司自行承擔。
二、對南召縣惠農農機有限責任公司的處理意見
一是暫停該公司所有農機補貼產品的經銷資格;二是限該公司于2017年3月15日前對已銷售的韶峰牌“5TY-50-150”玉米脫粒機進行更換;三是該公司所有農機補貼產品的經銷資格被暫停期間所引起的糾紛和經濟損失由本公司自行承擔。
三、對湖南省富瑞機電設備制造有限公司的處理意見
一是暫停該公司所有農機產品的農機購置補貼資格;二是限該公司于2017年3月15日前對已銷售的富瑞牌“5TY-50-150”玉米脫粒機進行更換;三是該公司所有農機產品的農機購置補貼資格被暫停期間所引起的糾紛和經濟損失由本公司自行承擔。
四、對湖南省韶峰機械有限公司的處理意見
一是暫停該公司所有農機產品的農機購置補貼資格;二是限該公司于2017年3月15日前對已銷售的韶峰牌“5TY-50-150”玉米脫粒機進行更換;三是該公司所有農機產品的農機購置補貼資格被暫停期間所引起的糾紛和經濟損失由本公司自行承擔。
各級農機管理部門和各農機產銷企業要從中汲取教訓、舉一反三、引以為戒,嚴格執行農機購置補貼政策,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2016年12月22日